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神的永恆計劃和開啟/之286

1/24/2025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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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0:5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6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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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0:5-6提到的「頭一次的復活」和「第二次的死」是聖經中的重要概念,與末世的事件和神的計劃密切相關。由於這兩節的信息量較大,我們將分兩次來分享。以下是對這些重要術語的解釋和神學意義:

1. 頭一次的復活

「頭一次的復活」指的是那些屬基督的人在祂再來時的復活,與第二次的死(永遠的滅亡)形成對比。這個復活是屬靈的祝福,屬於那些在基督裡得勝的人,描述了一種特定的群體,他們在神的國度裡有特別的地位。這裡包含幾個重要的層面:

 

屬靈意義

     

頭一次的復活不僅是肉體的復活,也是指信徒在基督裡的重生(參約翰福音5:24-25)。這種「復活」意味著信徒在今生經歷了屬靈的復興,從罪與死亡中被救贖,與基督一同有生命。

  

未來的復活

     

這復活也是指末世真正的身體復活(帖撒羅尼迦前書4:16-17)。那些因基督的名受苦的殉道者,或者得勝的信徒,將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千禧年)。

  

作王一千年

     

參與頭一次復活的人「有福了,聖潔了」,因為他們將在基督的千禧國度裡與祂一同作王,享有屬靈的榮耀與特權。他們不再受罪的權勢或撒但的影響,而是完全屬於神。

2. 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

這段經文提到,其他的人(不屬於頭一次復活的人)要等到千禧年結束後才復活。這指的是不信神的人或未得救的人,他們要等到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之時才復活(啟示錄20:11-15)。

  

第二次復活

     

這裡的復活指的是所有未得救的人的肉體復活,他們要站在神的面前接受審判。👉這種復活不是帶來祝福,而是進入永遠的審判。這一點我們需要清楚的明白,因為這第二次復活將是進入「第二次死的害」(啟示錄2:11)的開始。

3. 第二次的死

「第二次的死」在啟示錄中有明確的定義,即被扔進「火湖」(啟示錄20:14-15)。這是一種永遠與神隔絕的狀態,代表最終的刑罰和滅亡。

  

神學意義

     

第二次的死是對那些不相信基督、不悔改的人的終極審判。他們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後,因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被永遠地與神隔離。

     

頭一次復活的人不會受第二次死的害,因為他們已經在基督裡得救,確保了永恆的生命和與神同在的關係。

4. 對信徒的提醒與應用

  

屬靈的提醒

     

頭一次的復活提醒信徒現在就要活出屬基督的生命,重生並分別為聖,以確保我們與基督同得榮耀。

     

第二次的死警告我們要對福音有回應,不要忽視神的救恩,因為與神隔絕的後果是永遠的。

  

盼望與鼓勵

     

這段經文向我們信徒傳遞了盼望,因為那些屬基督的必與祂一同作王,享受永遠的福分。縱使現在經歷苦難,最終的榮耀是確定無疑的。

結語

「頭一次的復活」是屬基督之人的屬靈與身體的復活,為得榮耀、得聖潔的象徵;「第二次的死」則是永遠的刑罰與滅亡,是對拒絕神恩典之人的審判。這些教導呼籲信徒在今生努力追求聖潔,期待基督的再來,並持守那永恆的盼望。[明天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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