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賽35章;賽40:3~5;賽61:1~3;
這是愛我們的神為了使祂的兒女透過耶穌基督的救恩經歷上帝的愛和聖靈大能的工作,領受聖靈的潔淨與更新,清理、除去他跟神之間的屬靈障礙(即:清理、除去個人與家族「罪的纏累、咒詛,以及創傷造成的毀損」),
使「靈、魂、體」逐步得著修復和恢復,有新的復甦、突破,功能逐步恢復健康、整全,
讓神原本就賦予人的內在生命力得以被釋放出來,心智能力也會逐漸變得清晰敏銳,使個人的學習、成長、突破變得不再那麼困難。
(1) 使他得以在神面前、在未來的年日,學習凡事順服神、倚靠神,凡事定睛仰望主(出19:4-6),
使他有能力學習新的生命功課、屬靈功課,有能力面對新的問題,迎接新的挑戰、承擔新的責任;
使他能夠從神得著力量來跟從主,並靠主剛強,站立得穩,繼續往前行進(即:母老鷹要訓練小老鷹學會在空中運用屬靈翅膀〔信心與屬靈恩賜〕飛翔,並飛向高處(靈命成長成熟);
在屬靈爭戰中,靠主站立得住,並且得勝,作得勝者。(申32:11、12;西3:1-4;羅6:6-7弗6: 12、13;啟2~3章)
活出在基督裏的豐盛、榮美,使他日後得以成為他人生命的供應、幫助、祝福、榜樣和引路者。
(2) 使他裏面的新生命(新造)在末後的日子,經得起火的試煉(林前3:12-15),
使生命被煉淨、聖別,長大成熟,得以完全,
完成他受造最美的命定,也就是模成神兒子的樣式
(即:擁有基督的生命、性情,彰顯出神的榮耀、能力。羅8:28~30),
並在神的家〔教會〕中與眾聖徒配搭同工,學習、操練事奉神,完成神的託付:竭力攻佔屬靈迦南地,得地為業——與神同工,完成所託,在基督台前接受審判,向神交帳。(參閱-太25:14-30;林前3:8-9;林後5:10;弗4:12、13),
今世得蒙神的悅納、賜福,永世得著基業、獎賞。
註:
基督徒「信心」的對象,是神自己和祂的話語。
摘自《生命更新手冊》第八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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