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福音是什麼?你清楚認識過嗎?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保羅說他「不以福音為恥」,乍看之下,這似乎有些不尋常。為什麼他要強調「不以福音為恥」呢?難道耶穌基督的福音在那個時候,真的大家把它看成洪水猛獸、離經叛道的事,避之唯恐不及嗎?以至誰提福音,誰就是社會公敵嗎?
我想使徒保羅這樣說的原因是,這個世界確實在敵對、毀謗神的福音。我們對世界妥協的程度往往超過我們的想像。在保羅的時代,福音飽受人的歧視。哈爾登說得不錯:
異教徒把福音烙上無神論的烙印,猶太人憎恨福音,認為它在顛覆律法,罔顧倫常。而猶太人和外邦人又聯合起來譴責基督徒,說他們擾亂公眾安寧,而且自高自大,故意與其他人隔離。其實,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對愚昧人來說,本身就是一個絆腳石。這教義在各地都遭到反對。保羅在宣講耶穌的名時,就顯明了他堅忍不拔的精神,因為他平靜地面對這樣做可能遭遇的危險,甚至死亡。他決心「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徒21:13),其中所顯示的勇氣與當年他不顧四周的嘲笑、愚弄、批評,而昂然進入雅典或羅馬時所顯示的勇氣相比,一點也不遜色。
今天,我們的情況有何不同?現今的文化確實展現了某種程度的宗教容忍,所以一般受過教育的人都很小心,盡量不公開顯露對基督徒的嘲諷。但世界還是世界,對神的敵意總是存在的。如果你從未以福音為恥,理由可能是如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1899-1981)所說的,這並不表示你是一個特別出眾的基督徒,而是「你對基督徒信息的認識從未清楚過」。
保羅是否也像我們一樣,面臨以福音為恥的試探?很可能。我們知道提摩太面臨過這種試探,因為保羅寫信告訴他要小心防範(提後1:18)。但我們正研討的這段經文裡,保羅是「不以福音為恥」的。理由是,「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我們為什麼不可以以福音為恥呢?我想用兩個禮拜和我們分享這個信息。但,還沒有開始講之前,我想問你:你清楚認識過福音嗎?我這樣問不是挑戰你,也不是小看你,而是我想和大家再一次來學習我們所認識的福音。
你清楚認識過福音嗎?——這福音是「好消息」
我們不可以以福音為恥的第一個理由是,「福音」一詞本身具有非凡的含義。它的意思是「好消息」,任何明理的人都不會以這麼一個愉快的宣告為恥。
我們當然可以瞭解,為什麼沒有人願意傳達壞消息。可以想像一個警察必須告訴一個做父親的,他的兒子因侵入鄰家竊取財物而被捕。對於自己不得不把壞消息帶給別人,他一定多少感到不自在。我們也可以想像一個醫生不得不去告訴他的病人,病理化驗的結果不好,他/她已經來日無多的消息時,這位醫生是多麼感到為難。或者,一個人犯了很大的道德過失,他是多麼恥於承認,難以向人啓口。
然而,福音不是這樣。福音正好相反,它不但不是壞消息,而且是好消息,是關於神在耶穌基督裡所成就的事。那是我們所能想像的最好的消息。(9/15日開車被警察攔下來開罰單的事)
你清楚認識過福音嗎?——這福音是救恩之道
我們不可以以福音為恥的第二個理由是,福音是神的「救恩」。這不是一般的救恩,而是神拯救我們的救恩。
這個好消息的背景是,如果容許我們任意妄為,我們一定會陷入一場災難裡。如今,我們的處境很難堪是因為我們與神、與其他人、與自己的關係出了問題。我們的未來也岌岌可危,因為我們的挫折和絕望只會與日俱增;最後,我們還得面對神的憤怒和審判。
我們好像游泳的人在冰冷的大海中溺水,或正在荒原的流沙中往下陷。我們好像航空員,迷失在漆黑浩大的大氣層裡。我們好像正等候處決的死囚。
但好消息來了!神藉著他的兒子耶穌基督,出來拯救我們。首先,祂使我們與祂自己和好;基督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其次,祂使我們與別人和好。第三,祂使我們與自己和好。我們在基督裡,靠著聖靈的能力,如今得以成為神定意要我們成為的樣子。
換句話說,救恩使我們脫離罪的權勢和污染。我們原本因罪而與神隔絕,如今得以恢復與神的交通。神又將奇妙的恩惠賜給我們,就是保羅在另一處所描述的,「盼望神的榮耀」(羅5:2)。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0將這個真理表達得更透徹,「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保羅不以福音為恥,因為福音是說到真正的釋放——從罪和罪的權勢得釋放——說到我們得以與神和好。
你清楚認識過福音嗎?——這福音是救贖之道
