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經歷與主同死同葬同活 – 羅馬書6:1-14, 8/16/2020

什麼是基督徒最大最重要的經歷?

基督徒最大也是最重要的經歷,就是經歷與主同死同葬同活的生活,這是十字架的經歷。有了與主同死同葬同活的經歷後,我們還能夠經歷與主「同長」的生命,這是成聖的旅程。

也許,現在你沒有覺得活在亞當裡,過罪中快樂的生活有什麼不好,畢竟,餘生很短,很貴,按著老亞當的生活哲學過日子有什麼錯。另一方面,真的要一直強調在基督裡的生活才正確嗎?也許我們關注的是,我現在活得好不好,我的心情好不好,但聖經從來沒有問你活得好不好,心情好不好,快樂不快樂,舒服不舒服;聖經關注的是,你有沒有在基督裡,你有沒有基督的生命,你是不是屬神的。你若有基督的生命,與基督緊緊連結,ㄧ切曾經是不好的,或現在覺得不好的,也會變好了;你若是屬神的,你會知道神不會單單使你一個人受苦,你會知道神在你生命中的計劃,不會為目前的順境或逆境耿耿於懷,因為這都是短暫的,更因為知道主的恩典是夠我們用的,順境也好,逆境也罷,神仍然在掌權,仍然在帶領著。我們仍然充滿希望,充滿盼望。我們來看兩節經文,這是神今天要給你的話。

羅8:18 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林後4:16 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17 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18 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羅馬書第六章到第八章講成聖的的三個步驟:與基督同死同葬,與基督同活,順服的生活。

保羅在第五章結尾時所說恩典比全人類的罪更顯多,自然地引起另一個問題,而且是一個重要的問題:福音的教訓(因信蒙恩得救)是否容許或甚至鼓勵人在罪中活著?因為在羅馬書5:20節說:「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保羅在本章到第八章裡回答這個問題,堅決地加以否定。在本章中,答案圍繞著三個詞來發展:知道(v.3,6),看(v.11),及獻給(v.13)。

為了理解保羅在本章的論據,我們要區分信徒的身分和信徒的行為。他的身分,就是他在基督裡的一個特有的地位;他的行為,就是他每日對神對人實際上或應有的表現是什麼。

在羅馬書5:2節使徒保羅告訴我們,恩典使我們進入現在的這身分,然後教導我們過與身分相稱的生活。由於我們是在基督裡,所以我們的身分是絕對完全的。我們的行為,應該與身分愈來愈相稱。當然,直到我們在天上與救主面對面之前,我們的行為不可能與身分完全相稱;不過,在今世裡,我們應愈來愈與祂相似。耶穌對我們每一個人有一個期待,記載在馬太福音5:48節。

在羅馬書第六章裡,保羅首先闡明我們與基督同死同葬同復活的真理,然後鼓勵我們在這偉大真理的亮光中過生活。

與基督同死同葬(羅6:1-7)

羅馬書6:1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2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

羅6:5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7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與基督同復活同活(羅6:8-14)

羅馬書6: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9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著。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羅6: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欲。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我們一節一節來分享:

羅馬書6:1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在羅馬書5:20節,保羅說:只是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這句話可能引來不同的解讀,如果人的罪使神彰顯更大的恩典,這豈不是說我們應仍在罪中,叫恩典可以更顯豐盛?保羅用第六章的經文給我們提供了四個答案,來回應: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嗎?

1.你不能夠犯罪,因為你已經與基督聯合。這是評理(vv.1-11)。

2.你毋須犯罪,因為恩典已將罪的權勢摧毀。這是勸說(vv.12-14)。

3.你不可以犯罪,因為這樣會讓罪在你的生命再次成為主宰。這是命令(vv.15-19)。

4.你還是不要犯罪好了,否則結果就是禍患。這是警告(vv.20-23)。

羅6:2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這一節引起我們注意的一句話是,「我們在罪上死了」,我們是怎麼在罪上死了的呢?

