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虧良心

「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徒24:16)  

人的心是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17:9),

但在人心裡另有一個東西,叫作良心。

雖然名稱差不多,卻是兩個不同的東西,

良心是人內裡的一種功用,也叫作是非之心(羅2:15),

是神放在人裡面的,

另一種無形的律法,也有人稱作良知,良能等,

不過聖經中一貫稱作良心,或天良(來10:22)。

有時人說某人良心惡,那是說錯了,應當說那人的心惡,

而那人的良心並不惡,不過已經失去功用了,

似乎喪失淨盡了(弗4:19),

有的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樣(提前4:2),

有人故意將良心丟棄(提前1:19),

不聽良心的聲音,不理良心的責備,不管良心的勸告。  

然而,如果不聽他的勸告和責備,

將來就要被定罪、受刑罰良心就是見證人之一,

顯明你的罪惡。

所以今天能聽良心的聲音,聽從良心的判斷,使良心無虧,

將來才可以在神面前坦然無懼,也對得起任何人。

如果良心有虧欠是非常痛苦的事,

有時一件事作錯了對不起人,

良心在裡面責備起來是擔當不起的。

如果所得罪之人已經不在了,無法道歉、賠償、輓回,

而良心一直不安,感到非常懊悔,那痛苦是如劍刺心。

我們得罪神也是如此,趁著今日趕快認罪悔改,

求主寶血洗淨良心的虧欠,有聖靈的見證,

良心才可以平安。

良心如果有虧欠,就是有罪的證據,將來一定要受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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