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6堅持作對的事 – 林前10:14-22

跟隨主最根本要做的有四件事

我們跟隨主最根本要做的有四件事,這是我們所有的基督徒必須做到的,這四件事就是:讀神的話、禱告、盡自己的本分作神要你做的事,以及實行神的話。我們一切的屬靈生活主要就包括這四方面,我們每天的生活中如果有這四方面的實行,那麼我們就會有一個合神心意的生命。

今天的經文

林前10:14 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15 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16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17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18 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嗎?19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20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上帝。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22 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

※基督徒看事的觀點

在人群中間圍著兩個賣小吃的攤販,兩個婦女(攤販的主人)因為一點利益,你一言我一語在互不相讓地對罵,不一會兒兩家的男主人也上陣吵了起來,旁邊看熱鬧的人群中有人幸災樂禍地說:「趕緊打唄!打唄!」不知什麼時候有人報了警,十幾分鐘後過來了一輛警車,下來四名警察,一名警察在詢問當事人做筆錄,另三名警察要兩家立馬收攤……  

使徒保羅勸勉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姊妹和我們今日的基督徒,要堅持作對的事。他要我們關注幾件事。

※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林前10:14, 19

※要做明白人 v.15

※不要與鬼相交,vs. 20-22

※堅持作對的事: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林前10:14, 19

林前10:14 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19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

按使徒保羅的看法什麼是拜偶像的事?

他說:「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這裡的「逃避」原文是現在式動詞,現在命令式,表示這個逃避是一種繼續不斷的動作,也就是要一直逃避。切不可對罪有輕描淡寫的瑕想,以為可以適可而止,不會加深下去的。最明智的對策,就是一點兒也不沾染。保羅很深情的說:林前10:14 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這一節暗示:前面一段事例中所提到有關的貪戀、吃喝(指不正常的吃喝)、行姦淫、試探主、發怨言等罪行,都與拜偶像有關,且起因於拜偶像。

基督徒可能拜的偶像有哪些?

基督徒的偶像可能是有形的,也可能是無形的。偶像是人虔誠熱愛的對象,形式可以是任何東西的像,也可以是符號,既可以是個實物,也可是想像出來的。概括來說,拜偶像就是欽佩、愛慕、供奉或崇敬偶像。人們通常崇拜比自己有力量的偶像,是真實的也好,是虛構的也好,可能相信他有生命,也可能相信它沒有生命(如一股力量或自然界中沒有生命的東西)。

今天有許多信徒,他們也許不會公開的在家裏塑立偶像和拜偶像,也不會到異教的廟宇參加偶像的筵席,但是他們卻相信風水,以及人間遺傳的迷信風俗,在做事之前也跟著沒信主的人一樣,去看時擇日。還有些信徒在心中拜各種各樣無形的偶像!要知道你這是在惹動主的憤恨!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在現代的社會中:偶像已被泛止包括一切「受崇拜者」。無論是人、動物、鈔票、神蹟、權力、色情

聖經中:偶像指的就是「被稱為神的雕刻品」

所以神嚴格禁止他的子民雕刻偶像稱為神、也禁止為祂雕刻偶像

出20: 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羅1: 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23 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堅持作對的事:要做明白人 v.15

哥林多人以智慧為榮(林後11:19);如今保羅用它來向他們呼籲。他們既是明白人,所以他說的他們應當可以明白。也就是他們應該是能夠明白事理、分辨是非的人。

他們當明白什麼? v.16-17

16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17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ㄧ個餅,ㄧ個身體

同領基督的血,同領基督的身體

這裏所著重的點,不是在「領」基督的血,而是在「同」領基督的血。杯是單數的。從一個杯裏面,我們一同領受,所以這裏面的意義是「交通」。第二句的重點,也不是在「領」基督的身體,而在「同」領基督的身體;我們一同領受一個餅,就是有分於基督身體的交通。

當時對哥林多信徒來說,被邀請赴鬼筵及一些有關拜偶像的事,是極其普遍的事,是很難應付的試探。因此使徒保羅清楚指明,信徒對付拜偶像的試探,就是趕緊的逃避!這也包括信徒要逃避吃祭偶像之物。

因此保羅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這就是說,當信徒一同領受聖餐時,就是在基督裏有分,信徒就不可在所造的偶像中有分。信徒怎可又敬拜神,又去拜偶像呢?所以保羅的告誡是,信徒不要吃祭偶像之物,因為吃祭物就被視為有份祭拜魔鬼,並且是與魔鬼相交。

為什麼不能吃祭過偶像之物

林前10:18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嗎?

保羅用以色列人(「屬肉體的以色列人」)的例子,來說明他的意思。這句話把肉體的以色列人,與教會這真以色列人分別出來(加6:16)。吃祭物的猶太人,就因此在祭壇上有分(這字與16節的「同領」同出一源)。凡領受祭物的,就有分於祭壇所代表的一切了。

※堅持作對的事:不要與鬼相交,vs. 19-22

保羅又強調,偶像雖然算不得什麼,但是在偶像的背後有鬼,所以祭偶像就是在祭鬼。若是信徒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便污穢了我們與主的相交,污穢了我們與其他信徒的相交,同時也因此而惹神的憤恨!

羅14: 20 不可因食物毀壞上帝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21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22 你有信心,就當在上帝面前守。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 23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所以我們不要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主的筵席就是聖餐,領受聖餐再去吃鬼的祭物,何等不妥。我們領受聖餐時與主相交;當我們去吃那些祭過鬼的食物,便也是與鬼相交了。以色列人領受了神的恩典,又被引誘去拜偶像,以致惹神憤恨。求神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不要學做“世界仔”,一天到晚想要兩面討好,腳踏兩條船,因為這樣的人沒有立場,到最後一定跌下海。讓我們學習逃避拜偶像的事,不管是食物或生活方面,只願主做我們生活中唯一的王,唯一的敬拜。

第20 節說: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上帝。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是祭鬼,不是祭神」,偶像雖然算不得甚麼,但是在偶像的背後有鬼,所以祭偶像就是在祭鬼。所以保羅說,「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人若吃祭鬼之物,就是與鬼相交;保羅在此不願哥林多信徒因著吃祭偶像之物,而不知不覺的與鬼相交,這是神所憎惡的事。

吃祭過偶像的物,就是「與鬼相交」;使徒保羅不願意我們信徒與鬼相交,因為這會損傷了我們與基督的交通。我們吃甚麼就與甚麼有分,以色列人吃祭物就與祭壇有分(參18節);我們信徒吃餅喝杯就與基督有分(參16~17節);同樣的道理,吃祭鬼之物就是與鬼相交。

※結語

太6:24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 ( 瑪門:財利的意思)。」

最後保羅發出一個很嚴肅的呼籲:林前10:22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祂還有能力嗎?」

這是一句反問的話,「我們比祂還有能力嗎?」表示人的胡作胡為,等於是向神的能力挑戰,這是不自量力的行為,其後果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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