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的根源就是「反叛律法」及「反叛神」。

罪人豈不是說:我屬於我自己。

我不會向任何人歸降,除非是我自己選擇。

這就是「罪的本質」了。

所以在悔改時,我們要扭轉這個關係,

並全然降服於主的話及主的旨意之下,作順命的兒女。

我們沒有根據相信我們能輕率及隨便地到主跟前,

說:我來是得著幫助的,主耶穌。

我知道祢是救主,所以我打算相信而被拯救,

然後我會轉身而去,

待將來有時間才去想想關於主權、歸降及順服的事吧。

我警告你,你不能這樣就得著主的幫助,

因為主不會拯救那些不受祂命令的人。

祂不能把祂的職任分割。

你不能相信一半的基督。

我們要照「祂的所是」接受祂—受膏的救主及主宰,

就是那位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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