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主而活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

(羅14:8)

每一個信徒都當如此,活著為主而活,死了為主而死。

因為已經是主用死所替換的人(林後5:14),

主用寶血所買贖的人,是不再屬自己(林前6:19,20),

既是主的人,就當為主而活,

除非不信主,不屬主,不接受主的救贖,

那就不是得救的人。

主救贖我們的目的,原是叫我們不再為自己活,

仍然犯罪,貪愛世界,體貼肉體,

乃是叫我們完全歸給神,屬乎主,作祂的僕人。

祂成為我們的主,來管理、使用、供應、享有我們的一切。

這當然也是我們永遠的福分和榮耀。

許多信徒不明白這一點,

覺得信主,不過是從主那裡得些好處,

不但來世得永生,今世也利用主使自己活得好些、快樂些,

更能滿足自己的慾望。

這是大大地錯了,祂是我們的主,不是我們的僕役,

祂是我們當事奉的,不是我們利用的對象。

這一個基本的觀念不改變,是作不好基督徒的,

總覺得與主有矛盾,心中不平安,活著也沒有意義。

因為這不合乎神的旨意,

不為主活,仍為自己,結果兩樣都為不了。

神不會長久容許人這樣違背主、辜負主,侵奪主的。

轉貼:每日天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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