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5福音的欠債感(上) – 羅1:8-16,9/5/2021

使徒保羅心中有一個負擔,那是對福音的欠債感

羅馬書 1:14 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15 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

1983年,英國的一位富翁摩利,在一次攀登喜馬拉雅山的時候發生了意外,當時幸好得到一位尼泊爾人的幫助,得以脫離危險。這次的意外,使他和這位尼泊爾人結為生死之交。分手的時候,摩利想拿出一大筆錢送給這位尼泊爾的朋友,希望能夠幫助他改善生活。但是,尼泊爾人拒絕了,他只是將自己唯一的兒子——當時六歲大的兒子——託付給摩利,希望有朝一日,當他去世的時候,摩利能夠替他照顧這個孩子。

摩利回到英國後,每年的聖誕節都會寫一封聖誕賀卡,向遠方的好朋友致謝,但他從來沒有得到回音。到了1990年,摩利終於忍不住了,動身到尼泊爾去尋找他的好朋友,才發現他的好朋友已經病逝了。而他好朋友的兒子卻下落不明。於是,摩利組織了龐大的搜索隊,在人煙稀少的遼闊山區中,滿山遍野地尋找這個孩子,可是,連續幾天都毫無結果。很多人勸摩利說:算了吧!不要再找了,你已經盡了責任。但是,摩利堅守自己對朋友的承諾,他決定無論花多少錢,花多少時間,花多少精力,都要找回這個孩子。他的決心和勞苦沒有白費,最後,他終於找到了這個孩子。

摩利將這個孩子帶回英國,過了一段時間,在申請永久居留權的時候,英國移民局卻以當初入境手續有問題為由,向這個孩子發出了驅逐令。這件事情令摩利非常地傷心,為此,他嘗試了不同的方法,多次上訴,都沒有成功。

在1996年底,摩利再次上訴,並且表示:如果這一次的判決還是不允許他好朋友的兒子留在英國,那麼,他將會同這個孩子一起到尼泊爾去生活,照顧他,因為他不能拋棄好朋友的孩子。

我希望透過這個例子能夠幫助你明白,一個懂得感恩的人,在接受別人的恩惠時,就會有一份責任感。摩利接受了尼泊爾人的恩惠後,心裏就生發出一份責任感,他知道自己必須回報這位曾經救過他性命的人。既然摩利已經承諾要照顧這位朋友的兒子,他就盡力去完成他的承諾,因為這是他的責任。

一個人的責任就是他的一份債:責任的「責」跟欠債的「債」的關聯性

請大家留意:責任的「責」字,跟欠債的「債」字的區別就差一個單人旁,好像是在告訴我們:一個人的責任就是一份債。恩典會帶來「債」的這個觀念非常重要。恩典是主耶穌白白給的,是免費的禮物,這是恩典的其中一個含義。但是恩典還有另外一個更為重要含義:我們接受了這份白白的禮物之後,應該有所回應。我們不應該白白地接受恩典,而不作出任何的回應。

你有沒有這樣的想法——恩典的反面就是債,接受的恩典越多,所欠的債就越重。俗話說:吃人一斤,還人四兩。常常聽弟兄姐妹們分享自己如何經歷神的能力,經歷神的恩典。這一切都很好,我們要為此感謝神。但你是否想過:經歷這一切的恩典之後,你要作什麼?還是你僅僅領受恩典,卻從來沒有想過領受了恩典就等於欠了主的債,你需要去回報主的恩典?(撒該的故事,路19:1-10)

羅馬書1:8~13節還是客套話,這兩個禮拜我的講道會把重點放在14-16節的經文。

羅馬書 1:14 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15 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保羅告訴我們,一個用心靈服事、用生命傳福音的人,擁有三種心志:

1)無論是誰,我都欠他們的債(羅1:14)。

2)我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傳給你們(羅1:15)。

3)我不以福音為恥(羅1:16)。

我今天的講題是:福音的欠債感(上)

傳福音是一種很神聖的欠債感

通常我們都對「債」這個字敬而遠之,深怕有所牽連而避之唯恐不及。但「債」這個字,是由「人」與「責」合在一起,意即是一種負擔,是一種責任,只有把債還清,內心才得以平安。

使徒保羅說他欠所有人福音的債(羅1:14),所以甘願到羅馬去償還,到羅馬還不夠,還要到更遠的地方去傳。我們從他這樣勉勵提摩太:「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4:2)就可以知道傳福音對保羅而言,是何等重要。不論如何總要傳,不管時機對不對;也不會把傳福音當作功勞,而是看作當然該還的債。

