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撒但(的試探、引誘、攻擊):

神賜下律法(神的話語,神的定理法則),讓我們得以遵從依循,是為了讓我們能蒙祂保守──是為了賜福我們,為引導、看顧、保護我們。

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而且是加倍回收(倍增的律)。

行道=撒種。

要有為了作基督徒(為義,為行道=遵行神的話)而受苦的心志。(靠聖靈將天然肉體老我釘死在十字架,不隨從自我的私慾、喜好、習慣,願意忍受為主捨己的不好感受、暫時損失和痛苦。)

務要「順服神」(順服的對象:神自己,神的話),並且因此願意順服在上的權柄。(羅13:1~2)

願意接受、順服神所設立的權柄、秩序:

  順服家中權柄:父母。

  順服學校的權柄:師長、校規。

  順服政府的權柄:法律、官長、領袖、執法人原。

  順服職場的權柄:上司、老闆、師傅前輩、公司規定。

  順服教會的權柄:監督、牧師(長老、傳道人、小組領袖、成熟屬靈前輩)。

順服神的旨意,高過順服地上人的權柄。(徒5:29 當地上權柄的要求、命令,與神的真理、原則牴觸、衝突,違背神的法則時,就要選擇順服神的旨意、準則。也可能必須為行道受苦。)

因為神為至高的權柄,上帝是我們最終極順服的對象。

──摘自:《生命更新手冊》第六冊 

(節錄)【選擇:順服神,拒絕悖逆】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撒但(的試探、引誘、攻擊):

神賜下律法(神的話語,神的定理法則),讓我們得以遵從依循,是為了讓我們能蒙祂保守──是為了賜福我們,為引導、看顧、保護我們。

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而且是加倍回收(倍增的律)。

行道=撒種。

要有為了作基督徒(為義,為行道=遵行神的話)而受苦的心志。(靠聖靈將天然肉體老我釘死在十字架,不隨從自我的私慾、喜好、習慣,願意忍受為主捨己的不好感受、暫時損失和痛苦。)

務要「順服神」(順服的對象:神自己,神的話),並且因此願意順服在上的權柄。(羅13:1~2)

願意接受、順服神所設立的權柄、秩序:

  順服家中權柄:父母。

  順服學校的權柄:師長、校規。

  順服政府的權柄:法律、官長、領袖、執法人原。

  順服職場的權柄:上司、老闆、師傅前輩、公司規定。

  順服教會的權柄:監督、牧師(長老、傳道人、小組領袖、成熟屬靈前輩)。

順服神的旨意,高過順服地上人的權柄。(徒5:29 當地上權柄的要求、命令,與神的真理、原則牴觸、衝突,違背神的法則時,就要選擇順服神的旨意、準則。也可能必須為行道受苦。)

因為神為至高的權柄,上帝是我們最終極順服的對象。

──摘自:《生命更新手冊》第六冊 

(節錄)【選擇:順服神,拒絕悖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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