*受洗歸入主的死(3)

*和主一同埋葬了(4)

*在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5)

*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了(6)

*已死的人脫離罪了(7)

*已和主同死了(8)

*向罪看自己是死的(11)

*不再將身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13)

保羅的第一個回答,就是我們不能繼續在罪中活著,因為我們已經在罪上死了。這是關於我們身分的事實。當基督向罪死時,祂是以作為我們代表的身分死了。祂不但以我們的替代者身分而死,也是為了我們而死,或是代替我們受死;祂也是代表我們的身分而死,就是以我們的身分受死。因此,當祂死的時候,我們也死了。祂是為了罪的問題,一次性的將這問題處理妥當了。在神的眼中,一切在基督裡的人,都已向罪死了。

但是,這並不表示我們從此以後是無罪的。這是指我們與基督的死聯合了,並與祂的死的一切含義同證了。這叫「同死」。

「靈裡生活」那首歌的第一節歌詞說:十字架上與主同死、同葬且同復活,如今一同升到天上,活著不再是我。主住裡面佔領一切,看主所看,說主所說,求主所求,作主所作,祂是我主。

這裡說的「同死」,就是:與主同死、同葬且同復活,如今一同升到天上,活著不再是我。這是基督徒的身分。

問題是,我們真的在罪上死了嗎?你有沒有覺得有時候,罪又活過來了,叫我們說了不想說的,作了我們不想做的,叫我們的心不得安息。賽爾斯(Francis De Sales)說:「我們應當時時省察自己,有沒有什麼叫我們的心得不到安息?若有,就當立刻到神前去對付,直到恢復內心的平靜。」

羅馬書6: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在「同死」這個問題上,保羅論述中的第一個重要字眼就是「知」(v.3),知道的知。他在這裡提到受洗,目的是說明,一個受了洗歸入死的人如果繼續在罪中活著,是不相宜的。當一個人得救時,其實他是受洗歸入基督耶穌,就是說他已經與基督聯合歸入祂的死和復活了。

歸入基督的洗,是指在神的眼中,信徒已經與基督同死、同葬、同復活了。新約聖經有一個看法,歸信主的人,都順從並隨即受洗。因此,我們的主可以將信與受洗相提並論:「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6)雖然受洗並不是得救的條件,但受洗是一個表白信仰的標誌。

這也是當年使徒彼得在五旬節講道時向眾人強調的。當時眾人聽了他講的道,覺得很紮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

徒2:38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39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上帝所召來的。」

羅馬書6: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

受洗的三個步驟所象徵的屬靈意義如下:(1)下到水裏――歸入基督的死。(2)沒入水中――與祂一同埋葬。(3)從水裏上來――與祂一同復活。

洗禮象徵信徒(在主耶穌裡)被死亡的水蓋過,也象徵在基督裡的新人起來,有新生命的樣式。可以這樣說,當信徒受洗時,他是參加自己舊人的喪禮,並慶祝自己的新生。當他沒入水裡時,他表示:「我過去作為亞當有罪的兒子的一切,都釘死在十字架上了。」當他從水裡起來,表示:「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2:20)

保羅繼續解明,基督的復活能使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他指出,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意思是,神的一切完美之處,就是祂的公義、慈愛、正直,使祂不得不叫主復活過來。

在羅馬書6:3-4節中告訴我們受洗的三個意義:

受洗的第一個意義是受洗歸入祂的死。

這個死,特別是指向著罪、向己、向世界、向撒但等一切消極的事物說的。

受洗的第二個意義是和祂一同埋葬。

埋葬是死亡事實的明證,一面表明,受浸者既然確已歸入基督的死,結束過往的意思;另一面也表明,埋在地裏,是為結出新的生命(約12:24)。

受洗的第三個意義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有基督復活的新樣。

羅馬書6:5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既然我們在基督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所謂祂死的形狀,是指信徒在受洗時沒入水裡。與基督的死真正的聯合,大約在二千年前發生了,洗禮是一個已發生的事的「形狀」。

