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跟我們玩真的』

潘霍華牧師(D.Bonhoeffer)在《追隨基督》(Nachfolge)一書裡提醒基督徒,「只有我們完全忘記自己,然後才能為祂的緣故背十字架」,且「背負十字架並不是悲劇,這種受苦是完全忠於耶穌基督的結果」,「唯有人完全獻身作門徒,才能經驗十字架的意義。」

“I No Longer Live, But Christ Lives In Me.”
Galatians 2: 20-21, 9/25/2005

When a Christian’s both feet, both hands, both ears, both eyes, his tongue and his heart are crucified with Christ on the Cross, then we say. “I have been crucified with Christ and I no longer live, but Christ lives in me.”  We are able to accomplish this or accomplish that, not because we are doing it, but Christ in me is accomplishing for us. Therefore, we say “it is not me but Christ” in our serving of the Lord. We say to our Lord, “O God, I am willing to offer everything for you and I refuse to lead a sinful life.”

『心無定向的人』

我們必須小心,生命的方向是不是在跟隨耶穌,在屬靈的事上有沒有真實的看見及領受,是否致力於主耶穌基督目標的實現。否則,雖然自認是基督徒,維持一個穩定外在宗教行為,表面上光鮮亮麗,可能是屬靈的飄流,有一天會倒在人生的曠野。

『不是我,是基督』(下)

當一個基督徒的雙腳,雙手,雙耳,雙眼,舌頭和心都與主同釘十字架之後,我們才能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們能做這,能做那,不是我們在做,是基督在我們的身上做。因此,當我們在服事上表現出「不是我,是基督」之後,我們才能向主說:「主啊,我情願,獻上一切所有,拒絕罪惡生活,為要得著你。」

『不是我,是基督』(上)

當我們的腳,我們的手,以及我們的雙耳與主同釘十字架之後,我們才能說:「不是我,是基督」。下個禮拜我們將分享我們的「舌頭」、「雙眼」和「心」都要與主同釘十字架。

『饒恕人』

弟兄姐妹,讓我們經常記念主對我們的恩情,存著感恩的心,也藉著聖靈的內住,成為新造的人,靠著聖靈的力量,我們可以勝過本性上的軟弱,活出新生活的樣式,而有一顆饒恕人的心。

『律法的挫折變成恩典的光輝』

保羅「因信稱義」的教義是為外邦人提出來的,外邦人要藉著耶穌的十字架得救,就要「信」耶穌。「信」是一連串的行動,首先是要正確地了解上帝新的拯救之道,然後要選擇、接納這條道路,最後要在日常生活中告白耶穌是主,除了信靠祂,也要獻身服事祂,並且要遵守祂的教導,以好的行為見證來回應祂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恩。

『人情‧人性‧真理』

從今天所讀的聖經我們知道:明白真理是一回事,行事合乎真理又是另一回事;知行不能合一,乃是許多人的難處。我們所行的如果不正,立刻就會被正道顯露出來。福音真理不但能救我們,也能改正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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