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恨惡個人的罪,
一個民族/國家/政府犯罪,也是神恨惡的
致當代基督徒:愛神所愛,恨神所恨
文 | 李承宇
今天在教會中,無論是主日的講壇上,還是弟兄姐妹之間交通分享中,談的最多的話題可能就是愛。是的,愛是從神而來(約翰一書4:7),因為神就是愛(4:8)。God is love。這個Be動詞定義了神的屬性。神的本性就是愛。同時,聖經也要求基督徒要愛神,愛人。這是主耶穌對全部舊約最精闢的總結(馬太福音22:36-40)。那麼愛神意味著什麼呢?
無論是舊約還是新約都清楚地告訴我們,愛神就是要遵守神的命令:你要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守祂的吩咐,律例,典章,誡命(申命記11:1;還有10:12-13;11:13,22;13:4)。而主耶穌更是再清楚不過地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還有14:21,23;約翰一書2:3-5;5:2-3)。
然而,今天很多基督徒忽視了聖經所講到的愛神的另外一個方面:就是恨惡罪惡。在詩篇97:10,神的話這樣說: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
這實際上是一件事情的正反兩方面。就像神的命令裡有應該行的和不應該行的;同樣,愛神包括兩方面:愛神所愛的和恨惡神所恨惡的!
聖經裡有很多的經文教導這個真理,無論是舊約還是新約。很多基督徒都非常熟悉箴言書1:7節:“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9:10節:“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但是幾乎沒有基督徒意識到箴言書8:13的神的話:
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那驕傲,狂妄,並惡道,以及乖謬的口,都為我所恨惡。
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而且如果將箴言書的這兩節經文結合起來,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恨惡罪惡是神的智慧!
阿摩司書5:14-15講到:
“你們要求善,不要求惡,就必存活。這樣,耶和華萬軍之神,必照你們所說的,與你們同在。要惡惡好善,在城門口秉公行義。或者耶和華萬軍之神,向約瑟的餘民施恩。”
要惡惡好善,就是要厭惡惡的東西,愛好的東西,並且要秉公行義,就是要行公義,正義!同樣的,在新約中保羅也提到類似的教導: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羅馬書12:9)
愛人不可虛假,翻譯的不是很理想,看看英文翻譯我們能知道原文的意思:Love must be sincere。Let love be genuine。就是說真正的愛包括兩個方面:厭惡惡和喜愛善!這也是為什麼愛神也包括這兩方面的原因:愛神所愛的;和恨神所恨的,或者說厭惡神所厭惡的!
這裡有必要強調的是,就是這裡善惡的標準是聖經的,是上帝的標準,不是人的標準!基督徒所愛的是上帝愛的,上帝看為善的,好的。基督徒所恨惡的是上帝所恨惡的。所以在復活的主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信中,主肯定以弗所教會的一件事情就是他們恨惡主所恨惡的:“然而你還有一個可取的事,就是你恨惡尼哥拉一黨人的行為,這也是我所恨惡的。”(啟示錄2:6)
上帝愛的,基督徒應該愛,上帝肯定的基督徒應該肯定。同時,上帝厭惡的,基督徒一樣應該厭惡;上帝否定的,基督徒也應該否定。
在列王紀中聖經對於以色列和猶大君王的蓋棺論定是:他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善還是看為惡的事情(列王紀上下17:2;18:3等)。基督徒必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善、為正的事情:“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你都要遵行,使你可以享福,並可以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的那美地。”(申命記6:18;還有12:28)
