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7:28-38——搖祭與舉祭的屬靈意義

利未記 7:28-38 搖祭與舉祭的背景與應用

在《利未記》7:28-38中,提到了搖祭(wave offering)和舉祭(heave offering),這些是關於平安祭的一部分,特別是獻祭的部分如何分配以及其屬靈含義。

1. 搖祭與舉祭的實際用法

   

搖祭:搖祭指的是將祭物的一部分——例如胸肉——在神的面前左右搖動(可能是向四方示意),表明這是專為耶和華分別出來的供物,然後作為供祭司享用的部分。

      

這是一種象徵性動作,表達獻祭者將供物完全獻給神,並表明神允許祭司分享祂的供物。

   

舉祭:舉祭則是將祭物的一部分(如右腿)向上舉起,象徵將祭物歸給神,感謝祂的供應,然後這部分也歸於祭司。

      

這表明獻祭者的奉獻心和對神的尊崇,並同時承認祭司作為神所選的僕人。

   

特定場合:

      

這些動作通常伴隨平安祭(表達感謝、還願或甘心祭時),並且限定為祭物中的脂肪、肝、腰子要焚燒獻給神,胸肉和右腿則成為祭司的份。

2. 信息與屬靈意義

  

(1) 神是供應者,所有恩典的源頭

搖祭與舉祭強調一切的供應源於神。獻祭者先感謝神的恩典,並將最好的部分分別為聖獻給神,表達感恩和敬拜。

   

(2) 祭司的角色與神的分享

透過搖祭與舉祭,祭司得以分享獻祭的供物,象徵祭司是神在人群中的代表,也表明人與神、祭司之間的相通。這是一種團契的象徵。

   

(3) 獻祭者與神的關係

這些動作不僅是禮儀,也表達了獻祭者的態度——完全奉獻和感恩之心。

      

搖動胸肉象徵將心(胸肉)奉獻給神;舉起右腿象徵奉獻自己的力量和行動(右腿通常與能力和行走相關)。

  

(4) 屬靈的教導

      

完全的奉獻:神要求的獻祭不僅是物質上的,也是一顆全心向神的心。

     

祭司與神的共事:這提醒教會領袖,他們的供應來自神的恩典,而非個人的努力。

 

人與神的和好:搖祭與舉祭出現在平安祭中,象徵人與神的和好,帶來內心的平安和感恩。

3. 今日應用

在新約中,獻祭的制度已因耶穌基督的代贖而完成(來 10:12),我們不再需要獻物,但搖祭與舉祭的精神仍可帶來啟發:

  

獻上心與力量:今日信徒應當像搖祭和舉祭一樣,將自己的心(愛神)和力量(行動)獻上,作為活祭,討神喜悅(羅 12:1)。

   

感恩與團契:平安祭象徵與神的和好,我們在基督裡藉感恩的禱告與讚美,享受與神的團契(弗 5:20)。

結語

搖祭與舉祭不僅是一種禮儀動作,還充滿屬靈的意義,提醒我們凡事依靠神、感謝祂的供應,並以全心與力量敬拜祂。這不僅是當時獻祭制度的一部分,也是今日信徒應當學習的生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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