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信,真正及使人得救的歸信,是從罪裡轉向基督。
它的意思是放下自己對抗神的武器,
停止對祂權柄的藐視及忽略。
新約對歸信的定義是:
「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帖前1:9)。
「偶像」就是任何搶奪神在我們情感中獨一及至高地位的
東西、模蓋我們心靈的影響,以及轄管我們生活的能力。
歸信,是決絕地用心靈及意志拒絕罪、自我及世界。
真正歸信的人,必會像保羅一樣的說:
「主啊,我當作甚麼?」(徒22:10)。
歸信是毫無保留地把自己降服在祂聖潔的旨意下。
你有沒有這樣將自己獻給神呢 (羅6:13) ?
有許多人想從地獄裡被救出來,
卻不想從自我中心、偏行己路、世俗生活中被救出來。
但神不會按著他們的要求拯救他們的。
我們一定要按著神的要求,才能得著拯救。
聽聽祂的要求吧:
「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
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
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賽55:7)。
基督說:「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
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註),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33)。
人必須「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
然後才可以「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26:18)。
–賓克
轉貼:基要書室
●補註:
撇下一切所有的,指「生命主權」的奉獻(交託)、轉移在神手中。
讓神在個人生命中「掌王權、居首位」,相信「神的旨意」高過一切,祂總有至高、美善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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