我們不可以以福音為恥的第三個理由是,福音是神的救贖方法,而不是人的。如果福音是建立在罪人的能力上,受人類理念的限制,保羅怎麼會以福音為榮呢?世界並不缺乏這一類的理念,世界有無窮的救法和自助的方案。
但這一切都是愚昧的、不足的。人需要的救法應該是從神來的,而不是從人來的。(以疫苗為例)
這是基督教的信仰。基督教信仰宣揚的是神主動來尋找、拯救將要滅亡的人類,而不是人類去尋找神。
保羅用兩個主要的方式論及這一點,把神的救贖方法一方面和我們想要藉著守律法得救的企圖做對比,另一方面和我們想用純粹人的智慧去認識神的企圖做對比。
他這樣論到律法,「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3-4)。他的意思是,雖然我們無法靠著守律法來取悅神,但神能用兩種方式使我們討他的喜悅,首先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工作,然後是賜下聖靈的能力,使我們能靠著聖靈過正直的生活。
至於人的智慧,保羅寫道,「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1:21)。
你清楚認識過福音嗎?——這福音是神的能力
我們不可以以福音為恥的第四個原因是,福音是大有能力的。也就是說,福音不僅是好消息,不僅關乎我們的救恩,不僅是從神來的救贖方法,福音也有足夠的能力,完成神的旨意,就是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污染。
我們需要明白這裡所牽涉到的內容,因為我們很容易誤解保羅的教訓。他說「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時,他不是說,福音是「關於」神的大能,好像它僅僅是指引我們看見一個遠超過我們自己的能力。保羅不是指福音是一種能力的源頭,我們可以用它來救自己;保羅也不是說,福音是神能力運作的管道;他說的是,福音本身「是」神的大能。福音是大有能力的,是神用來完成救恩的方法。
保羅既然這樣說,我們就必然會同意加爾文的話,他強調這裡所提到的福音不僅是神在耶穌基督裡所成就的工,或這工作給我們的啓示,而且是實際「由口中一字一句」所傳講出來的信息。保羅的意思是,在實際傳講福音的時候,神的大能就彰顯在人的得救上。
我們剛剛分享過
哥林多前書1:21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上帝,上帝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上帝的智慧了。
既然這是保羅的用語,我們可以看出保羅自己意識到,如果單單從人的觀點考慮,宣講基督的福音確實是一件愚不可及的事。幾年前,我有機會到西雅圖帶領一個教會的退修會。那天是星期六,早上大家已經聽了一連串知名傳道人的信息。午飯後休息一會,就輪到我講了。我的講題是「當心靈願意,肉體卻軟弱時」,我一開始就聲明,在這樣的一個午後,講這樣一個題目,本身就是一件愚昧的事。我相信很多傳道人都或多或少有過這種經歷。你站起來講道,卻發現聽眾心不在焉,或昏昏欲睡;除非神動工,你就好像在對牛彈琴,你的話很可能變成他們的耳邊風。在天然人看來,那不過是愚拙的道理。
重點就在此!神確實透過人傳講福音來做工——不是為了講道而講,乃是忠心地宣告神為罪人在耶穌基督裡所成就的救贖大工。
我再重復一遍,因為這太重要了。使徒行傳第1章記載,主耶穌基督差遣門徒到世上傳福音的時候,他告訴他們,「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稍早他們向耶穌問及有關神國度的事,毫無疑問的,他們想到的是一個屬世的、政治性的國度,他們對此懷著極大的盼望和憧憬。但耶穌的回答指出了一件更偉大的事。他的國度是屬靈的——所謂屬靈並非指它不是實際的國度,而是指它是靠聖靈的能力建立的——他們都要為這個國度做見證。不但如此,他們在傳講福音的時候,聖靈要降臨在他們身上,賜福他們所講的,領許多人相信福音。
這應許確實應驗了。五旬節那天,三千人信了主。在其他的場合,也有數千人得救。
今天也是一樣。世界不明白神的工作,但世界上所發生過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福音被傳講出去。因為那裡必然有神的靈在工作。人們從罪的捆綁中得釋放,靈裡得到自由,生命得改變——這完全是出於神的大能。
正如鍾馬田所說的,「我們必須把握這一點:使徒說他不以福音為恥,因為福音本是神的大能,是神自己在做這事——神不僅是告訴我們福音,而且神自己透過福音在動工。」「下週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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