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裡的宣教對象』 – 歌羅西書3:17-24, 4:1,10/18/2015

也許我們不能去很遠的地方宣教,但主把我們的家、我們職場的宣教量給我們。這一塊是我們的耶路撒冷。徒1:8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求聖靈賜給我們能力,用愛自己的方式對待別人,有效的向我們最親近的人傳福音。

正月初一日, 創8:13,出40:1-2,歷代下29:17

同樣地,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哥林多後書5:17) 我們接受耶穌為我們的主的時刻, 相當於我們屬靈的"正月初一日", 是一個嶄新的開始. 我們領受了所應許的聖靈, 得著 神的同在. 但是 神的同在並不是我們的終點, 神的同在是要帶下屬天的能力, 使我們能為主耶穌作見證 (參使徒行傳1:8) 神的同在是要將祂的律法寫在我們的心版上 (參耶利米書31:33), 使我們能打從心裡就遵行 神的誡命, 用我們的生命來見證 神. 神的同在是將我們放在天路的起跑線上, 讓我們"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腓利比書3:14)

『同作基督忠心的執事』- 歌羅西書1:1-14, 7/5/2015

最後,教會的事奉能不能得神的喜悅,不是看執事作事作得好不好,不是看執事有沒有經驗,也不是看執事有沒有好的人際關係,乃是看你們順服不順服,願不願意把自己全然為主擺上。在教會中必須有愛,也必須有權柄。求主賜福給我們教會的眾執事。求神施恩,叫我們眾人都學會順服,都學會屬靈的原則,都學習全體配搭的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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