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4:13-21——無知的罪仍然是罪

利未記 4:13-21 提供了一個完整的贖罪流程,從罪的察覺到贖罪的完成,再到營外焚燒的潔淨,這些條例既滿足了舊約律法的要求,也豐富地預表了基督的救贖工作,教導我們應該如何認罪悔改並依靠基督的恩典活出聖潔的生命。

利未記4:1-12——祭司犯罪時的贖罪祭

這段經文也提醒我們:罪的工價是死,但因著耶穌的恩典,我們不僅得赦免,更被賜予新的生命與盼望(羅馬書6:23)。祂在十字架上付上的代價是我們無法想像的,但正是這份愛與犧牲,讓我們得以靠近神,享受與祂永遠的同在。

利未記3:11-17——脂油和血都不可吃

獻祭的核心──一切都是為了榮耀神,討祂的喜悅。不論我們能獻上的是多是少,神看重的始終是我們是否存著謙卑、感恩、順服的心來親近祂。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0:31所說:「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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