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
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啓22:12)
應當知道我們「所有的行為」都記在「主的賬上」,
都積蓄在那裡,等到主來的時候,
要作為最後「賞罰的依據」,
極其公平,絕無偏袒。
我們千萬不要以為:
作一件「小惡」算不得什麼,
作一件「小善」也無足輕重;
每一筆都記在那裡,每一件都有它的效果,
給「一杯水」有它的賞賜(太10:42),
說「一句閒話」論斷人,也不能放過(太12:36;
羅14:10-12),
「愛主」有多少就有多少的賞賜,
「愛世界」有多少就有多少的損失。
「遵行神的話」有多少就有多少的福分,
「違背神的話」有多少就有多少的懲罰。
犯罪「認了罪」可得「赦免」,
卻免不掉「報應」(詩99:8),
「赦免」是祂的慈愛,「報應」是祂的公義。
若不赦免,將要有更嚴重的後果,
但人「所撒的種」卻照樣「收割」;
將來絕不會把「愛主」的和「不愛主」,
「事奉神」的和「不事奉神」的,
「敬虔」的和「不敬虔」的,同樣看待(瑪3:18;
太13:39,41,48;彼前4:18)。
一個人行為的「善惡、好壞」,都要「受報」的(林後5:10)。
為此聖經教訓信徒該恐懼戰兢,謹慎自守,
敬虔端正,不可隨便,
以求那日不至羞愧(林前9:27;腓2:12; 彼前4:7;
提前2:2;約壹2:28;來13:17)。
轉貼:每日天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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