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的和好之道》—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
鍾馬田在1899年生於英國的威爾斯,他被公認是一代的聖經大師。
一個叫Eric J Alexander這樣說:「鍾馬田醫生是二十世紀英語世界中最傑出的傳道人之一,這是毋庸置疑的。像我們這些有幸得以親自聆聽他講道的人,至今都很難忘記當他沉浸在福音的光中,靠著神的大能說話時,我們的心靈所感受到的震撼。然而事實上,並不是他這個人縈繞在我們心中不去,也不是屬人的恩賜或知識上的才能,或他個人的吸引力,給我們留下深刻的印象。是真理的能力、神的偉大、人的貧乏和聖經的榮耀啟示及權柄,在所有聽眾的心版上留下了難以磨滅的記憶。」
正當鍾馬田在醫學界的聲譽如日中天之際,他卻開始考慮出來傳道的可能性。有幾個因素影響他做此決定。他說:「傳道是人類所有呼召中最崇高、最偉大、最榮耀的呼召,雖然我做基督徒已有多年,但事實上,我從前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個經常參加教會禮拜的會友罷了。」
他開始認真嚴肅地面對自己的基督徒生命,並且深刻體會到若離了神,人生實在是虛幻無用。特別是他從那些上流社會的權貴病患者身上看到,這些人的生命難題往往是道德上的,而不是醫學上的。此外,他心中深深知道自己是罪人,沒有價值,並且確信神在基督裡已經赦免了他。一九二七年,他毅然決然辭去了高薪的醫職,投入全時間的傳道工作,在長老會擔任牧師達十年之久。
以下我引述一段他的話,這與我等一下要分享的有關。他說:
你若不分別為聖出來,就不可能成為基督徒。你不可能同時又在神的國裡,又在世界的國裡。不管我們願意不願意,都只能二者選一。不是這個,就是那個。保羅也提醒加拉太人,主耶穌基督「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加1:4)。他又對歌羅西人說︰「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西1:13)。這是多麽重要的觀念﹗
我們若是基督徒,就是從人群中被分別出來的人,與別人不一樣。也許有人會說,這豈不像法利賽人嗎?不是有些自高自大嗎?不﹗一點也不是﹗法利賽人並沒有把自己分別出來,只是他企圖分別自己的方法是錯誤的;分別本身並沒有錯,錯的是他的靈。
鍾馬田說:我不是在鼓吹「我比你優越」的態度,我想表明的是,作為天國的子民,我與非天國的子民是不同的。······有人持異議。他們說,這太狹窄了,太分化了。但是我們要前後一致,合乎邏輯;更重要的是,要合乎聖經。不管我們怎麽想,事實上作為一個基督徒,作為教會的一個肢體,你已經被帶出這世界,已經分別為聖出來了。除非你明白這事實,並且引以為樂,否則你是不是基督徒都成了一大疑問。這是基本的,是最先顯明的事之一。
今天我們繼續分享羅馬書6:1-14
羅馬書6:5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所謂祂死的形狀,是指信徒在受洗時整個人沒入水裡。與基督的死真正的聯合,大約在二千多年前發生了,洗禮是一個已經發生的事的「形狀」。弟兄姐妹,我們不但沒入到水裡,還要從水裡上來,這是祂復活的形狀。雖然在原文,本節下半部沒有形狀上一語,但卻是必須加插的,好使意思完整。這正如我們在基督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沒入水裡),我們也就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從水裡起來)。
受洗不只表明與主「同活」,並且也表明與主「同長」。我們若在祂死的樣式裡與祂同長,也必在祂復活的樣式裡與祂同長。如此在生命中長大,就結出「成聖的果子」(v.22)來。這裡的同長,正如腓立比書1:20說的: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羅馬書6: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當我們在受洗時承認,我們的舊人和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們的舊人是指我們作為亞當的後裔的一切性質──我們那舊有的、邪惡的、未重生的自我,包括我們的一切舊習慣和喜好。當信主時,我們將舊人脫下,並穿上新人,就像脫去污穢殘舊的衣服一樣,穿上聖潔無垢的服飾一樣(西3:9-10)。
歌羅西書3:9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10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使徒保羅說,當舊人在各各他被釘十字架了,那時這罪身已經滅絕,失去效能,不能再產生操縱的能力。最後的一句話說明這個意思: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罪在我們身上作王的權勢已經被摧毀了。
有一個故事說到,負責運送精神病人的司機因為疏忽,中途不小心讓三名精神病患逃掉了。為了不至於丟掉工作,他把車開到一個巴士站,說,今天我心情好,大家可以免費搭車。最後,他把乘客中的三個人充當作患者送進了精神病醫院。
一個叫格雷•貝克的醫生,他關心的不是這個故事,他想瞭解的是,這三個人是通過什麼方式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患,從而成功走出精神病院的。
他採訪甲,問甲:當你被關進精神病院時,你想了些什麼辦法來解救自己呢?
