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主未施行統管大能,那麽每時每刻都會有人行兇作惡,沒有一個人出入得享平安。
祂所設立的司法政權就是維護社會安寧的一大手段;
但是在許多情況下,這仍然不夠。
人心一旦完全趨向邪惡,就連絞刑架也無法嚇阻他。
上帝的愛是何等奇妙,
竟賜下祂的兒子為如此的無賴、惡棍而死!
若要得享福樂,我們是多麽需要、也絕對需要新生!
野獸和魔鬼豈能承受上帝的國呢?
信徒必須常常思想這點,才能心存謙虛、感恩並保持警醒。
我們曾經是這樣的人,
而且從殘存在我們裡頭本性的律來說
(使徒稱之為「肉體」或「舊人」),我們仍然是這樣的人。
墮落本性的各種傾向並沒有在上帝的兒女身上根除,
可是他們因著「恩典」而有份於「新的律」;
這律使他們得以靠著主的能力,抵擋並治死罪身,
好叫罪身不得再掌管他們。
然而,他們也很容易傷心、震驚,
聖經中亞倫、大衛、所羅門和彼得的經歷,
都足以教導我們,就連最好的人,
心裡也潛藏著何等的邪惡,
只要稍微放任,他們就會做出可怕的事來。
「耶和華啊,人算什麽﹗」
節錄:約翰.牛頓(John Newton)
《約翰牛頓書信選集》郭熙安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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