瑣法的發言

三. 瑣法的發言
瑣法一開始對約伯就言辭凌厲,毫不客氣,跟前面兩位朋友很不一樣。以利法對約伯的規勸和責備一次比一次嚴厲,但仍然站在“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不可輕看神的管教。”這種積極鼓勵的角度來勸解約伯。比勒達也認為苦難是罪的刑罰,也只以約伯的兒女為例,並沒有直接指責約伯。瑣法卻完全沒有考慮約伯的反應,只一味要約伯閉口,不容許他分辯。
1. 我們分3部分看伯11章:
A. 瑣法認為約伯現在承受的苦,比他犯罪該得的還輕(1-6)。
B. 神的智慧難測,高於人的智慧,所以約伯想要明白神,簡直是癡人說夢(7-12)。
C. 瑣法認定約伯犯了罪,以致他受苦,不能挽回,也無法獲得赦免,只有重新做人,遠離罪惡,學習敬虔,才會蒙福(13-20)。
2. 第二回合的辯論從伯20至21章:
 瑣法最後一次發言,他說神是行公義的,惡人從神所得的分是報應。
 瑣法是一位教條主義者,他一開始就認定約伯有罪,單憑個人對約伯情況的假設,就毫不客氣地定約伯的罪,而且言辭苛刻嚴厲。

求神藉著約伯這三位朋友來光照我們,我們是否也跟他們一樣,犯了同樣的錯誤,不能將心比心去了解正在受苦的弟兄姊妹,只是一味的指責,以致我們的安慰變成定罪。求主憐憫,賜下智慧,使我們有明辨的能力,在說話時也能以合宜的態度去安慰和造就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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