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2025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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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1:7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上帝,他要作我的兒子。8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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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節「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與主耶穌向地上七教會得勝者的呼召(2:7、11、17、26;3:5、12、21)首尾呼應。主耶穌自己指出,得勝者的特點包括:
1重生得救(約3:3、5);
2遵行天父旨意(太7:21);
3公開承認基督(太10:32-33);
4背起十字架跟隨主(太16:24);
5謹慎分辨、防備迷惑(太24:4-42);
6忠心有見識、履行職責(太24:43-51);
7警醒預備、等候主來(太25:1-13);
8良善忠心、善用恩賜(太25:14-30)。
人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創1:26-27),所以說「亞當是神的兒子」(路3:38),但卻因著犯罪失去了神兒子的名分。「得勝的」信徒因著裡面有神兒子基督的生命,恢復了神兒子的身分,「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來12:22),進入「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來12:23),可以「承受這些為業」(v.7)。
第7節「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表明得勝者個人與神之間有特殊的親密關係,因為神自稱「我」,又用單數的「他」,而不是說「他們」(v.3)。神給得勝者的這個應許,綜合了對亞伯拉罕(創17:7)、所羅門(撒下7:14)和彌賽亞的應許(詩89:27),這對受苦的信徒是何等大的安慰(2-3章)!
第3節「兒子」和「子民」可能都是指重生得救的信徒,也可能代表新天新地中有兩類不同的人:「兒子」是得勝者,他們有權繼承產業,將在新耶路撒冷「作王,直到永永遠遠」(22:5);「子民」(v.3)不是得勝者,他們不能繼承產業,可能住在城外的「列國」(v.24)。但是,主耶穌把《啓示錄》賜給眾教會的目的,是為了鼓勵每個信徒都成為忠心的得勝者,而不是讓我們安於得救,以為既然已經被預定揀選,就一定穩拿天堂門票。神親自應許:「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v.7),人若不渴慕成為神的兒子、不追求承受產業,很可能根本就沒有被揀選、沒有重生得救。
第8節,那些「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就是「永遠沈淪」(帖後1:9)者。這些沈淪者包括:
1「膽怯的」,特指「那些有獸印記、拜獸像的人」(16:2)。剛強是重生得救者的特徵,「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後1:7)。人最怕的就是死,所以基督「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2:14-15)。因此,人只有敬畏當敬畏的,才能不怕不當怕的:「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祂」(太10:28)。
2「不信」(v.8),原文又被譯為「不忠心」(路12:46)、「疑惑」(約20:27)、「不可信」(徒26:8),意思包括「不相信、不忠心」(太17:17;林後6:14)。「不信」和「不忠心」是孿生兄弟,人若「不信」神,在獸的淫威面前就無法「至死忠心」(2:10)。而在屬靈爭戰中,「同著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也必得勝」(17:14)。因此,信徒若不能「至死忠心」,很可能只是憑著理性、情感和意志來跟隨主,並非「蒙召、被選的」。但我們也不必因為一時的軟弱而論斷自己(林前4:3)、更不可論斷別人(羅2:1),因為我們的本相都是「膽怯的、不信的」(太8:26;可4:40;約20:27),所以基督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9)。信徒應當承認軟弱、「不住地禱告」(帖前5:17),「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12:9),這樣才能靠主面對所懼怕的一切:「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路12:12)。
3「可憎的」,在舊約中特指敬拜假神(羅2:22;申29:17;王下23:24;代下15:8;耶7:30;結20:7;但12:11),違反第一誡(出20:4-6)。
4「殺人的」,包括殺人和仇恨(太5:21-22),違反第六誡。
5「淫亂的」,包括「動淫念」和「犯姦淫」(太5:28),違反第七誡(出20:14)。
6「行邪術的」,包括交鬼、占卜等等,違反第一、三誡(出20:3-7)。
7「拜偶像的」,包括用金牛犢來代替神(王上12:28),違反第二誡(出20:4-6)。
8「一切說謊話的」,包括一切白謊、黑謊和異端,違反第九誡(出20:16)。他們的結局就是跟隨「說謊之人的父」(約8:44)被扔到「火湖」里去(20:10)。
這些沉淪者與撒但、敵基督和假先知的結局一樣,也是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v.8;19:20;20:10、14),表明他們就是那些「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20:15)的人。因此,我們若想知道自己的名字有沒有「記在生命冊上」,就應當反省自己今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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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揚聲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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