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首先,願意謙卑放下自己本來的定見、主張。
上帝只向願意「謙卑順服祂的真理、旨意」的人,顯明「祂的旨意、帶領」。
●神的旨意是善良、純全、可喜悅的。(羅12:2;賽55:8)。
□ 2.聖靈在裡面的感動。(是持續、穩定的負擔、感動)
□ 3.聖經中,神的話語。(不會違背聖經的真理、原則)
□ 4.環境的安排、預備。有關的人事物「同受聖靈感動」。
□ 5.可參考成熟的屬靈人(或屬靈書籍)的意見、教導。
也要等候神的「印證」;不知不作,先盡眼前的本分。
日常生活的大小決定,只要依照常識、常情思考判斷。
●請不要把「強烈慾望」或「一時衝動」,或是把「沉重的壓力、焦慮」或突然的「心血來潮」「異想天開」…… 視為上帝的催逼,這都不是「神的旨意」。
■符合上述各項要件,有裡面的平安,才是「神的旨意」,神才會為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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