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4:13-21——無知的罪仍然是罪

利未記 4:13-21 提供了一個完整的贖罪流程,從罪的察覺到贖罪的完成,再到營外焚燒的潔淨,這些條例既滿足了舊約律法的要求,也豐富地預表了基督的救贖工作,教導我們應該如何認罪悔改並依靠基督的恩典活出聖潔的生命。

利未記4:1-12——祭司犯罪時的贖罪祭

這段經文也提醒我們:罪的工價是死,但因著耶穌的恩典,我們不僅得赦免,更被賜予新的生命與盼望(羅馬書6:23)。祂在十字架上付上的代價是我們無法想像的,但正是這份愛與犧牲,讓我們得以靠近神,享受與祂永遠的同在。

申命記4:31-40——神的慈愛與人的責任相呼應

申命記4:31-40讓我們看到神的本性是一個整全的合一:祂既是公義的審判者,也是滿有慈愛與憐憫的拯救者。這段經文不僅揭示了神的屬性,也呼召我們在祂的愛與律法中,過一個敬畏、順服且感恩的生命。藉著反思這段經文,我們可以更深刻地體會到神救贖計劃的全貌,並學習如何在生活中回應祂的恩典。

申命記 4:41-49——逃城:血仇相報律的新註解

逃城不僅是一個律法上的設計,更是一個豐富的預表,向我們揭示了神的慈愛、公義和救恩的計劃。透過這些逃城,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基督的救恩是如何超越律法,為全人類提供最終的平安與盼望。在耶穌基督裡,我們找到了一座永不動搖的城,這座城承載著祂的愛與犧牲,為我們帶來永恆的生命。

申命記4:1-10——律法是以色列民與神立約的核心

摩西在申命記4:1-10中的勸勉不僅僅是提醒以色列民遵行律法的行為本身,更是引導他們從靈性、道德、社會、使命和未來的角度來理解律法的重要性。他的勸勉充滿了牧者的關懷和對百姓未來的深切期盼,目的是要幫助以色列民成為蒙福的國度,並見證神的榮耀與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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