「我都欠他們的債」原文可譯作「我是個債戶」。保羅不僅是一個在福音上「欠債」的人,他還是一個福音的「債戶」。無論是對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或是愚拙人,他裡面都有一種認定,「我欠他們福音的債,我對不起他們,我在他們身上有「債務」要還,我在他們身上有責任要盡,我是一個活在福音「債務」壓力之下的人,所以我情願盡我的力量,也將福音傳給在羅馬的人。

這是認識福音的人向人所存普遍性的心腸。這種對福音欠債的心怎樣來的呢?是從你對靈魂看重的價值觀來的。更精準的說,是從屬天的價值觀來的。

我在南灣華人基督教會牧會時,跟兩個好朋友上了一個宣教課程,叫作「異象學校」(Vision School ),我們上了幾位宣教師的課,很受感動。後來也聽到一個見證,這是參加Vision School 後到土耳其、埃及、摩洛哥短宣的見證。真是非常感人,只有當我們真的去傳福音時,我們才能經歷到神。

欠債的心是等同虧欠主的心嗎?

我們華人信徒常常覺得自己很虧欠主,以致有很多的人情人意在我們的裡面。(還了人給我們的人情、人意就不再欠債了嗎?)人情、人意,是我們一生都還不完的,這是我們東方人的思想觀念。

西方人卻是比較直接,理性的。他們往往都將所欠的,清清楚楚地還清。他們認為,自己該還的已經還了,再也不欠了。(還了的,是債;欠了的,是情)如果我們一直以虧欠主的心去傳福音,或是聽了主的吩咐去傳了,人信或不信都不關「我」的事了嗎?其實,這兩個都不是傳福音。真正的欠債之心:是認識了福音的大能之後,天天看見「我」這罪人的生命,神的恩典如何臨到「我」。

並且我們傳福音並非出於人情人意,或是虧欠主,乃是看見主所愛的靈魂,我也愛!當我們看到旁邊人的靈魂,他們的痛苦、無能、無助時,開始為人禱告,我們的心中自然生發愛靈魂的心。這並非出於人情,或是虧欠主。乃是看見主所愛的靈魂,我們也愛!

當你向人傳福音,或許他拒絕了,你雖然有點難過。但如果第二天遇到他,或是下個禮拜又看到他,再與他傳講福音。雖然上個禮拜他很糊塗,但這個禮拜你又看到他時,心中對他的憐憫又產生,又再次跟他分享主的恩典。這就是關心靈魂。

要還福音的債,就要回應耶穌大使命的呼召

太28: 18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 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什麼是福音?

1)我犯了罪→ 2)神愛我→ 3)耶穌為我死→ 4)我接受耶穌→ 5)我有永生。

如果我們能領會「什麼是福音?」以及在福音裡,你是處在怎樣的地位,你就能稍微了解為什麼使徒保羅就是拼了命,也要把福音傳出去,傳到羅馬。弟兄姊妹,在耶穌的十字架下,今天我想邀請大家在主面前認真的想一個問題,然後作一個你跟神之間的決定。一個禮拜當中你能參加幾個聚會?我們先來看看我們教會一個禮拜有多少聚會,而你能參加的有幾個?我們加略山基督長老教會一個禮拜下來,大大小小固定的聚會共有六項,其他的開會還不算在內,哇!真的蠻多的。

※主日x3

9:00-9:35am/主日崇拜前的禱告會

9:45-11:10am /主日崇拜(完整的禮拜)

11:15am-12:15pm成人主日學

※週三x2

10:30am/長者查經

7:30pm/週三禱告會

※週五x1

7:30pm/查經團契

這六項中,如果要我們每一項都參加,這有點困難,但如果我們每一個人按照自己的時間、家庭生活的需要,工作的需要,從六項中至少選三項,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覺得還是很有壓力,如果是你,你會選哪三項呢?如果這六項中有兩項是必選的,有一項是隨意選的,你會怎麼選?我認為主日早上9:45的主日崇拜及週三晚上7:30的禱告會是必選,剩下一項就自己選。當然,如果你要全選或選五項、四項都很歡迎。希望你選擇你能參與的,也能忠心於你所選擇的。不管你選幾項,那都是你跟主的關係,你跟主的立約。希望我們禱告神的感動與帶領,來做出我們的時間安排,分別為聖,將榮耀歸給神。

結語

其實學習聖經、學習禱告,可以使我們更有信心來領人歸主,讓我們可以在「福音的欠債感」的催促下,回應神對我們的呼召。

撒母耳在撒母耳記上12:23 節說:至於我,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以致得罪耶和華。我必以善道正路指教你們。24只要你們敬畏耶和華,誠誠實實地盡心事奉他,想念他向你們所行的事何等大。

「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這也是我和師母回到加略山要作的事,這樣我們才不至於得罪神。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快快編印教會通訊錄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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