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天・六位舊約學者・

六個十誡視角

Day 4 我們介紹克里斯多福・萊特(Christopher J. H. Wright)。他是研究舊約倫理的重要學者,特別適合把十誡帶到「愛神與愛人」這個核心。

Day 4|克里斯多福・萊特(Christopher J. H. Wright)

主題:十誡與愛神愛人——愛不是感覺,而是有方向的生活

克里斯多福・萊特是當代重要的舊約學者,特別著重舊約倫理、申命記,以及神的百姓應當如何在世界中活出信仰。他提醒我們,讀十誡不能只停在「哪些事情不可做」,而要進一步問:這些誡命究竟要塑造什麼樣的關係?

答案就是:愛神,也愛人。

十誡前面的誡命,首先處理人與神的關係:不可有別神、不可製造偶像、不可妄稱神的名、要守安息日。這些誡命提醒以色列:既然耶和華是拯救你們的神,你們就要專一地敬拜祂、尊祂為聖,也在祂裡面學習安息。

接下來的誡命則進入人與人的關係:孝敬父母、不殺人、不姦淫、不偷盜、不作假見證、不貪戀。這些誡命是在保護人的生命、婚姻、財產、名譽與界線。

所以,十誡雖然沒有每一條都直接使用「愛」這個字,卻處處在描繪愛應當有的形狀。萊特指出,舊約倫理不能脫離神已經施行的救贖;神先愛、先拯救,以色列才以順服回應。

到了新約,耶穌更把這個核心說得非常清楚:最大的誡命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其次是愛人如己。律法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太22:37–40)

因此,愛不是模糊的感覺。真正的愛有界線,也有具體的行動。愛神,就不讓其他事物取代神;愛人,就不傷害他的生命、不破壞他的家庭、不奪取他的產業、不毀壞他的名譽,也不在心裡覬覦他所擁有的。

十誡正是在告訴我們:愛神有它的樣子,愛人也有它的樣子。

今日經文: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命記6:5)

今日一句:

十誡不是愛的對立面,而是讓愛有方向、有界線、有具體生活的樣子。

這樣前四天就形成很漂亮的進程:Day 1 約中的話 → Day 2 蒙恩得自由 → Day 3 塑造聖潔生命 → Day 4 愛神與愛人。接下來 Day 5 就可以自然進到:「十誡到了今天,基督徒還要怎樣理解與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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