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斷

人可以判斷(judge),這是人的本質;但是不可論斷(judgmental),這是人的惡意。

判斷有迂迴的空間,論斷沒有回轉的餘地;判斷是理性思考,論斷是情緒反應;判斷是思考的過程,論斷是無端地妄下結論。

判斷是自我商議,是人頭上的自我對話,這是客觀的;論斷是人內心的決定,受到情緒的牽扯,這是主觀的。

判斷是證據的搜尋,有赦免的可能性;論斷是宣判之後再來找證據,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做法。

判斷以愛心為基,本質是赦免;論斷以恨意起始,本質是定罪。俗話說:「犯錯是人性,赦免是神性。」人好挑剔,雞蛋裡挑骨頭;神富愛心,雞蛋是又圓又白。

人的理性思考是彰顯神的形象,極度珍貴的事情;然而,思考要以謙為本,以愛調味,免得自以為是、自以為義、以己為神,以本身的看法為絕對的評判標準。

唯有基於全知的判斷才會沒有瑕疵,完全無誤;一知半解的判斷充滿漏洞,錯誤百出。論斷他人是驕傲自高的表現,為人遮蓋掩護是愛心的彰顯。

恨是找藉口定罪,愛是找理由原諒。《箴言書》十章寫道:「恨能挑起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恨是積怒,能找著千萬個理由,愛是消怒,找不著一個緣由;恨是為了什麼,愛並不為什麼。

不妄下論斷是愛的學習,面對本身如此,面對他人也是。保羅說:「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神。」

長久以來,我雖然盡可能地不去論斷別人,但卻時常輕易地論斷自己。

其實,我對自己的裡外也有所不知,也有許多見不到,或是不肯見到的盲點。顯然地,基於自知的論斷也有許多錯誤的可能。

我們對於別人的盲點不知道有多少呢,因此,對人所做的論斷肯定是錯誤的。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主耶穌說。殊不知,人愈會論斷自己,就愈會論斷別人;人愈是不愛己,就愈不愛別人;愈不接受自己,就愈不能接受別人。

人的過份自尊其實是自卑自傲的表現。我們的自我形象欠佳只能責怪自己,這是以別人的觀感作為自我評估的依據,肯定荒腔走調,漏洞百出。

這是保羅所下的結論:「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

從今以後,我要立志:對於別人,或對自己本身,我再也不要妄下斷語了,這一生,只要專心地「只等主來。」

只等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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