🌹 申命記第二章問題回覆之一
問:
申命記2:6,2:28都提到用錢買糧,當時的貨幣是什麼?是通用的嗎?還是⋯
答:
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而且《申命記》2:6 和 2:28 兩次提到「用錢買」,其實正好讓我們看見當時以色列人與周邊民族之間已經存在相當成熟的交易方式。
這裡的「錢」,不要想成今天鑄造好的硬幣。在摩西時代,真正的硬幣制度還沒有出現;當時更常見的是以銀子按重量計價。也就是說,交易時會拿出銀塊、銀片,甚至剪碎的銀,以秤衡量重量,再完成買賣。考古研究也顯示,古代近東在硬幣出現以前,銀已經長期被當作支付媒介使用。
《申命記》2:6說:「你們要用錢向他們買糧吃,也要用錢向他們買水喝。」2:28又說:「你可以賣糧給我吃,也可以賣水給我喝,我只要步行過去。」這裡和合本翻作「錢」,希伯來文基本概念就是銀子(כֶּסֶף, keseph)。NIV用「銀子」(silver)所以更具體地說,可以理解成:
「我要用銀子向你購買。」
至於「舍客勒(shekel)」也需要稍微分清楚。早期的 shekel 首先是重量單位,不是硬幣名稱;它與「稱重」的字根有關。因此創世記23章亞伯拉罕買麥比拉洞時,經文說他「平了四百舍客勒銀子」,意思就是按照商人通行的重量標準,秤出相應重量的銀子。不同地區的重量標準並不一定完全一致,因此聖經後來也會特別說「按聖所的舍客勒」。
所以我們如果問:「這是不是當時的通用貨幣?」可以回答:可以說銀子是廣泛通用的交易媒介,但還不是像今天美元、加幣、台幣和人民幣那種由國家統一發行的貨幣。各民族之間能夠接受銀子,主要因為銀本身具有價值;交易時重點不是銀幣上印了哪一國的標誌,而是「銀子的重量與純度」。因此跨地區交易相對容易。
這也讓申命記第二章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細節:神不是讓以色列人仗著人多、仗著軍力,從以東或其他民族那裡「拿」食物和水,而是吩咐他們公平交易、付出代價。2:6的背景正是神吩咐他們不可侵犯以東。換句話說:
不可爭戰 → 不可掠奪 → 用銀子購買 → 尊重別人的產業與界線。
這與第二章「神所劃定的界線」非常吻合。神給以色列人應許之地,卻沒有因此取消別人的產業權。甚至水和食物,都要照價購買。
因此~
申命記2:6、2:28的『錢』主要是銀子,不是今天這種鑄造硬幣。當時以銀子的重量作為價值標準,像舍客勒本來就是重量單位;銀在古代近東相當普遍,可以跨民族交易,但各地的重量標準不一定完全相同。
而且這個問題其實很值得延伸成第二章的一個小亮點:「為什麼神特別吩咐以色列人連水都要用錢買?」 這背後可以帶出「界線、公義與和平」三個很好的神學信息。
如果要回答:為什麼神特別吩咐以色列人連水都要用錢買?
因為神要以色列人學習:即使有神的應許,也不能侵犯別人的權利。
水在曠野非常寶貴,以色列人雖然人多、也有力量,神卻吩咐他們不可搶奪,而要付代價購買。這表明:神的百姓要尊重界線、持守公義,也盡可能與人和平相處。
所以「連水都要用錢買」是在教導他們:蒙神祝福,不等於可以任意取用別人的東西;真正的信心,也包括尊重別人所擁有的。
其實《申命記》第二章很美的一點,就是讓我們看見:神不只教導百姓怎樣得地,也教導他們怎樣尊重別人的地。這對今天的信仰生活也很有提醒。
願今晚大家不只是讀懂經文,也在生活中學習界線、公義與和平。阿們!

🔴
🌹申命記第二章問題回覆之二
問:
在申命記2:24-36中,以色列人派使者向希實本王表示善意,這是求和嗎?這要表明什麼?神允許以色列人這麼作?買糧被拒是神讓西宏心剛硬嗎?
