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神的永恆計劃和開啟/之17

4/27/2024 星期六

❇ ❇ ❇ ❇ ❇ ❇ ❇ ❇

啟示錄2:11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 ❇ ❇ ❇ ❇ ❇ ❇ ❇

✝️對於活在地上的天上國民來說,苦難是必然的,因為「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3:12);但神的權柄管理萬有,任何仇敵都無法越過祂的界限。

✝️今天,持守真理的信徒也越來越容易在職場和商場上遇到難處,越來越可能遭遇「患難、貧窮」。但這一切也都在主的「知道」之中,祂讓我們放心:主的手量給我們的,對我們的「富足」都有益處的(羅8:28)。

第11節「第二次的死」,指的是「火湖」的永刑(20:14;21:8),也就是與神永遠隔絕。這與有限的「受患難十日」(v.10)相比,「第二次的死」在時間和程度上都是無限的。

希伯來書9:27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神的旨意並非讓信徒免去一死(約21:23),而是應許「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v.11)。因此,我們在軟弱中所需要祈求的恩典(林後12:9),不是讓我們病得醫治、化險為夷,而是使我們能靠主得勝。

得勝的信徒即使殉道,但也「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因為即使在火窯之中,主也與我們同在(但3:25):「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羅8:38-39)。而不肯「至死忠心」(v.10)的人並沒有重生的生命,雖然能暫時躲過有限的一死,但最終身體還會死亡,並且將與神永遠隔絕、遭受無限的「第二次死的害」。

再者,啟示錄 2:11 中的「第二次死的害」也可以被理解為在最後的審判中,那些沒有信靠耶穌基督、沒有接受祂的救恩、並且繼續堅持自己的不信和罪惡行為的人所面臨的永恆結局。這種死亡不僅是身體上的死亡,更是靈魂與神永遠分離的結果,這將帶來永恆的痛苦和絕望。因此,這段經文提醒我們要認真對待信仰,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並在信心中堅守,以免遭受「第二次死的害」的命運。

那麼,已經信耶穌的人會遭「第二次死的害」嗎?

根據對基督的信仰觀點,已經信耶穌的人並不會遭受「第二次死的害」。基督的教會認為,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並信靠祂的人,他們的靈魂會得到永生,並與神永遠同在。因此,他們不會受到永遠與神隔絕的命運,也不會遭受靈性上的死亡,即所謂的「第二次死的害」。這是基督教中關於救恩和永恆命運的核心教義之一。

再一次強調,在啓示錄中多次提到第二次死亡——是火湖的同義詞。這是一種死亡,因為它是與上帝,生命的給予者分離。它被稱為第二次,因為它遵循肉體的死亡。而啓示錄21:8以更多的細節解釋了第二次死亡:「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有關「第二次死的害」,我們還會繼續探討。我們應當把這個看作是對末世教會的警告與提醒。

❇ ❇ ❇ ❇ ❇ ❇ ❇ ❇

耶和華果然成就大事

Leave a comment

Blog at WordPress.com.

U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