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信心」的對象:

1. 神 (神自己)

2. 神的話 (聖經的真理、法則)

以賽亞書55:11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他去成就(發他去成就:或作所命定)的事上必然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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