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因為眼見周邊有些信主一段時間的人都離開了教會"不知所蹤",只知道其中一位信而受浸了超過十年的、在離開教會再投入世界幾年後,竟然轉信了別的"神"!不論他們是否直接或間接受到了某些觀念所影响,都希望他們或同樣有這種意念和行動的人有機會看到我這篇探討,能夠再細心思考,經過三思後有所醒悟!
今次請思想彼得後書1:4-11「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中間幾節要做的事),就永不失腳。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
整段經文是教導要「使我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這說明了聖經對預定論與自由意志的態度,基本上聖經認定人的得救是神的揀選,但也從來沒有停止過鼓勵和警告我們要竭力保守自己常在「揀選」之中。當中的第9節也請留意:好行為不是得救的先決條件,但卻是救恩的必然結果!即使信主前的罪已經得潔凈,但信主後仍要注意,之前的赦免並不代表信主後的過犯不须要認罪悔改,要好像大衛和彼得一樣,但以色列第一任國王掃羅和猶大兩人的结局就大不相同。再以「浪子的比喻亅為例:如果浪子不知錯、悔改回轉,他的結局肯定絕不相同!
關於神的「預定」和「揀選」,我的理解認為它們的意思是「預先揀定」;「預先揀定」的含義是神根据祂自己的預先知道,首先(陸續的)揀選一些「可造之材」:例如容易接受信仰的、會接受聖灵引導和受教的人歸入基督門下,接受基督的教導裝備,以便事奉神及不斷的壯大福音隊伍(好像最初楝選12門徒一樣),去完成萬人得救的大使命!保羅說「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由傳道來的~傳道「是從基督的話語來的」,所以神才快速擴充福音隊伍去向較難接受的人耐心地繼續傳福音;神並不是放棄暫時未被「揀選」的人,只是預知他們的心較頑固,之後神會根据他們內心回轉相信的程度、給予機會再逐個揀選~人因為有自由意志、可以選擇未信、遲些信或永遠不接受救恩!
神以上所做的工作完全是出於祂的恩典,因為「信」是不需要條件的,只要人相信接受就成了。這就是「得救在乎恩也因著信」和「不是靠行為」及「因信稱義」的根据,也就是人白白可以得着的「地位上成聖」!但由這部份開始到「生活上成聖」及最後「得榮耀亅之間這段時間的屬灵生命成長,是人靠着神的恩典~聖靈的引導及耶穌的代求之外~還要加上信徒本身的立志竭力追求、堅定不移地持守自己在「揀选」之中才成!請參考保羅離世前的肺腑之言吧「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提後4:7)請注意其中一句: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意思即是「持守住自己的被揀選」!
對於「地位上和生活上」這兩部份的成聖過程、各個宗派的神學家都差不多有一致的看法。引起不同爭議的只是:一部份人認為由於人本身擁有「自由意志」及偏行己路的本性,雖然最初真心信主,後來仍有可能因不珍惜神的「預先揀定」及被撤但的破壞等原因而離棄真道!另一派則堅持在神預定㨂選和保守下如果最初是真心相信,就绝不會「背道」,即使一時軟弱離開基督也不是永久性的。對於這一點、有位牧師的回應十分有針對性:假如一個"暫時"離棄耶穌的人急速死亡,他就不能得救了~根据保羅在羅馬書8:1 說「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的原則,信徒離棄真道背叛了耶穌當然不能得救!但反對的一派有人卻認為這些人在神的保守下絕對不會有意外死亡(?),臨終前必先讓他回轉了才死 ??? 我覺得這只不過是他們自以為妥當的自我安慰話!
我個人則完全認同前一個觀點!大家根据我過往的分享應該知道!我所持的理由有三個:(1) 如果連「生活上成聖」這部份也由神揀選預定不變,人本身完全不能作別想,則神賦予人最寶貴的自由意志就不被尊重,這絕對不是神造人的初意!若果「地位上及生活上」兩部分成聖的成就都由神的恩典包辦,讓人完全"不勞而獲",也不是神一貫的教導原則及過去的歷史經驗!(2)「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觀點也不符合聖經很多神話語的教導!例如與 太7:21-23; 约15:1-2; 希3:12-14; 希6:4-8;希12:14-17; 彼後2:19-22;約壹2:19 ; 啓2:4-5 ; 啓3:3-5 等等的經文互相衝突!他們自己也明知的,不得不要把這些經文列入為是不能解釋的聖經難題!但如果以第一種觀點去理解就會豁然而通達!(3) 第二種觀點認為凡是出於一次真心相信,之後無論如何都必定會得救!既然結局如此早已確定,那麼撒但也沒有存在的必要,因為已無用武之地、不能"發揮其作用"!彼得前書5:8-9 及以弗所書6:10-12 等經文的警告、寫得如此嚴重只不過是危言聳聽,言過其實!因為信徒已"立單担保會得救了"!難道撒但的存在只能去誘惑影响未信的人(請看約伯記)?難道聖經對信徒多方多次的教導和嚴厲警告是多餘的?!
那麼,請再三思考聖經提出嚴重警告的三種情況吧:通常認為「至於死的罪」有三種:(1)「褻瀆聖靈的罪」(太12:31-32)。(2)「犯大罪~任意妄為的罪」(詩19:13)。(3)「背叛道的罪」(彼後2:20-22)!
以上三種「罪」我個人認為其中之(1)和(3)可以肯定!不同意的人如何去解讀呢?
最後更請認為「一次相信永遠得救的人(再次聲明聖經中沒有這句說話)」認真深思新約聖經特別擺在一頭一尾儆醒我們的兩件事實:首先是耶穌揀選的12門之一、與耶穌同食同住三年多的猶大,難道你能夠或敢確定他在變之前從來沒有真心相信過的嗎?
另外放在最後的一件事實:啟示録20:1-3 , 7-10所記載的「千禧年」事件,相信可以說明一切!就算到了那時全世界人民出於神的預定揀選早已全部是信徒、而且基督親身"實實在在"與萬民同在一千年了,但還是因為撒但被扣押起來,萬民才能夠完全"修心養性、安份守己";但當撒但再被放出,部份人馬上原形畢露!再請問持有「一次相信永遠得救」觀念的人、有辦法可以解釋為什麼竟然仍會發生如此這般的事情嗎?!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