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1年最後一個主日,疫情是不是會繼續到明年,只有父神知道。世衛組織譚德塞呼籲2022年終止疫情,能不能如願以償,神說的算。
✳藏不住的隱祕:藉著很多事,神將人心顯露出來
歲末年終這ㄧ段時間,教會界爆出兩件基督徒名人的爭議新聞,引起社會譁然,再一次證明秘密是藏不住的。當事人也發表聲明,承認自己在經營錢財與婚姻家庭及作為公眾人物上失職。每當看見基督徒名人或基督教領袖犯錯(罪)時,需要思考的是,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我們沒有比他們更好。建議我們把信心建立在耶穌基督的身上,而非「人」的身上,如此,就是將生命建立在「磐石」,而非「沙土」上。
當基督徒名人或知名牧者跌倒時,不免引起教會震盪,要如何看待、回應該事件,更是我們檢視自己「屬靈生命」是否成熟的時刻。建議可採取以下態度與處理方式:
首先,我們必須心存謙卑,而非自義。事實上,人人都會犯錯,卻不能將錯誤「合理化」,我們可藉此檢討自己是否曾犯過類似錯誤,以及引以為戒常自我提醒,要真正扎根在神的真理中,照著祂的教導彼此相愛。
若看到名人、牧者犯錯/罪時,我們若認為「這種事不會發生在我身上」或「我絕對不會犯這種錯」,這就是一種「驕傲」。當我們自以為站立得穩時,往往也是最容易跌倒之時。
再來是,我們必須用禱告代替批判。馬太福音7:1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2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審判的主權」在於上帝,我們沒有論斷人的權利;在指責他人之前,需先省察自身言行,謹守口舌。我們可以在愛心裡,為跌倒的名人和牧者禱告,求神憐憫、幫助其悔改,重新回到主的愛與真理中。
我們應避免將信仰建立在任何「人」的身上!如此,當有基督徒名人,或知名牧師的負面新聞曝光時,自己也就不會因此灰心、跌倒,因為,「信心」乃是完全建立在「耶穌基督」之上,唯有「祂」是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主!
這幾天也看到另一則新聞: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家網信辦等5個單位日前聯合制定管理辦法,嚴禁任何組織或個人在網路上傳教、發佈、轉發任何講經及講道內容。這項辦法將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請大家關注這個消息。
在司會剛剛讀的羅馬書2:12-16,保羅要討論的,是審判,不是拯救。他強調律法並不像猶太人所想的,能夠保證他們免受審判。重要的,是順服律法,不是擁有律法。
✳神的審判按良心,也按律法
羅馬書 2: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這是一個平行句,「凡…犯了罪的。」這裡「凡」這個字很重要,凡,是指所有的人,英文的意思相同,for all who。簡單的意思是:一個是沒有律法,沒有律法就不按律法審判,而是按良心來審判;一個是在律法以下,就按律法受審判。換句話說,有沒有律法不是重點,重點是都要受審判。
沒有一個人能說,末日審判不干我的事,因為我沒有信,不知者無罪。這話是你說的,不是神說的,12節已清楚說明。那你說,我沒有受洗,所以我不用被審判。請問:你在美國生活,你能說,我沒入美國籍,我也沒拿綠卡,所以我的所作所為不關美國的事,可以這樣為所欲為嗎?不能。就像這樣,在天父的世界裡,你能說,你與神無關嗎?我們來看聖經怎麼說:
約翰一書 2:2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神的審判像一個等邊三角形,一邊是公義,一邊是公平,一邊是沒有偏袒。「公義」是照著我們的行為(vs.6-8);「公平」是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沒有偏袒」是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沒有偏袒(vs.9-11)。羅馬書中有關律法最精彩的討論,從這章開始到第十四章。
第12節從表面看,罪就是罪;重點是,有沒有犯罪的事實,而不是有沒有律法的條文。神審判人是按人蒙光照多少,對猶太人是按律法,對外邦人是按良知;神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付誰就向誰多要。因為神設立律法的目的是為了審判,也是為了基督、為了顯明愛,這以後我們會講。
羅馬書 3: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聽律法和行律法哪個重要?
羅2: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這裡講到「聽律法」和「行律法」,希伯來文「聽」是Shema(שמע示瑪),שמע包含三段經文:申命記6:4-9,申11:13-21和民數記15:37-41。奇妙的是「聽」(שמע示瑪)的字根與「行、作」是同一個字根,意思是你怎麼聽,就要怎麼作;你怎麼聽,就要怎麼行。聽和行是一體的兩面。有聽,沒作,等於沒聽。有聽有作,就是敬畏,就是蒙福。
在神眼中,猶太人和外邦人根本沒有分別,都是神的兒女,不同的,只有小兒子和大兒子的不同(路15:11-32),猶太人有律法可聽(v.13),在安息日也聆聽人誦讀律法,並且神也賜給他們律法。外邦人沒有律法(v.14),但他們如果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從保羅的眼睛來看,不管是有律法「照律法而行」,或是沒有律法,「照著是非之心」(良知)來行事為人,兩者是沒有差別的,這是保羅接下來要說明的。
✳清官難斷家務事,你怎麼說?
