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徒24:16)
人的心是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17:9),
但在人心裡另有一個東西,叫作良心。
雖然名稱差不多,卻是兩個不同的東西,
良心是人內裡的一種功用,也叫作是非之心(羅2:15),
是神放在人裡面的,
另一種無形的律法,也有人稱作良知,良能等,
不過聖經中一貫稱作良心,或天良(來10:22)。
有時人說某人良心惡,那是說錯了,應當說那人的心惡,
而那人的良心並不惡,不過已經失去功用了,
似乎喪失淨盡了(弗4:19),
有的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樣(提前4:2),
有人故意將良心丟棄(提前1:19),
不聽良心的聲音,不理良心的責備,不管良心的勸告。
然而,如果不聽他的勸告和責備,
將來就要被定罪、受刑罰良心就是見證人之一,
顯明你的罪惡。
所以今天能聽良心的聲音,聽從良心的判斷,使良心無虧,
將來才可以在神面前坦然無懼,也對得起任何人。
如果良心有虧欠是非常痛苦的事,
有時一件事作錯了對不起人,
良心在裡面責備起來是擔當不起的。
如果所得罪之人已經不在了,無法道歉、賠償、輓回,
而良心一直不安,感到非常懊悔,那痛苦是如劍刺心。
我們得罪神也是如此,趁著今日趕快認罪悔改,
求主寶血洗淨良心的虧欠,有聖靈的見證,
良心才可以平安。
良心如果有虧欠,就是有罪的證據,將來一定要受虧損。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