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在基督裡蒙聖靈引領的生命 – 羅馬書8:1-17,11/1/2020

不管發生什麼,神仍然引領著祂的歷史History(His story)

這個星期二,11/3號是美國的大選日,很多人可能都已經投票了。今天我不是要告訴大家投誰,大家都知道,這個選舉不僅僅是共和黨和民主黨兩個陣營的對壘,不僅僅是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對決,也不僅僅是增稅減稅的問題,我希望你要知道,這是一場很嚴肅的屬靈爭戰。但我們不要忘了,神仍然掌權,不管發生什麼,神仍然引領著祂的歷史History(His story)。世上沒有一個完人,我們不必過份苛責、要求川普,也不必過份苛責、要求拜登,一切的結果都在神的手中,我們以敬畏神的心來投票,並為美國切切禱告,為美國求平安,用永恆的眼光來看待即將發生在我們週遭的事。用《合神心意的見證》那本書的一句話,在迷惑中,耶穌說:此時此刻,與我同行。

是隨從聖靈還是隨從肉體?

一般的教會有一個不想承認的現象,就是肢體之間如果太疏離了,彼此會感到不親,這種不親的感覺很糟糕,會讓人彼此有距離。但如果太親密的相交生活,卻又產生不少的衝突和磨擦。為什麼會這樣?原來關鍵的原因在於信徒生活是隨從聖靈還是隨從肉體。這一方面,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有詳細的教導,基督徒當如何在聖靈裡彼此相待。

猶太人以為有了律法就等於生活有所依從的準則。但羅馬書1-7章告訴我們,因為人被罪、被肉體情緒和私慾所操控,不能按著心中所愛的善行事,常常活在矛盾自責當中。在羅馬書保羅提出兩個解套的方法,一個是「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7:25);一個是隨從聖靈的帶領(羅8:5-7)才能活出合神心意的生命。他也清楚比較隨從肉體的和隨從聖靈的差別。

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這是福音

羅馬書8: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在1~4節保羅指出,因為肉體軟弱做不到律法的要求,但隨從聖靈的,是被圈在基督裡,因基督能代替我們滿足律法的要求,所以律法的義只成就在那些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3:20

第一節說「在基督裡的,就不定罪。」這是福音。這話似乎是對沒有信主的人講的話,但保羅在這裡顯然是對已經得救的人講的。在5:1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已經提到信徒得救的經歷,所以羅馬書第八章是論到得救以後的事,這樣,「不再定罪」就有更深一層的意思。我希望我們看到一件很寶貴的事,很嚴肅的事,不被定罪是有一個範圍的,這個範圍只限定在基督裡。不要以為你信主多年,你就一定在基督裡了,不。如果你隨從肉體,體貼肉體,忽視聖靈的帶領,我希望你趕快回頭,進到基督裡。

約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35 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 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是不得見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定罪」是有兩方面的,一方面是神的定罪,另一方面是我們自己的良心定罪。在基督裡的人,在神那一邊已經不再定罪了,因我們已經得救了。但我們得救以後還是想憑自己的努力討神喜悅,可是那樣努力的結果,反而愈加發現自己行不出什麼善來。這情形下,我們的良心就要定我們自己的罪了,我們就陷於沒有安息和痛苦之中。這說明肉體是軟弱的,想做的,作不來;不想做的,卻去做了。

肉體軟弱怎麼辦?不用擔心,神有辦法

羅8: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律法有什縻「不能行」的呢?按律法原本的用處來說,它不是叫人除罪,而是叫人知罪,因它原來就不是叫人靠著得救的,所以它在救人方面是「有所不能行」的,是有欠缺的,這欠缺是因人的軟弱而有的。因此,「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律法既不能完成神救贖的目的(它被賜下的目的原本就不是為著作為一種救法),神就差遣祂兒子來,作成律法所不能作的事情。祂為我們「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肉體」在這裡就是指肉身)。這下半節說明基督為我們作了什麼:

