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 3:1-3——你是基督的活信

哥林多後書 3:1-3 提到「基督的活信」,這確實是在強調基督徒的生活與見證。讓我們深入探討這段經文的意義。

經文內容(林後3:1-3)

「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嗎?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嗎?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裡,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你們顯明是基督的信,由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

一、經文背景與上下文

哥林多教會對保羅的使徒權柄曾經有過質疑。當時,有些傳道人會攜帶「薦信」(推薦信),證明自己是被某個教會或權威人士認可的工人。然而,保羅認為他不需要這樣的推薦,因為哥林多信徒本身就是他使徒職分的「推薦信」——他們的生命改變就證明了他的事工是出於神。

在這背景下,保羅提到「基督的信」,指出真正的見證不是寫在紙上的信,而是「寫在心版上」,由聖靈所改變的生命。

二、基督徒是「基督的活信」

這段經文的核心信息是:基督徒的生命本身就是一封推薦信,見證基督的真實與大能。

1. 活信的特徵:寫在心版上,不是石版上

保羅這裡明顯在對比舊約的律法與新約的福音:

👉舊約:律法是刻在石版上的,像摩西領受的十誡(出31:18)。

👉新約:基督的救恩透過聖靈,刻在人的心中,讓信徒的生命改變。

這說明,基督徒的信仰不只是外在的規條,而是內在生命的改變。真正的信仰不是死板的律法,而是活潑的生命。

2. 活信的作者:由聖靈寫成

「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

這表示生命的改變不是人的努力,而是聖靈的工作。真正的基督徒見證不是靠自己的善行或宗教活動,而是聖靈在內心動工,使人的生命流露出基督的愛與品格。

3. 活信的內容:基督的形象

信徒的生命應該展現基督的形象(羅8:29),包括:

👉愛(約13:34-35)

👉聖潔(彼前1:15-16)

👉信心(來11:6)

👉忍耐(雅1:2-4)

這樣的生命才是真正的「活信」,讓人能夠「看見」基督。

三、對我們的提醒與應用

這段經文對基督徒的生活與見證有深刻的提醒:

1. 我們的生命是一封信,人能從我們身上讀到基督嗎?

每個基督徒的生活都在向世界傳遞信息:我們是基督徒,但我們的行為是否與這個身份相稱?

我們的言語、行為、態度是否反映出基督的愛與真理?

2. 信仰不只是外在的行為,而是內在生命的改變

信仰不能只是停留在禮拜天去教會,而應該是每天都活出基督的樣式。

我們是否讓聖靈在我們內心動工,更新我們的心思意念?

3. 成為神活潑的見證,不只是死板的宗教

我們的信仰不是一套規條,而是與基督的真實關係。

這封「活信」應該是帶著愛與恩典的,不是定罪與律法主義的。

結語

哥林多後書 3:1-3 清楚地告訴我們:基督徒就是「基督的活信」,是向世人顯明基督的生命與恩典的見證。這封信不是用墨水寫的,而是用聖靈在我們生命中刻畫的。

今天,你的生活是否在向世界展示基督的形象?你是否讓神來改變你的內心,使你成為真正的「活信」?這是我們每個基督徒需要思考和實踐的課題。

願我們都能被聖靈塑造,成為榮耀神、見證基督的「活信」,讓人透過我們的生命,看見基督的愛與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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