甲說:我想,要想走出去,首先得證明自己沒有精神病。
格雷醫生問:你是怎樣證明的?
甲說:我說地球是圓的,這句話是真理。我想,講真理的人總不會被當成是精神病吧!
格雷醫生問:最後你成功了嗎?
甲說:沒有。當我第14次說這句話的時候,護理人員就在我屁股上注射了很痛的一針。
格雷醫生又採訪乙:你怎麼走出精神病院的?
乙說:我和甲是被丙救出來的。他成功走出精神病院以後,報了警。
格雷醫生問:當時,你是否想辦法逃出去呢?
乙說:是的,我告訴他們我是社會學家。我說我知道美國前總統是克林頓,英國前首相是佈雷爾。當我說到南太平洋各島國領袖的名字時,他們就在我屁股上注射了很痛的一針。我就再也不敢講下去了!
格雷醫生問:那丙是怎樣把你們救出去的?
乙說:他進來之後,什麼話也不說。該吃飯的時候吃飯,該睡覺的時候睡覺。當醫護人員給他刮臉的時候,他會對他們說謝謝。第28天的時候,他們就讓他出院了。
這個小故事告訴我們,有時候一個正常生活的人,可能會被當作精神病患對待。但只有一個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會被當作精神病患。相同的情況,那天看到一個笑話,一位先生抱怨他太太作菜沒有味道,他太太打電話到檢疫科,他先生就被帶走隔離14天(所以在家不要亂嫌菜沒有味道,這個話現在是超級敏感的)。明天我和師母要去看牙醫,還沒去看,醫生就發來調查問卷,其中一條是:最近吃東西有沒有覺得沒有味道…如果有下次再約。
我們不需要證明我們是基督徒,該讀經的時候讀經,該禱告的時候禱告,該參加禮拜的時候參加禮拜,別人從你的言行舉止就知道你了。沒有人比你自己更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基督徒,也沒有人比神知道你是怎樣的基督徒。
羅馬書6:7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這裡說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比如說,有一個人殺了一個警察,被判處死刑。當他死的時候,他就從這罪得脫離。刑罰已經執行了,這個案件就此結束。就像這樣,如今,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釘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了,不但我們所當受的刑罰已經執行,罪惡對我們生命的箝制也已遭破壞。我們不再是罪惡權勢下不能自拔的俘虜。
羅馬書8: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與基督同活同長(羅6:8-14)
羅馬書6: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9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著。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欲。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如果我們只是與基督同死同葬(羅6:1-7)就完了,我們的光景將是多麼沒有盼望,多麼可憐。我們不但與基督同死同葬,我們還要與基督同活,甚至同長。這是何等的福音,這是何等的盼望。這就像有一天我們這一代人一起走過新冠疫情的肆虐後,我們脫掉口罩,不用再保持社會距離;我們可以坐下來一起吃喝、談天說地;愛去哪裡玩,就去哪玩;就業的機會到處都是,任你選,隨你挑;教會恢復實體聚會了,人們可以彼此擁抱,可以握手,可以大聲唱詩歌讚美主。那時我們會更深經歷與主同死同葬同活的喜悅。羅6:8-14要傳達的就是這個信息。
羅馬書6: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我們與基督同死是一方面的真理。另一方面,就是我們必與他同活。同死是為了同活,同活是為了同長,這個同長是在義裡面同長,在成聖裡面同長。能同死才能同活。我們向罪死了;我們向義卻活著。罪在我們身上的權勢已遭粉碎;我們現在分受基督復活的生命。我們還要同領這生命直到永遠。感謝主。