基督為我們作了什麼

*祂為我們受神差遣而降世,生在律法下(加4:4)。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

*祂為我們成為罪身的形狀,「罪身」指一般人類那樣的身體。祂像罪人般被釘死(林後5:21;彼前2:24-25)。

*祂為我們作了贖罪祭,祂被釘死是為了作贖罪祭而釘死,不是為了作「模範」(可10:45)。並且這種贖罪的工作,一次作成便成功到永遠(來10:12-14)。

*祂為我們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祂既照著人一樣取了血肉的身體,為我們的罪定了罪案,受了刑罰,就消除了一切信祂的人的罪案。

體貼肉體和體貼聖靈的差別

羅馬書8:5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6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7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8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死」在這裡指靈性的死,這意思就是說體貼肉體的結果,就使我們的靈性「死」了,我們與神的關係斷了,我們與神有了隔閡,讓肉體與情慾得勝,而新生命就萎縮、衰微。相反,體貼聖靈的就是生命平安,因我們保持自己在聖靈的引導下,良心對神無愧,就享受心靈的平安,新生命得以長進。

體貼肉體的例子

再者,體貼肉體是與神為仇(與神對立),體貼聖靈卻是站在神那一邊。為什麼體貼肉體就與神為仇?因為肉體總喜歡隨心所欲,不服神的律法,也不能服,它只會觸動神的律法和怒氣;所以屬肉體的人是「不能得神喜歡」的。但體貼聖靈的人是超乎律法之上,而在恩典之下,不按儀文的舊樣事奉神,乃是按心靈的新樣事奉,不但不觸犯律法,反而結出聖靈的果子。

聖經中提到一個認識神的人,他不能控制自己的思想生活,沒有將身體的各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器具(羅6:12~13),以致鑄成了大錯。這人就是大衛王。他犯了大罪的事是聖經讀者所熟悉的(撒下11章)。我們可以從大衛的失敗中學習,體貼肉體所要付上的代價有多大。我們有聖靈內住心中,這種同在是大衛沒有的。我們每天把我們身上的肢體和意念呈獻在基督面前,讓祂作我們的主。

為了叫我們不犯大衛曾犯的錯誤,使徒保羅說:

歌羅西書3:1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上帝的右邊。 2 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3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裏面。

今天我們在神面前都要好好面對自己的狀況,我們體貼的是什麼?體貼肉體還是體貼聖靈?我們自己知道,聖靈也會引導你知道。神的話藉著保羅清楚的告訴我們: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這是很重的提醒。

「住」是居住的意思,不是暫住,是長住,是永住

羅馬書8:9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住」是居住的意思,不是暫住。按新約字解的解釋是像在他自己的住處那樣地長住下來,不是像客人那樣地住下。所以這句「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的意思是:如果神的靈像是住在祂自己的地方那樣,住在你們心裡……。換句話,你這個人就成了聖靈所有的人,作為祂的居所,因此,「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

屬聖靈和有聖靈住在心中有點不同。首先,有聖靈住在心中,聖靈與我雖在一起,卻不是同一主權。屬聖靈則表示不但我這個人有聖靈,而且我的主權也歸給聖靈了;所以下一句「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是加強上句我們已經屬基督的意思。若沒有基督的靈,我們那裡還算得是基督徒呢?但既已有基督的靈住在心中,確知自己是屬基督和屬聖靈的,就當讓祂完全佔有我們,支配我們,讓祂住在我們心中,像是祂自己所有的地方那樣住下來。

這一節告訴我們:要作一個活在靈裏的人,有兩個先決的條件:(1)「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他的裏面必須有「基督的靈」,使他成為一個屬基督的人;這話的意思是說,他必須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一個真正的基督徒。(2)「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這位活在他裏面的「基督的靈」,也就是「神的靈」;這靈必須不是像客人那樣的暫時借住,而是如同已取得所有權的房主,不只長住下來,而且在他裏面能夠隨心所欲、安然居住。這個「住」,意即在心中作主、掌權。而且這個「住」,不是一次完成,而是不斷進行的,並且這字是指永久的,有別於暫時的居所。我們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才算是一個屬靈的人。

羅馬書8:10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11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這節指明基督的靈住在心中之後,就有兩方面的情形:一方面身體因罪而死,這是原本就有的情形;另一方面是基督的靈住入心中之後增加的情形,就是心靈因義而活。

