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9/2025 星期日
第三十五篇 昔日是暗,今在主裡是光(以弗所書 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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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經文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以弗所書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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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導言
保羅在以弗所書5章中,以極為簡明有力的語句道出基督徒生命的本質轉變:「從前是暗,如今是光。」這不只是外在行為的調整,更是存在狀態的改變。
我們不是從「有點黑」變成「有點亮」,而是從全然在黑暗中,被帶入光明中。這光不是自發的,而是「在主裡面」成為光明。也就是說,耶穌基督不只是光的源頭,更是我們成為光的根基。離了祂,我們仍是暗;住在祂裡面,我們才能發光。
保羅進一步勉勵信徒:「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並指出光明所結的果子:「凡事良善、公義、誠實」。這光不是裝飾性的,而是結果子的;不是用來照別人的過失,而是結出從神來的生命實質。
他又說:「要查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不要與暗昧無分」——基督徒不是光與暗的混合體,而是被呼召在光中行走,與黑暗分別。
這段經文最後用一首古老的詩歌作結:「你這睡著的人當醒起,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這不只是文字的感動,更是靈魂的號角。是時候甦醒,是時候離開曖昧,是時候讓基督的光真正照進來,使我們活出屬光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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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亮光
保羅在這段經文中呈現了屬靈身份的轉變與倫理的實踐,揭示基督徒從黑暗入光的過程,包含神學、道德與群體生活的三個層面。
一、身份的轉變:從「是暗」到「是光」
原文並非說「活在黑暗中」,而是「你們曾是黑暗」,顯示這不只是環境狀況,而是人的本性與狀態。基督徒不是靠行為慢慢變亮,而是在基督裡「被轉換」為光明,這是一種神學上的重生與改變。
二、光的果子與道德實踐:良善、公義、誠實
光的本質是純潔與顯明。這些果子不是僅表面的宗教行為,而是出於內心與真理的生活實踐,是對神對人都真誠無偽的生命流露。
三、群體與個人的責任:查驗與分辨
保羅不是只論個人道德,他也教導信徒彼此勸戒(參第11節),指出那不義之事,讓光照進彼此生命。教會是一個「光明共同體」,是讓彼此甦醒而非麻痺的場所。
四、光帶來甦醒與復活
最後保羅引用詩句(或是當時教會的聖詩):「你這睡著的人當醒起……基督就要光照你了。」這句話彷彿是屬靈的警鐘,喚醒那些麻木、妥協、屈服於黑暗的信徒,重拾光明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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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對話
我曾經陪伴一位年輕弟兄,他在大學裡信主,卻總覺得「信主」只是信念,不太關乎他的生活。直到有一次,他經歷一段情感與道德的掙扎。他在那掙扎中問我:「我是不是只是一個『黑暗裡信耶穌』的人?」
我們一起讀到以弗所書5:8,「從前是暗,如今是光」,他忽然沉默了很久,然後說:「所以我不是兩邊都可以走的人?我必須決定活在哪個國度裡?」
那天,我們一起禱告,他流著淚說:「主啊,我不要再混在暗裡,我要成為光的孩子。」
這經歷讓我自己也被提醒:光明不是一種宗教形象,而是一種活出來的身份。當我在日常選擇中學習「誠實」與「良善」,我就在活出屬光的生命;當我在憤怒中選擇忍耐,在誘惑中選擇節制,我就在與主一同發光。
你呢?你是否仍有習慣性容忍的黑暗地帶?是否仍用「還不錯」來遮掩「不夠光」?今天,主呼喚我們甦醒:起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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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應用
1.每日靈修查驗「是否在光中」:誠實寫下今天我的言行是否與「光的果子」一致。
2.遠離暗昧行為:對不潔、虛偽、妥協的生活方式說「不」,選擇潔淨與真誠。
3.鼓勵屬靈朋友彼此提醒:建立一個小組或禱告夥伴關係,彼此查驗是否仍在光中。
4.操練每週一次「光中安靜日」:預留一段時間省察靈命,讓基督光照心靈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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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前禱語
主啊,我從前是暗,如今在祢裡面是光明的。求祢幫助我不再習慣妥協、不再沉睡在自我中,而是每日甦醒、每日行在光中。
主啊,我願意脫去暗昧的行為,願意帶上光明的兵器。願我的生命結出良善、公義與誠實的果子,使我成為榮耀祢的光明子女。
請照亮我生命中的死角,使我甦醒、悔改、更新,並讓我在這世代中發出屬祢的光。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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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乎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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