有一對夫妻吵架後,誰也不願意和對方先主動說話。覺得先開口就輸了。
這位做丈夫的,第二天要早起出門,車票都買好了。但是又怕自己早晨睡過了頭,想讓妻子叫醒他,可又不願自己主動向她說話。怎麼辦呢?他就想了一個辦法:寫在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孩子的媽,明天早上三點叫我,我要趕車出門。」然後,他把這杖紙條放在桌子上。
可是第二天,他睜開眼睛一看,糟了,已經五點多鐘了。丈夫氣極敗壞,大聲說:「孩子的媽,我不是告訴妳早晨叫我一聲,妳為什麼不叫我?」妻子回答說:「我叫你了,不信你看桌子上多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孩子的爸到點了,請起床吧!’」
弟兄姊妹,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誰主動認錯算不得什麼,一個主動認錯的人就沒有面子嗎?其實,從信仰的角度看:誰先認錯,誰就先得福。這個世界給我們的印象是:誰先認錯,就矮人一截。最好是錯了,沒有人敢說你錯,這才叫本事呢。錯,永遠是別人的。對,永遠是自己的。基督徒卻不是這樣。錯了,我們就要認。不要說:我錯了,向神認錯就好了。向神認錯是必需的,但這不能代替你向人認錯。
律法在人心裡的作用就像這樣?顯明我們的錯,顯明我們的無知,也顯明我們的幼稚。丈夫寫一張紙條,放桌上;妻子也寫了一張紙片放桌上,但對彼此都沒幫助,只讓事情變的更複雜。誰先開口認錯誰先道歉,真的有那麼難嗎?他們的是非之心都被矇蔽了,結果那丈夫趕不上車,這能怪妻子嗎?這可以討論很多,但我想,就停在這裡。那麼,聽律法和行律法哪個重要?我想大家心中都有數了。
回到剛剛說的,保羅認為堅持這分別是沒有必要的,ㄧ個最簡單的理由記載在在羅1:19-20。這兩節講到怎麼領會「心靈的律法」,一種是肉眼看不見的。但,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刻在人的心版上了;ㄧ種是肉眼看得見的,外顯在萬物中的神的法則。自從造天地以來,在四季春夏秋冬的變化中,你可以親眼見證神的永能和神性,這是明明可知的。因此,保羅認為,不管你是誰,猶太人也好,外邦人也罷;信神也好,不信神也罷,在道德和知識上都沒辦法逃脫神的公正審判。因為律法的功用已經刻在全人類的心理,這是第15節經文的信息,我們ㄧ起來看:
✳律法的功用和是非之心
羅2: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現代中文譯本翻得更容易明白:
羅馬書 2:15他們的行為顯明了律法的要求是寫在他們心裏的。他們的良知也證明這是對的;因為他們的思想有時候譴責自己,有時候為自己辯護。
如果我們把羅馬書1:19和2:15放在一起看,真理就顯明出來,心靈的律法顯明出來,行為的總綱也被顯明出來了,感謝神。
✳古老的故事,現今的問題
鮑叔牙和管仲合夥做生意,管仲總在分錢的時候,多分給自己一些。可是鮑叔牙認為不是管仲貪心,而是因為家窮。
管仲為鮑叔牙計劃事情,愈弄愈糟,鮑叔牙不認為管仲笨。說他只是時運不佳。兩個人一起去打仗,管仲三戰三逃,鮑叔牙不認為管仲膽小,知道他有老母在堂。甚至當管仲被抓,還是鮑叔牙去向齊桓公保薦,使管仲成為宰相。
當我們從《史紀》上讀到這一段,總是會笑一笑。心想:這世上有幾個人能做到鮑叔牙的境界?換作自己,早就翻臉了!怪不得司馬遷說:「天下人不太讚美管仲的才能,反而多半讚美鮑叔牙的知人。」
只是,我在想,他們若不是好朋友,且彼此欣賞對方的人格特質,鮑叔牙豈能總是從正面去看管仲負面的表現呢?這是不是EQ好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是善待他人的最高境界。
我們的眼睛很怪,它能把好的,看成壞的;也能把壞的,看成好的,全看你用在誰身上,全在你如何善待周遭的人、事、物。我們的思想也很怪,它能把好的,想成壞的;也能把壞的,想成好的,全在你如何善待周遭的人、事、物。
你說鮑叔牙信上帝嗎?沒有證據顯示他信上帝。你說鮑叔牙有神的律法嗎?沒有,但是為什麼他能做得這麼好,讓人沒有一點壓力。這就是羅馬書2:14-15節的意義
✳凡事終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就在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
羅2: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16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這兩節給我們一個寶貴的信息,使徒保羅說,所以,按照我所傳的福音,神在末日要藉著基督耶穌,針對著人心中的隱祕,實行審判。所以我們心中的隱祕是藏不住的。
我們心中的隱祕,對我們自己,對別人,或許算是個隱祕。但是,你最好在見主面之前,能把心中的隱祕清空,因為帶太多隱祕去見主面是不好的,因為神在末日要藉著基督耶穌,針對著人心中的隱祕,實行審判。
當過陪審團的人都明白,在法官跟陪審團面前,嫌疑犯的「隱祕」會一件一件被掀開,心中的黑暗,會一件一件被攤在陽光下檢驗,叫你無所遁形。何況在末日站在天上法庭面前,神要藉著基督耶穌,針對著人心中的隱祕,進行審判。你能藏得住嗎?這就是為什麼聖經要我們作光明的兒女的原因。
✳結語:天國心
期望我們都能變成小孩的樣子,純真無邪,天真活潑地唱著歌,蹦跳著進入天堂天家,那該多好。為什麼要變成像小孩一樣呢?這是耶穌說的,「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路加福音18:15-17)
弟兄姐妹,也許我們不用去理會什麼是善報?什麼是惡報?要關心的是,在成人的世界,在上帝面前,在人面前,或是面對諸多事情的時候,是不是還保有著孩子般純真的赤子之心,耶穌說,那是「天國心」,那是開啟天國的鑰匙!在那種「天國心」的引導下,我們每天只要好好的做好該做的事,盡我們該盡的本份,至於現在或將來,善報或惡報,就由上帝按祂的公義與憐憫去定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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