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林多前書》14:26-28,使徒保羅為教會聚會時說方言的秩序提出了明確的指導,以確保聚會的造就與秩序:
經文內容(和合本)
林前 14:26-28
26 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譯,凡事都當造就人。
27 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
28 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
保羅對說方言的守則
這段經文表明了幾個重要原則,確保說方言不會使聚會變得混亂,反而能造就教會:
1. 聚會的目標是造就人(v.26)
保羅強調,無論是詩歌、教訓、啟示,甚至是方言和翻譯,都應該以造就教會為最終目的。
若方言不能造就人,就應當有所限制。
2. 說方言的人數限制(v.27)
在聚會中,最多只能有 兩個或三個 人說方言,而非所有人都隨意發言。
這樣可以防止聚會變得混亂,並確保其他信徒能理解並受益。
3. 必須輪流發言(v.27)
不能同時多人說方言,而是輪流 說,確保秩序和可理解性。
4. 必須有翻譯(v.27)
說方言時,必須有一個人翻譯,使整個會眾都能明白信息。
這樣,方言的信息才能達到造就信徒的目的,而不只是個人的屬靈經歷。
5. 若無人翻譯,就應該安靜(v.28)
若沒有翻譯者,說方言的人應該 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
這說明說方言可以是個人與神的交流(類似禱告),但若在公開聚會中沒有翻譯,就不適合公開使用,以免影響聚會的秩序。
應用與教導
說方言應當合乎次序,不應無限制地發表。保羅認為,如果方言不能被眾人理解,就不應該影響聚會的造就性。
教會聚會的目的在於造就信徒,而非單純表現屬靈恩賜。這與哥林多教會過於強調靈恩的現象形成對比。
若沒有人能夠翻譯方言,那麼方言應當成為個人與神之間的禱告,而非在公開聚會中使用。
這段經文提醒我們,靈恩恩賜的使用需要合乎秩序,並且最終目的是造就教會,而非炫耀屬靈經驗或製造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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