羅馬書6:9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我們能夠確信,因為基督是永不會再死的了。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死的確曾限制了他三天三夜,但這限制已永遠消失了。基督永不會再死!這是我們與祂同死同葬同活同長的終極意義。你還記得使徒信經最後一段的「六個我信」是怎麼說的嗎: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這一節「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是使徒信經裡「我信」的基礎。
羅馬書6: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著。
主耶穌的死是向罪的所有問題死了,只有一次。他是向罪的控訴、罪的工價、罪的要求和罪的刑罰死了。他完完全全地完成了贖罪的工作,付清了帳,使問題毋須再舊調重彈。如今他活著是向神活著。從一個角度看,祂其實一直是向神活著的。但如今祂活是向神活著,所指的是活在一個新的關係中,以復活者的身分,活在一個嶄新的領域裡,是罪永不能侵入的。
羅馬書6: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保羅已經將關於我們地位的事實告訴了我們。他再談到我們如何在生活上實際地活出這真理。我們要「看」自己是向罪……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在這裡,「看」的意思是接受神對我們的描述(神創造我們的目的),作為事實,並按其意而活。
神在羅馬書六章6節要求人有信心的行動,而行動的結果是,對「舊人」存堅定的態度。神怎樣看舊人,我們也當照樣看我們的舊人是已釘在十字架上,與基督一同死了。實踐聖潔的第一步,就是有這樣的眼光,看自己的「舊人」已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了。
我們以自己是個死人去回應身邊和周遭的引誘,就是向罪……看自己是死的。有一天,奧古斯丁走路時,有個婦人上前向他搭訕;她原來是奧古斯丁未信主時的情婦。於是他別過頭去,急步離開。那婦人卻在背後喊著:「奧古斯丁,是我啊!奧古斯丁,是我啊!」他加快腳步高聲說:「是,我知道。但這已不是從前的那個奧古斯丁了!」意思是,他向罪……是死的,而向神……是活的。已死的人,與不道德、虛謊、欺詐、說閒話,或任何其它的罪,都沒有關係了。
現在,我們向神在基督耶穌裡……是活的。就是說,我們蒙召過聖潔的生活,敬拜、禱告、事奉,並結果子。
羅馬書6: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欲。
我們在本章第6節已經看見舊人已釘在十字架上,罪這位曾掌權的「王」被打倒,我們不再是罪的俘虜了。我們不再順從身子的惡欲,也不容罪在我們必死的身上作王。在各各他,罪的權勢因著死而結束了。
羅馬書6: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
這一節就引領我們到經文的第三個關鍵字──獻給。我們不要將我們的肢體獻給罪,作邪惡不義的工具。我們的責任,是要將我們的肢體交給神來掌管,完成義的目標。畢竟,我們已從死裡復活得生。本章4節已提醒我們一舉一動應有新生的樣式。
羅馬書6: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這裡有另一個理由,說明為什麼罪必不能作信徒的主。第一個理由是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羅6:6)。第二個理由是因為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了。
在律法之下的人,受到罪的壓制。為什麼呢?因為律法告訴人應做什麼,卻沒有給他完成的能力。而且,墮落的人性中潛藏欲念,會被律法誘發起來,令人犯禁。「禁果分外甜」,是老生常談。
然而,在恩典之下的人,罪卻不能作他們的主。信徒已經向罪死了。他已經接受聖靈住在他心中,成為他過聖潔生活的能力。使人成為聖徒的,不是西乃山的工作,而是各各他山的作為。
結語
羅馬書6:5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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