是的,這一段很值得細讀。以色列人向西宏提出「買糧、買水、只走大道」的要求,確實帶有求和、避免衝突的意味;但它並不是因為以色列人不知道神要把西宏交給他們,而是摩西在神已經應許得勝之後,仍然先以和平、正當的方式處理。
可以從四個層面來理解:
✳️一、這確實是一個和平的提議
申命記2:26說:
「我從基底莫的曠野差遣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用和睦的話說……」
經文本身已經說是「和睦的話」。
摩西的要求也很克制:
「求你容我從你的地經過」
「只走大道,不偏左右」
「糧食可以賣給我」
「水也可以賣給我」
也就是說,以色列人不是一開始就以「神已經把你交給我,所以我要攻打你」的姿態出現,而是先給西宏一個和平回應的機會。
這裡讓我們看到一個很重要的原則:神所應許的得勝,不等於人可以任意好戰。
✳️二、這不是摩西違背神,而是在神允許之中的行動
這裡最容易產生疑問,因為2:24神明明已經說:
「起來前往,過亞嫩谷;我已將希實本王亞摩利人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你要與他爭戰,得他的地為業。」
可是到了26節,摩西卻先派使者求和。
這兩件事其實並不矛盾。
神已經宣告最後的結果:
西宏的地要交給以色列。
但是神沒有要求以色列用挑釁、欺騙或不義的方法製造戰爭。摩西仍然以和平方式接觸西宏。
所以可以這樣理解:
神決定結局,摩西仍然按公義走過過程。
這也是這段經文很美的地方。
信靠神的應許,不代表我們可以省略和平、公義和正當的程序。
✳️三、西宏拒絕,也顯明戰爭的責任不只是以色列主動造成的
如果摩西一開始就攻打西宏,讀者可能會問:
「以色列為什麼侵略他?」
但是摩西先提出和平通行的要求,而西宏拒絕,甚至「招聚他的眾民出來,要在雅雜與我們交戰」(申2:32)。
因此敘事刻意讓我們看見:
戰爭並不是以色列突然發動的。
西宏有一個選擇的時刻。
他可以讓以色列經過,卻選擇抵擋。
所以「求和」在敘事上也產生一個作用:
顯明神審判的公義,也顯明西宏自己的抵擋。
✳️四、那麼,是不是神使西宏心剛硬?——是,但不能理解成神把一個本來願意順服的人強迫變壞。
申命記2:30很清楚:
「希實本王西宏不容我們從他那裡經過;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他心中剛硬,性情頑梗,為要將他交在你手中,像今日一樣。」
這和出埃及記法老心剛硬的敘事很相似。
聖經同時保留兩個層面:
一方面,西宏自己拒絕以色列,也主動出兵爭戰;
另一方面,摩西從神學角度說,神使他的心剛硬,使他的抵擋最終成為神審判與成就應許的途徑。
所以不能把它簡化成:
「西宏原本很好,是神突然讓他變壞。」
比較準確的是:
西宏本來就是抗拒神旨意的王,而神任憑並堅定他所選擇的抵擋,使他的剛硬最後成為神審判他的道路。
這是聖經裡「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同時存在的地方。
小結~
申命記2:26說摩西是「用和睦的話」去見西宏,因此這確實是一次和平的提議。雖然神已經應許把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以色列,摩西仍先用正當、和平的方法提出通行、買糧、買水的要求。這表明信靠神的應許,不等於可以任意好戰;神決定結果,人仍要走公義的過程。西宏拒絕和平並主動出戰,也顯明他的責任。至於「神使他心中剛硬」,不是說神把一個原本願意順服的人變壞,而是神任憑並堅定他抵擋的選擇,使他的剛硬最後成為神施行審判、成就應許的途徑。
我覺得這一段其實可以濃縮成一句很適合《申命記》第二章的信息:
「神已經應許得勝,以色列仍然先選擇和平;當和平被拒絕,才進入神所允許的爭戰。」
這也正好和第二章前面「不可爭戰」的三次界線形成很漂亮的對照:有些地方神說不要打,有些地方神說可以得地;真正的信心不是好戰,而是分辨神的界線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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