基督徒不可以行自己眼中,或者任何其他人,或者組織,政府眼中看為正的事情。“我們今日在這裡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申明記12:8)所以,基督徒應該惡惡好善,行上帝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
另外,聖經不僅要屬神的人厭惡罪惡,要遠離罪惡(約伯記1:1;28:28;箴言書3:7;16:6 ),而且要求基督徒要揭露那些隱藏的惡,那些暗中所做的可恥的事: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可參與,倒要把這種事揭發出來。因為他們暗中所做的,就是連提起來都是可恥的。”(以弗所書5:11-12,和合本修訂版)
基督徒是行在光明中的人,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以弗所書5:8),要行光明的事:良善(就是在上帝眼中看是好的,goodness),公義(就是在上帝眼中卡是正確的,righteousness),誠實(就是在上帝面前問心無愧的,真的,truth)。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5:9)。
既然要惡惡好善,顯然首先要分別什麼是惡,什麼是善。
基督徒學習神的話的主要目的正是在於此:明白什麼是上帝喜愛的,在上帝眼中看為善的;什麼是上帝不喜悅的,在上帝眼中看為惡的,從而可以惡惡好善,離惡行善。這就是明白神的旨意,遵行神的旨意的過程: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以弗所書5:17)
到目前為止,我們強調的是,愛神所愛的同時,恨惡神所恨惡的。但並沒有特別地提到上帝所恨惡的是什麼。聖經裡有太多的經文提到上帝恨惡的,這裡不能一一列舉,也沒有必要詳細列舉,因為我們都能夠明白任何的罪都是上帝恨惡的,因為上帝是絕對聖潔的。
這裡只想強調一點,上帝不僅恨惡個人的罪,一個民族,國家,政府,組織犯罪顯然也是上帝恨惡的(阿摩司書1:3,6,9,11,13;2:1,4,6)。舊約里特別提到的最多的,就是一個國家的驕傲,狂妄,甚至藐視上帝。上帝不僅厭惡這樣的國家,上帝還因此滅掉這樣的國家:
我們聽說摩押人驕傲,是極其驕傲。聽說他自高自傲,並且狂妄,居心自大。耶和華說,我知道他的忿怒是虛空的。他誇大的話一無所成。……摩押必被毀滅,不再成國,因她向耶和華誇大。(耶利米書48:29-30,42)
我從耶和華那裡聽見信息,並有使者被差往列國去,說,你們聚集來攻擊以東,要起來爭戰。我使你在列國中為最小,在世人中被藐視。住在山穴中據守山頂的啊,論到你的威嚇,你因心中的狂傲自欺。你雖如大鷹高高搭窩,我卻從那里拉下你來。這是耶和華說的。49:14-16)
你(指巴比倫)這專好宴樂,安然居住的,現在當聽這話,你心中說,唯有我,除我以外再沒有別的,我必不至寡居,也不遭喪子之事。哪知喪子,寡居,這兩件事,在一日轉眼之間必臨到你,正在你多行邪術,廣施符咒的時候,這兩件事必全然臨到你身上。(以賽亞書47:8-9)
所以基督徒對於一個國家,一個政黨,組織的罪惡的行為同樣應該恨惡。
最後,在今天的基督徒中有一種普遍的觀點,認為上帝恨惡罪,但愛罪人。這種觀點其實不符合聖經。因為詩篇5:4-6講的很清楚:
因為你不是喜悅惡事的神。惡人不能與你同居。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惡的。說謊言的,你必滅絕。好流人血弄詭詐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同樣的,詩篇11:5說:耶和華試驗義人。唯有惡人和喜愛強暴的人,祂心裡恨惡。
然而,上帝恨惡惡人和上帝愛世人(罪人)並沒有矛盾。上帝愛罪人是從救贖的角度講的。上帝為每一個人預備了救恩,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通過信靠耶穌基督而得到永生,這是約翰福音3:16講到神愛世人的意思。而上帝恨惡惡人,是上帝聖潔的本性決定的。對事不對人並不能應用於上帝,因為上帝是最終的審判者。
在本文中,我們討論了一個常常被忽視的聖經真理, 就是一個愛神的人不僅要愛神所愛,同時應該恨惡神所恨惡的。一個基督徒應該惡惡好善。愛神從積極的方面講就是順服,遵行神的旨意;而從消極的方面講就是恨惡罪惡:
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
李承宇來自中國大陸,現為牧師,在美國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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