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是你的主嗎?】

我們不是問 : 基督是不是你的「救主」,而是問祂是不是你真真正正的「主」?若祂不是你的主,那肯定地祂不是你的「救主」。

那些沒有接受耶穌基督作他們的「主」,卻以為祂是他們的「救主」 的人是被欺騙了,他們的指望是建基在沙土上。

許多人在這重要的事情上被騙了,所以,若讀者真的看重自己的靈魂,我們懇求你用最謹慎的態度去閱讀這篇文章。

當我們問:基督是你的主嗎 ? 我們不是問 : 你相信拿撒勒人耶穌是神嗎?

這個鬼魔也相信(太 8:28,29),但牠們卻是滅亡的!你可以確實承認基督的神性,卻仍在你的罪裡。

你可以非常尊敬地談論祂,在禱告中尊稱祂神聖的名字,卻仍未得救。

你可以恨惡那些誹謗耶穌的人的為人,及否定祂神性的人,卻對祂完全沒有屬天的愛。

當我們問,基督是你的主嗎,我們的意思是,祂是否真正佔據你心裡的寶座,祂是否真正掌管你的生命?

「各人都偏行己路」 (賽 53:6),這經文是指出所有人都按本性行自己的路。

悔改前所有人都是討自己的喜悅。

聖經很早已經說:「各人任意而行。」 為甚麼?因為「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士 21:25)。

噢!那就是我們想讀者明白的一點。

直至基督成為你的王 (提前 1:17; 啟 15:13),直至你在祂的權杖前俯伏,直至祂成為你生命的管理者,「你的己」仍然掌權,而「基督」卻被否認。

當聖靈在人心開始祂恩惠的工作,祂首先是叫人知罪。祂向我啟示罪真正及可怕的本質。

祂使我知道罪是叛亂的種,牠是「藐視神的權柄」及用自己的意志「抵抗神」。

神叫我知道,當我為討自己喜悅而偏行「己路」(賽 53:6) 的時候,我是 「與祂為敵」。

當我的眼睛被開啟,看見我一生的「反叛神」,對「神的榮耀」置若罔聞,對「祂的旨意」漠不關心,心裡就充滿痛苦及懼怕,並希奇這位神聖的三一神沒有早早把我丟進地獄。

讀者啊,你有沒有試過這樣的經歷?若是沒有,我們恐怕「你的靈」仍然是死亡的!

歸信,真正及使人得救的歸信,是從罪裡轉向基督。

它的意思是放下自己對抗神的武器,停止對祂權柄的藐視及忽略。

新約對歸信的定義是:「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 (帖前 1:9)。

「偶像」就是任何搶奪神在我們情感中獨一及至高地位的東西、模蓋我們心靈的影響,以及轄管我們生活的能力。

歸信是決絕地用心靈及意志拒絕罪、自我及世界。

真正歸信的人, 必會像保羅一樣的說:「主啊,我當作甚麼?」(徒 22:10)。

歸信是毫無保留地把自己降服在祂聖潔的旨意下。

你有沒有這樣將自己獻給神呢 (羅 6:13) ?

有許多人想從地獄裡被救出來,卻不想從自我中心、偏行己路、世俗生活中被救出來。

但神不會按著他們的要求拯救他們的。

我們一定要按著神的要求,才能得著拯救。

聽聽祂的要求吧:「惡 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

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 (賽 55:7)。

基督說:「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 14:33)。

人必須「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然後才可以「得蒙赦罪,和一切 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 26:18)。

「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他而行」(西 2:6)。

這是對基督徒的一個勸告,其著重點是:繼續你已經開始的。

但他們是怎樣開始的呢?就是從「接受主基督耶穌」,從向祂的降服,從聽從祂的旨意,從停止討自己喜悅的那刻開始。

神的主權在他們身上,祂的命令成為他們生活的原則,祂的愛激勵他們甘心樂意及毫無保留的順服。

他們「把自己獻給主」(林後 8:5)。

讀者啊,你有沒有這樣作過?

有沒有?在你的生活小節中有沒有顯出證據來?

與你接觸的人有否看見你不再為自己而活呢?(林後 5:15)

哦,我的讀者,不要在這點上犯錯:出於聖靈的歸信是一件非常徹底的事。

它是一個恩典的奇蹟。

它是讓基督坐在我們生命的寶 座上。

而這種歸信實在是很罕有的。

許多人只擁有足夠的「宗教」令致他們感覺可憐而已。

他們拒絕放棄一切已知的罪 (若非這樣作,他們的靈魂不會得著真正的平安)。他們從沒有「接受主基督耶穌」(西 2:6)。

若他們真的這樣作了,「耶和華的喜樂」就是他們的力量(尼 8:10)。

但從他們的內心及生命表露出來的說話 (不是口說) 卻是:「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路 19:14)。 這是否你的心聲?

這個偉大的恩典奇蹟是包括將一個不法的叛徒變成一個有愛及忠心的臣僕。

它叫人心意「改換一新」,使蒙恩的人厭惡他以前所愛慕的,以前覺得討厭的,現在卻變成可愛的(林後 5:17)。

他「按著裡面的意思,是喜歡神的律」(羅 7:22)。

他會發現基督的 「誡命不是難守的。」(約一 5:3),並且知道「守著這些便有大 賞。」(詩 19:11)。

這是否你的經歷呢?若你曾接受耶穌基督作你的「主」,你必然會經歷過!

然而,接受主基督耶穌完全是人能力之外的事。

這是未被更新的心最後一件想作的事。

必須有一種超自然的力量改變人心,人才 會願意讓基督坐其寶座。

而只有神能夠改變人心(林前 12:3)。

所以,「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 (賽 55:6)。

「你們尋求我,若專心 (with all your heart) 尋求我,就必尋見。」(耶 29:13)。

讀者啊,或許你自稱為「基督徒」已經許多年,並且誠懇地認為如此,但若神屈就地使用這單張來告訴你:

你從未真真正正地「接受主基督耶穌」,若現在你的心靈及良知告訴你,你的「自己」仍在掌權。

你是否願意不再耽延,現在跪下來,向神承認你「自我中心」及「叛逆」的罪,並懇求祂在你心裡動工,使你願意將「自己完全降服在祂的旨意」下,在行為及誠實上作祂的臣民、僕人,以及愛的奴隸?

~ 賓克 (A. W. P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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