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10:17
申命記10:17讓我們看見:神有至高的權柄、威嚴的能力,也有完全公正、不受操控的本質。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祂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
這節經文接在「要將心裡的污穢除掉,不可再硬著頸項」(10:16)之後,說明:我們應當讓神改變自己的心,因為祂就是這樣的一位神。
✳️一、萬神之神、萬主之主——神的至高與主權
「萬神之神」並不是承認其他神明與耶和華具有同等的神性,而是宣告:任何被人尊為神明的對象,都不能與祂相比。
「萬主之主」則表明:世上一切掌權者,無論君王、領袖或任何權勢,都在祂的主權之下。
因此,神不是只管理以色列的一位地方神。祂是天地的主,祂的權柄不受地域、民族或政治勢力限制。
信仰的意義:我們敬畏神,就不能把任何人的權威放在神之上。

✳️二、至大、大有能力、大而可畏——神的偉大、能力與威嚴
這三個描述彼此相連,卻各有重點:
✅至大:祂的尊榮與偉大,超過一切受造之物,不能以人的尺度衡量。
✅大有能力:祂有能力施行拯救、保守百姓,也有能力審判罪惡,成就祂的旨意。
✅大而可畏:祂的威嚴使人肅然起敬,不能輕慢,也不能任意對待祂的話。
「可畏」不表示神喜歡使人恐懼,而是說,當人認識祂的威嚴,就會放下驕傲,存敬畏的心來到祂面前。
信仰的意義:神的能力使我們可以倚靠,神的威嚴使我們學習謙卑。
✳️三、不以貌取人——神的公義與公平
「不以貌取人」不只是說神不看外表,更包括:祂不因人的身分、財富、地位、權勢或民族背景,就偏袒某一個人。
這對以色列尤其重要。他們雖是蒙揀選的百姓,也不能以為自己可以憑這個身分逃避神的管教。蒙揀選是恩典,也帶來順服的責任。
第18節隨即說,神為孤兒寡婦伸冤,又愛寄居者。這表明祂的公平不是冷漠地對待所有人,而是不向權勢低頭,也不忽略弱小者所受的委屈。
信仰的意義:屬神的人,也應當尊重每一個人的尊嚴,不因地位高低而有不同的待遇。
✳️四、不受賄賂——神的正直與不可操控
在人間,賄賂會使判斷偏離公義;但神不會因任何利益而改變祂公正的判斷。
人不能用奉獻、宗教熱心或外在表現,換取神對罪的縱容。敬拜與奉獻是對恩典的回應,不能成為與神交易的籌碼。
信仰的意義:我們來到神面前,需要真誠悔改,不能一面保留悖逆,一面企圖用宗教行為取得祂的認可。
✳️從神的屬性,看見神的本質
若作簡單區分,「屬性」是經文所描述的神的特質;「本質」則是這些特質共同顯明:祂究竟是怎樣的一位神。
申命記10:17–18呈現一幅令人感動的圖畫:
祂至高,卻看顧卑微的人;祂大有能力,卻為無力的人伸冤;祂威嚴可畏,卻愛沒有依靠的寄居者。
所以,認識這位神,不能只停在讚嘆祂的偉大。摩西在第19節進一步說:「所以你們要愛寄居的。」
真正認識神的人,會在祂面前謙卑,也會向需要的人伸出慈愛與公義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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