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神的永恆計劃和開啟/之296

2/3/2025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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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0:13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14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15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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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 20:13-15,這段經文涉及最後的審判、大白色寶座、復活、生命冊、火湖、第二次的死等主題,對基督教的救贖與末世論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一、這段經文的背景與最後審判

1. 大白色寶座審判(啟示錄 20:11-12)

在這之前,「大白色寶座審判」已經展開: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啟示錄 20:11)

這顯示神的絕對權威,祂是宇宙的審判者,天地在祂面前都無法站立。接著,所有的死人(不論義人或惡人)都站在神面前受審(20:12),這是一場普世性的審判,沒有任何人可以逃避。

🟣二、20:13——全人類的復活與最終審判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1. 為什麼提到「海、死亡、陰間」?

 

「海交出其中的死人」

這代表海中的亡者也要復活。當時的人認為海是混亂、無法掌控的死亡之地(啟示錄 21:1),但即使這些人消失在大海中,他們仍無法逃避神的審判。

「死亡交出其中的死人」

「死亡」(thanatos)指的是肉體死亡的狀態,所有死亡的人都要被帶回來,無論他們的屍體腐朽在何處。

 

「陰間交出其中的死人」

「陰間」(hades) 是死後靈魂暫時存留的地方(類似舊約的「陰間 Sheol」)。這表明靈魂與身體都要復活,受神的審判。

這與但以理書 12:2 的預言一致:

​「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被永遠憎惡的。」

→ 這是一場普世性的大審判,所有的死人,不論屬靈狀態如何,都將站在神的面前受審。

2. 「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這表明神的審判是公義的、個別性的:

神根據人一生的行為審判人(羅馬書 2:6:「神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但這裡不是說「行為決定得救」,而是表明:→信徒的行為是救恩的印證(雅各書 2:17-18)。→不信者的行為證明他們拒絕神的恩典(約翰福音 3:19-20)。

🟣三、20:14——死亡與陰間的最終結局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1. 為何死亡和陰間被扔進火湖?

 

「死亡」和「陰間」的毀滅代表最終的勝利!

 

這與哥林多前書 15:26 相符:

「最後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亡。」

 

在新天新地中,「死亡」將完全被消滅,不再有死亡、悲哀、哭號、疼痛(啟示錄 21:4)。

2. 什麼是「第二次的死」?

  

「第二次的死」= 與神永遠隔絕的刑罰。

  

這與肉體的死亡不同,這是靈魂與神的關係被徹底斷絕,進入火湖受永恆的刑罰。

 

這與耶穌在馬太福音 25:41 的警告一致:

「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

🟣四、20:15——生命冊與永遠的刑罰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

1. 什麼是「生命冊」?

  

生命冊(Book of Life) 是指所有得救者的名單。這本冊子屬於羔羊(耶穌基督),是得救之人的記錄:「凡名字沒記在從創世以來被殺之羔羊的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牠(敵基督)。」(啟示錄 13:8)

  

名字記載在生命冊上,表示這人是屬神的,擁有永生。

2. 生命冊與救恩的關係

  

這裡沒有說「行為決定得救」,而是若人的名字不在生命冊上,就會被丟入火湖。這表明:真正的決定因素是信仰,而不是行為(以弗所書 2:8-9)。

  

但信仰與行為有密切關係:

真信仰會帶來生命的改變(馬太福音 7:21)。單憑好行為不能得救(羅馬書 3:20)。

🟣五、這段經文對我們的提醒

1. 所有的人都將面對神的審判

  

這提醒我們,沒有人可以逃避神的審判。無論人在今生多麼成功、多麼強大,在神面前都必須接受最後的審判。

2. 唯有生命冊上的人才能進入永生

  

唯有那些「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的人才能進入神的國度。這提醒我們,真正的得救來自對基督的信仰,而不只是外在的宗教行為。

3. 死亡的終結與神的最終勝利

  

這段經文雖然包含嚴厲的審判信息,但也包含了神最終戰勝死亡與罪惡的應許。在新天新地中,「死亡」與「陰間」將被永遠消滅,神的子民將與祂同住,享受永恆的生命(啟示錄 21:3-4)。

🟣結語

1.​全人類都將復活,無論信徒與不信者,都要接受神的審判(20:13)。

2.​死亡與陰間最終被消滅,象徵神對罪的完全勝利(20:14)。

3.​未記錄在生命冊上的人將被扔入火湖,這是永恆的刑罰(20:15)。

4.​這段經文強烈警告人要接受基督,因為唯有在基督裡才能得永生(約翰福音 3:16)。

這是神公義的審判,也是祂憐憫的警告,呼召世人回轉,接受基督的救恩,免於第二次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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