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之分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林前七3)

使徒保羅在本章特別論到婚姻和夫婦相處之道。

保羅先論到婚姻的問題,他說:「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七2)

可見婚姻是神所設立的,也能避免淫亂的事。

因此,基督徒應在擇偶的事上鄭重,存敬畏神的心,專心尋求神的旨意,因這關係到我們終身蒙福的問題。

現今世代的危機,就是許多人隨隨便便地結婚,又隨意離婚。

然而,神的兒女應分別出來,如經上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來十三4)

保羅接著提到夫妻間的關係,他說:「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林前七4)

也就是說,夫妻任何一方都不能違背婚約,作出得罪對方的事如婚外情,這是夫妻雙方都要在神面前持守的。

至於夫婦相處之道,保羅勸勉我們要用合宜之分彼此對待。

何謂「合宜之分」呢?

就著丈夫而言,應照著《聖經》的教訓愛自己的妻子,常顧到對方的感覺,且愛護、關心、欣賞她;

就著妻子而言,應照《聖經》所論,順服、敬重自己的丈夫,常勉勵、扶持、關心自己的丈夫。

總而言之,夫妻應彼此相愛,且一同愛主,讓神的愛得以彰顯在基督徒的家中,使榮耀歸於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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