身體因罪便有了死,這是亞當犯罪之後的情形,但基督的靈住在心裡的結果,心裡靈命卻因神的公義──已經在基督身上刑罰了我們的罪──可以活著。換句話說,舊生命固然對罪無能,新生命卻帶著生命能力而活著。

那「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就是聖靈,「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就是神,祂既藉聖靈叫基督從死裡復活,也必藉這同一個聖靈,叫我們這必死的身體活過來。

「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這句話的意思是,聖靈要使我們這原本只給罪和死支配,作罪工具的身體,可以成為義的工具,為著復活的新生命而活。基督的復活,不但叫我們的心靈復活過來,也叫我們身體活過來,作義的工具。

但這兩節經文的意思應當是:聖靈若住在我們心中,則身體雖因罪終必死去,但我們卻因基督的復活也必復活。

保羅在羅馬書8:12-17節教導我們被聖靈引導的三方面特色:

1) 脫離肉體的債,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

羅馬書8:12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13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12-13 使徒這話是以信徒還沒信主之前的情形比較來說的。還沒信主之前是屬肉體的,對肉體的要求,無法拒絕,就像一個欠債的人對於債主的要求償還,不得不聽從那樣;但是現在既有基督的靈住在心裡,已在基督裡新生,就不是像從前那樣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從前順從肉體活著彷彿是「合法的」,理所當然的;現在卻是要順從聖靈活著才是「合法的」,才是正常的。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這「死」是指我們若順著肉體活著,靈性就陷於死的光景中;反之,「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注意這裡不是說治死「舊人」,而是說治死「身體的惡行」,因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但我們的身體──曾作為犯罪的工具──卻習慣於惡行,所以要靠著聖靈治死它的惡行。

「必要活著」就是必要在聖靈裡活著,新生命必因而長進。這段提到三種人:

※心死身活:身體活著,心靈卻是死的。

※身死心活:心靈雖然活著,但身體無力作義的工具,在行義上如同是死的;生命已有,但身體的惡行仍未治死。

※身心活著:不但有新生命,也有新生活,不但心靈已活,身體也作了義的工具,表現基督的義行。

2)聖靈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

羅馬書8:14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15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16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

怎麼知道我們是神的兒女,可以享有神兒女應有的權利呢?有兩點證明:我們有兒子的心;我們有聖靈的同證。

奴僕存懼怕的心事奉,兒子存愛心與自由的心事奉,是根據生命的關係而事奉的。奴僕的事奉代表律法下的事奉,兒子的事奉代表恩典下之事奉。

兒子可以呼叫神為阿爸、父(羅8:15);與神有親密關係。猶太人不敢稱神為父,且認為這是褻瀆(約5:18)的,因他們是在律法的教導下。保羅為證明信徒可叫神為阿爸,父。所以加上16節的話,「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聖靈如何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14節已提到,聖靈在我們行事中引導我們,26節又提到聖靈幫助我們禱告。

雖然基督徒不一定每時每刻都順從聖靈引導,但必定或多或少的有聖靈引導的經驗。

3) 承擔作後嗣的身份:同苦同榮

羅馬書8: 17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後嗣與兒子有點分別。「兒子」注重生命的關係。我們是按生命的關係事奉神。「後嗣」卻注重兒子可繼承父親產業的權利。特別是古代社會的背景,並不是所有兒女有權承受產業,正如夏甲生的以實瑪利,沒有權利承受亞伯拉罕的產業。所以「後嗣」說明,我們不但是神的兒女,而且是正統後代,是可以承受產業的,我們怎麼作神後嗣?與基督同作。所承受的是什麼產業?就是下一句所說的:將來與基督一同承受萬有為基業──「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受苦是現今的,得榮耀是將來。和祂一同受苦,就是忠心走祂所走十字架的道路而受苦。和祂一同得榮耀,就是和祂一同承受萬有。

結語:基督信仰

不是明白而信,而是信而明白!

不是經歷而信,而是信而經歷!

猶大書1:20 親愛的 弟兄啊,

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裏禱告,21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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