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2025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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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1:7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上帝,他要作我的兒子。8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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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經文出現在啟示錄 21 的新天新地異象中,描述了得勝者的應許與不信者的結局,強調了神對祂子民的應許與對罪人的審判。
一、經文逐句解析
1. 得勝者的應許(21:7)
「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上帝,他要作我的兒子。」
「得勝的」:這裡的「得勝」指的是那些持守信仰、忠於基督、抵抗逼迫與試探,直到最後得勝的信徒(啟示錄 2-3 章對各教會的應許)。
這與約翰一書 5:4-5 相呼應:「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
「必承受這些為業」的「這些」,指的是 21:1-6 所描述的新天新地、神的居所、沒有眼淚、死亡、悲哀、痛苦的永恆榮耀(21:1-4)。
這是神對祂子民的產業應許,就像舊約時代以色列人承受應許之地一樣(申命記 1:8),但這裡的產業是 永恆的新天新地。
「我要作他的上帝,他要作我的兒子。」這句話表達了一種親密的父子關係,與舊約的應許相呼應:
撒母耳記下 7:14:「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神對大衛之約的應許)
何西阿書 1:10:「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對被神收納的百姓的應許)
這顯示出,得勝者不只是進入新天新地,更是 進入與神最親密的關係,成為祂的兒女(參見約翰福音 1:12,羅馬書 8:15-17)。
二、不信者的結局(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
這裡列出了八類無法進入新天新地、反而進入「火湖」的人:
1.膽怯的
指的是 因恐懼而放棄信仰的人,例如因逼迫而否認基督(見馬太福音 10:33,馬可福音 8:38)。
這並不是指一般的害怕,而是指 因懼怕而背棄基督。
與啟示錄 2:10 相對:「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
2.不信的
指那些拒絕信靠神、頑梗不悔改的人(參見約翰福音 3:18:「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
3.可憎的
指那些在道德和靈性上敗壞的人,包括各種可憎的行為(參見利未記 18:22-30)。
4.殺人的
指違背神誡命的兇手(出埃及記 20:13),但也可延伸至 憎恨弟兄的心態(約翰一書 3:15:「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
5.淫亂的
指所有性道德敗壞的人,包括婚外情、姦淫、同性戀、亂倫等(哥林多前書 6:9-10)。
6.行邪術的
原文字義是使用藥物來施行巫術,可指各種邪術、通靈、召喚鬼靈 等(申命記 18:10-12)。
7.拜偶像的
指崇拜偶像、假神、物質,或將任何事物置於神之上(歌羅西書 3:5)。
8.一切說謊話的
指不單單說謊,而是活在謊言與詭詐中的人,包括傳播異端、敵基督的虛假信息(約翰福音 8:44)。
「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
「火湖」在 啟示錄 20:14-15 中被描述為「第二次的死」,是最終的永刑,象徵與神永遠隔絕的可怕結局。
這與馬太福音 25:41 所說的「永火」一致:「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
三、神學與實踐應用
1. 得勝者的獎賞:進入神的家
基督徒要持守信仰,不要懼怕逼迫(啟示錄 2:10)。神應許成為我們的父,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這是何等榮耀(羅馬書 8:15-17)。
2. 胆怯與不信的危險
膽怯者並非指一般的懼怕,而是指在關鍵時刻選擇放棄基督(路加福音 9:26)。不信的人無法承受神的國度(希伯來書 3:12-19)。
3. 為何這些罪人無法進入新天新地?
罪的本質是不悔改,這些人的問題不只是犯罪,而是不願悔改、抗拒神的救恩(啟示錄 9:20-21)。
4. 如何回應?
保持忠心:即使面對試煉,也要倚靠主得勝(羅馬書 8:37)。
遠離罪惡:特別是聖經明確提到的八種罪行。
傳福音:讓不信的人有機會聽見福音,免於「第二次的死」(馬太福音 28:19-20)。
結語
啟示錄 21:7-8 告訴我們 得勝者將承受神永恆的國度,而不信與不悔改的人則將面對永遠的審判。這是一個充滿盼望與警戒的經文,提醒我們 持守信仰,遠離罪惡,並將盼望寄託於基督的救恩,使我們最終能與神永遠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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