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是稱呼,不是神的名字。基督教傳到中國,要將聖經譯成中文時,因為要表示所傳的這位神與民間宗教的神有所不同,於是找到古書中對至高天神的稱呼,上帝,來指稱所要傳揚的神,他們認為這個名稱比較高雅;其實「上帝」的原意是指神的意思。在猶太教背景的經典舊約,神的真正名字,原來是用四個希伯來文的子音YHWH來表示。問題是希伯來文要加上母音才能讀出來意思來。猶太人在主前721和586年,分別被擄到外國之後,因為生活在外邦的時間太長,後代的人失落了說希伯來語的能力。到了主前538被擄回國後,對於上帝的名稱YHWH不知道要加上甚麼樣的母音而讀出。他們最先的猜測,是讀為耶和華(JEHOVA),但到了1520年,經學者多方的考證,認為要讀成雅威(YAWHEH)才對。但為了怕誤讀而褻瀆上帝的聖名,所以規定,每遇到那個字YHWH時,便把它讀為主(Adonai, Lord)。近代的歐美聖經也都譯為主(Lord),不再稱耶和華。近代中文譯本和天主教一樣共同取用上主為對上帝的稱呼。長老會的新聖詩也不再以耶和華而稱呼上帝,改用上主。
上帝的名稱YHWH(耶和華或雅威),不是敬拜祂的人為祂取的,是在舊約歷史中,在某些特定的場合,上帝自己向人啟示的。最特別的是,每次向人啟示祂的名稱時,都有說明,祂這名稱所意涵的是甚麼。特別會指祂自己的本質是甚麼。因為是多元的,所以內容時常各異;例如向摩西啟示時,就說祂的名字所指的是:祂是自有永有的(出3:14)。將祂那麼多名稱的特質綜合起來,祂的名字YHWH的意思可歸納為:祂是一位大而可畏的神。所謂大,是指祂的權能和祂的永恆性:祂是永恆的,是自有永有的;祂有創造又管理宇宙萬物的權能。所謂可畏,是指祂的本質是令人敬畏的:祂的名字所含的本質,首先是說他是聖善的;也就是說祂獨一的真神,不像其他的邪靈鬼魔。祂的聖善,特指祂是慈愛、公義、信實,喜歡赦免悔罪的神。祂是施慈愛的神,同時也是審判罪惡的神。
對於這樣的一位神,摩西律法的第三誡規定:不可妄稱耶和華(或雅威)的名。這意思不只說,不可隨便叫祂的名字而已,更重要的是不可濫用祂的名字,假借祂的名稱而謀求私利,或假借祂的名稱而亂發號施令;例如不可造假說:上帝指派我做甚麼,上帝給我甚麼權力。假借或濫用上帝的名,被視為很嚴重的,褻瀆的罪。誡命中明說,凡犯這種罪的,上帝不會放過,一定會追究。
耶穌所教導的禱告文中的第一句,就教導他的門徒,要尊天父的名為聖。按中文的翻譯: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從字面看起來好像只是祈願上帝的名被尊為聖而已。但在希臘文的原意不是這樣,它是一種自我奉獻的語氣:但願我的參與(我的生活和作為),能促使祢的名被尊為聖;一旦成為基督徒,便帶有促使上帝的名被尊為聖的天職。
現今國內選舉期間,有人動不動就說,他出來參選總統是奉關公的指示,一下子又說是出自媽祖的意思。這樣輕易的託神明的名為競選理由是根據甚麼?如何証實這是神明指示的?是因為神明不會說話,不會為自己辯護而隨便託他們的名?這樣做是不是欺神太甚?有沒有褻瀆神明的行為?
陳嘉式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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