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025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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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0:5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6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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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節「頭一次的復活」,是在千年國度開始之前的復活,包括基督的復活(林前15:23),教會被提時、「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帖前4:16),「其餘的死人」(v.5)要到千年國度結束之後才復活(v.12)。第一次復活,是「行善的,復活得生」(約5:29);第二次復活,是「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9)。
有解經者認為,「頭一次的復活」是靈性的復活(弗2:1-7),指人的重生得救。但使徒保羅明確區分了靈性的「活過來」(弗2:1、5)和身體的「復活」(弗2:6)。因此,「頭一次的復活」應該是指身體的復活。
再者,「第二次的死」(vv.6、14;21:8),不是指再死一次,而是指「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太10:28)的「永遠沈淪」(帖後1:9);不是「人死如燈滅」,而是身體和靈魂都要接受永刑(v.15;14:11;可9:48)。
第6節「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這是《啓示錄》中的第五福(1:3;14:13;16:15;19:9;20:6;22:7、14)。他們有三個「有福」的原因:
1「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v.6),因為這些人都「聖潔了」(v.6),是分別為聖屬神的,所以不會在火湖中經歷「第二次的死」(v.14;2:11;21:8)。
2他們將在千年國度裡擔任「神和基督的祭司」(v.6;1:6;5:10),承受西奈之約的應許(出19:6);
3他們將在千年國度裡「與基督一同作王」(v.6),承受主耶穌的應許(5:10;太19:28),與天使一同執行神的命令(詩103:20-21)、管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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祢以恩典為年歲的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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