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後3:4-16 中的新約執事的特點解析
在哥林多後書 3:4-16,保羅對比了舊約與新約的職事(執事),說明新約執事的特點。這段經文主要強調三個方面:
⸻
1. 憑靈不憑字句(4-6節)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聖靈,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聖靈是叫人活。」(林後 3:5-6)
解釋:
字句(舊約律法) 是指摩西律法,它的功能是揭示罪,使人明白自己的敗壞與無助(羅 7:7-12)。但律法本身無法使人得生命,反而顯明人的死亡。
聖靈(新約) 帶來生命,因為基督的救贖使我們能夠藉著信心得著永生。聖靈賜給信徒內在的能力,使他們遵行神的旨意,而不是靠外在的律法要求。
新約的執事不是單單傳講律法,而是傳講藉著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讓人因信靠基督而得著新生命。
⸻
2. 比摩西的職事更有榮光(7-11節)
「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那將來廢掉的榮光尚且如此,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林後 3:7-8)
解釋:
摩西的職事(舊約律法) 是用石版刻下的律法,屬於「死的職事」,因為律法的作用是讓人知罪,但無法賜人生命。
律法有榮光,因為它來自神,例如摩西在西奈山領受律法後,他的臉發光(出 34:29-35)。但這榮光是暫時的,會消逝,象徵律法的有限性。
新約的職事更有榮光,因為它帶來義,使人得生命,這榮光是不朽的(10-11節)。
對比:舊約的榮光是外在、短暫的;新約的榮光是內在、永恆的。這表明基督所成就的救恩遠超律法的功用。
⸻
3. 沒有帕子遮蔽(12-16節)
「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林後 3:12-13)
解釋:
摩西的帕子(出 34:33-35)象徵律法的局限性,表明以色列人無法完全理解神的啟示。
以色列人的心仍然蒙蔽(14-15節),因為他們只看到律法,而未認識基督是律法的成全(羅 10:4)。
在基督裡帕子被揭去(16節),因為基督的來臨讓人真正明白神的旨意,藉著信靠基督,人才能真正得自由,看到神的榮光。
⸻
結語與應用
新約的執事不是傳講死的字句,而是傳講生命的聖靈,讓人因信基督而得新生命。
新約的職事比摩西的職事更榮耀,因為它帶來義,使人進入神的榮光,這榮光是不朽的。
新約的執事無需帕子遮蔽,因為在基督裡,神的真理完全啟示,人可以自由地親近神。
這段經文提醒我們,信仰的核心不是遵守律法,而是憑信心領受聖靈的工作,讓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彰顯榮耀。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