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1:20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啟示錄二三事/11
申命記6:4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5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
啟示錄二三事/10
馬太福音25:21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啟示錄二三事/9
羅馬書4: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啟示錄二三事/8
每次聽這首歌都很感動,甚至不太敢聽,因為情不自禁,眼眶泛淚,久久不能平息。特別在受難週的禮拜四,當濯足禮拜、恭守聖餐時,情緒都會激動不已。
啟示錄二三事/7
第三是「鑰匙」的宣告。這「鑰匙」是權威與授權的象徵。主耶穌是一支開啟天國門戶的鑰匙,祂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主耶穌已經將這支鑰匙,交給今天的教會,神也將這樣的權柄賜給祂的教會了。非拉鐵非是忠心持守真道的教會,故主顯明自己是聖潔真實者,為他們開了寬大工作的門。
啟示錄二三事/6
耶穌對撒狄教會的評語:「因我見你的行為,在我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啟示錄3:2b)耶穌是根據行為表現為評判標準的,不是憑嘴巴講的。因為外表行為是反映內在信心的,品格是靈性的表現。耶穌診斷撒狄教會的病為「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撒狄是一個死的教會,所以主顯明自己是有生命的靈和亮光的星。
啟示錄二三事/5
其二、祂的「腳像光明銅」(啟2:18)。這說明復活的主擁有不被折服、堅定不移的大能大力。銅在聖經中是審判的意思。祂眼睛所看的,要用腳來審判。推雅推喇是個腐敗淫亂的教會,所以主顯明自己是目如火焰,腳像光明銅的,執行鑒察和審判。 [明天待續~]
啟示錄二三事/4
我們是不是可以得出這樣一個公式: 禱告+聖靈的大能+愛心的行動+福音的大能=人心翻轉,世界翻轉。
啟示錄二三事/3
我們如果瞭解當時的羅馬帝國,順著最初讀者的視角去觀察,也能看懂那些光怪陸離的現象。而耶穌那「如同火焰的眼神」是迫害者與被害者都無法迴避的,也是過去、現在、未來的世代都不能迴避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