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

或問,為甚麼我們要信仰聖經無誤呢?答案非常清楚,我們既然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使我們得救,成為神的兒女,那麼,主耶穌所說的,無論是甚麼,應該都是無誤才對。不然,我們為甚麼要相信他是我們的救主,將我們的靈魂交託給他呢?(讓我再強調,我們這樣信,是不能得到百分之百證明的,因為這是信仰,不是科學。因此,這篇文章是對所有稱為神的兒女們寫的,不是對未信主的科學家們寫的。)

筆者請所有神的兒女們注意,我們的主曾經這樣說過:「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8)既然連「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當然是指「聖經每字無誤」了。主所說的《律法》,是不是單單指著《摩西五經》而說的呢?不是,乃是指著整本《舊約聖經》而說的.因為主耶穌對猶太人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麼?」(約10:34)主所引用的經文,其實是來自詩篇八十四篇六節。

主又說:「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太24:35)主說這話,表示自己與舊約的神同等,都是無誤的。不但如此,主又對門徒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16:12-14)主的意思是,不但主直接對門徒說的話是「無誤」,將來聖靈啟示他們明白的一切真理,就是聖靈感動他們寫成的《新約聖經》,也同樣是「無誤」,因為都是聖靈將受於主耶穌的,告訴他們。當然這不是說,聖靈會不停地將真理啟示給我們,《聖經》也不停地增加篇幅。《聖經》寫到啟示錄之後,啟示就停止了,因為啟示錄最後一章這樣說:「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豫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豫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豫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22:18-19)意思是,聖經不能再加,也不能再減了。

—吳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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