弟兄姐妹,我們不但沒入水裡,還從水裡上來,這是祂復活的形狀。雖然在原文,本節下半部沒有形狀上一語,但卻是必須加插的,好使意思完整。這正如我們在基督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沒入水裡),我們也就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從水裡起來)。

受洗不只表明與主「同活」,並且也表明與主「同長」。我們若在祂死的樣式裡與祂同長,也必在祂復活的樣式裡與祂同長。如此在生命中長大,就結出「成聖的果子」(v.22)來。

羅馬書6: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當我們在受洗時承認,我們的舊人和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們的舊人是指我們作為亞當的後裔的一切性質──我們那舊有的、邪惡的、未重生的自我,包括我們的一切舊習慣和喜好。當信主時,我們將舊人脫下,並穿上新人,就像脫去污穢殘舊的衣服一樣,穿上聖潔無垢的服飾一樣(西3:9-10)。

歌羅西書3:9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10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使徒保羅說,當舊人在各各他被釘十字架了,那時這罪身已經滅絕,失去效能,不能再產生操縱的能力。最後的一句話說明這個意思: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罪在我們身上作王的權勢已經被摧毀了。

有一個故事說到,負責運送精神病人的司機因為疏忽,中途不小心讓三名患者逃掉了。

為了不至於丟掉工作,他把車開到一個巴士站,說,今天我心情好,大家可以免費搭車。最後,他把乘客中的三個人充當作患者送進了醫院。

一個叫格雷•貝克的醫生,他關心的不是這個故事,他想瞭解的是,這三個人是通過什麼方式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患,從而成功走出精神病院的。

他採訪甲,問甲:當你被關進精神病院時,你想了些什麼辦法來解救自己呢?

甲說:我想,要想走出去,首先得證明自己沒有精神病。

格雷醫生問:你是怎樣證明的?

甲說:我說地球是圓的,這句話是真理。我想,講真理的人總不會被當成是精神病吧!

格雷醫生問:最後你成功了嗎?

甲說:沒有。當我第14次說這句話的時候,護理人員就在我屁股上注射了一針。

格雷醫生又採訪乙:你怎麼走出精神病院的?

乙說:我和甲是被丙救出來的。他成功走出精神病院以後,報了警。

格雷醫生問:當時,你是否想辦法逃出去呢?

乙說:是的,我告訴他們我是社會學家。我說我知道美國前總統是克林頓,英國前首相是佈雷爾。當我說到南太平洋各島國領袖的名字時,他們就給我打了一針。我就再也不敢講下去了!

格雷醫生問:那丙是怎樣把你們救出去的?

乙說:他進來之後,什麼話也不說。該吃飯的時候吃飯,該睡覺的時候睡覺。當醫護人員給他刮臉的時候,他會對他們說謝謝。第28天的時候,他們就讓他出院了。

這個小故事告訴我們,只有一個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會被當作精神病患。相同的情況,那天看到一個笑話,一位先生抱怨他太太作菜沒有味道,他太太打電話到檢疫科,他先生就被帶走隔離14天。

我們不需要證明我們是基督徒,別人從你的言行舉止就知道你了。沒有人比你自己更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基督徒,也沒有人比神知道你是怎樣的基督徒。

羅馬書6:7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這裡說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比如說,有一個人殺了一個警察,被判處死刑。當他死的時候,他就從這罪得脫離。刑罰已經執行了,這個案件就此結束。就像這樣,如今,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釘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了,不但我們所當受的刑罰已經執行,罪惡對我們生命的箝制也已遭破壞。我們不再是罪惡權勢下不能自拔的俘虜。

羅馬書8: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與基督同復活同活(羅6:8-14)

羅馬書6: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9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著。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欲。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如果我們只是與基督同死同葬(羅6:1-7)就完了,我們的光景將多麼沒有盼望,多麼可憐。我們不但與基督同死同葬,我們還要與基督同復活同活,甚至同長。這是何等的福音,這是何等的盼望。這就像有一天我們一起走過新冠疫情的肆虐後,我們脫掉口罩,不用再保持社會距離,就業的機會到處都是,任你選,教會恢復實體聚會了,人們可以彼此擁抱,可以握手。那時我們會經歷與主同死同葬同復活的喜悅。羅6:8-14要傳達的就是這個信息。

羅馬書6: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我們與基督同死是一方面的真理。另一方面,就是我們必與他同活。同死是為了同活,同活是為了同長,這個同長是在義裡面同長。能同死才能同活。我們向罪死了;我們向義卻活著。罪在我們身上的權勢已遭粉碎;我們現在分受基督復活的生命。我們還要同領這生命直到永遠。感謝主。

羅馬書6:9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我們能夠確信,因為基督是永不會再死的了。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死的確曾限制了他三天三夜,但這限制已永遠消失了。基督永不會再死!

羅馬書6: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著。

主耶穌的死是向罪的所有問題死了,只有一次。他是向罪的控訴、工價、要求和刑罰死了。他完完全全地完成了工作,付清了帳,使問題毋須再舊調重彈。如今他活著是向神活著。從一個角度看,他其實一直是向神活著的。但如今他活是向神活著,所指的是活在一個新的關係中,以復活者的身分,活在一個嶄新的領域裡,是罪永不能侵入的。

羅馬書6: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保羅已經將關於我們地位的事實告訴了我們。他再談到我們如何在生活上實際地活出這真理。我們要「看」自己是向罪……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在這裡,「看」的意思是接受神對我們的描述,作為事實,並按其意而活。

神在羅馬書六章6節要求人有信心的行動,而行動的結果是,對「舊人」存堅定的態度。神怎樣看舊人,我們也當照樣看我們的舊人是已釘在十字架上,與基督一同死了。實踐聖潔的第一步,就是有這樣的眼光,看自己的「舊人」已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了。

我們以自己是個死人去回應身邊和周遭的引誘,就是向罪……看自己是死的。有一天,奧古斯丁走路時,有個婦人上前向他搭訕;她原來是奧古斯丁未信主時的情婦。於是他別過頭去,急步離開。她卻在背後喊著:「奧古斯丁,是我啊!是我啊!」他加快腳步高聲說:「是,我知道。但這不是從前的奧古斯丁了!」意思是,他向罪……是死的,而向神……是活的。已死的人,與不道德、虛謊、欺詐、說閒話,或任何其它的罪,都沒有關係了。

現在,我們向神在基督耶穌裡……是活的。就是說,我們蒙召過聖潔的生活,敬拜、禱告、事奉,並結果子。

羅馬書6: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欲。

我們在本章第6節已經看見舊人已釘在十字架上,罪這位曾掌權的「王」被打倒,我們不再是罪的俘虜了。我們不再順從身子的惡欲,也不容罪在我們必死的身上作王。在各各他,罪的權勢因著死而結束了。

羅馬書6: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

這一節就引領我們到經文的第三個關鍵字──獻給。我們不要將我們的肢體獻給罪,作邪惡不義的工具。我們的責任,是要將我們的肢體交給神來掌管,完成義的目標。畢竟,我們已從死裡復活得生。本章4節已提醒我們一舉一動應有新生的樣式。

羅馬書6: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這裡有另一個理由,說明為什麼罪必不能作信徒的主。第一個理由是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羅6:6)。第二個理由是因為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了。

在律法之下的人,受到罪的壓制。為什麼呢?因為律法告訴人應做什麼,卻沒有給他完成的能力。而且,墮落的人性中潛藏欲念,會被律法誘發起來,令人犯禁。「禁果分外甜」,是老生常談。

然而,在恩典之下的人,罪卻不能作他們的主。信徒已經向罪死了。他已經接受聖靈住在他心中,成為他過聖潔生活的能力。策勵他的那股動力,不是對懲罰的畏懼,而是愛救主的心。恩典是使人過聖潔生活的唯一原因。人從罪得釋放的,不是靠種種限制,而是激勵;使人成為聖徒的,不是西乃山的工作,而是各各他山的作為。

結語

羅馬書6:5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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