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4上帝知道我們的婚嫁 – 林前7:8-19, 6/24/2018

上禮拜我們分享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保羅論「基督徒婚姻面面觀」

一、婚姻與神國問題:男不近女倒好 1

二、婚姻與禱告問題:專心禱告 5

三、婚姻與試探問題:不給撒但機會 5

四、婚姻與恩賜問題:在於我們從神得來的恩賜 7

五、婚姻與服事問題:保持不結婚倒好 8

六、婚姻與身體需要的問題:若不能自制,倒不如嫁娶 9

七、婚姻與彼此成全問題:維持婚姻,叫不信的一方得救 13-14

八、婚姻與同負一軛問題:不信的一方可離去,叫信的一方活在平安裡 15

九、婚姻與蒙召問題:留在我們蒙召時的身分裡 20, 24

十、婚姻與清心問題:尋求為著主的事掛慮,沒有其他的掛慮 32

十一、婚姻與專心問題: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35

十二、婚姻與守童身問題:叫自己的童身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37-38

十三、再婚問題:丈夫死後,妻子可以自由嫁人,只是要嫁在主裡的人 39

奥古斯丁(354 – 430)說:「婚姻:至珍至貴,不離不棄。」

聖.奧克斯丁的《懺悔錄》

在西方文學史上,聖.奧克斯丁的《懺悔錄》是一本永垂不朽的經典名著。正如大詩人佩脫拉克所稱譽的:「這本赤裸裸、充滿炙熱光焰的表白,可以使麻木冷漠的人獲得熱力;使徬徨困惑的人覓得慰藉;使你的靈魂得到洗滌、提昇;使你禁不住潸然落淚、喜極而泣。」這本靈魂的告白開啟了文學史上「告白」的先河。

日後盧騷、托爾斯泰……這些勇者都從它那裡獲得靈啟和勇氣。全書共計十三卷,書中描敘信仰的心路歷程、靈魂的掙扎、清純無私的母愛、肉慾的沉淪、自我批判與反省……文筆忠實而無隱諱,有如噴湧而出的清泉汨汨而出,不可遏抑。可以當作鑑戒,可以當作靈修,可以作為切磋啟迪的座右銘。這本書使我們得窺這位西方最偉大思想教父一生信仰和靈魂的全盤歷程。在在足供讀者省思、考察,從而萌生見賢思齊之念,踏穩自己的腳步,確定人生追求的方向。

像約翰·班揚(John Bunyan)的著作《天路歷程》一樣,聖.奧克斯丁的《懺悔錄》也是一本基督徒必讀的好書。

奧古斯丁的《論婚姻倫理》

但奧古斯丁還有一本書是《論婚姻倫理》,他認為,婚姻的美好不僅僅來自於生育,而是因為,上帝所贊許的永久的伴侶關係,證明婚姻是美好的。

書中提到,甚至主也在福音裏確認婚姻的美好,這不僅僅是因為祂禁止除淫亂之外的原因休妻,而且祂還應邀參加迦拿的婚禮,將水變成酒,婚姻的美好就像水變成酒的香醇。研究婚姻為什麼美好,是很值得的事……奧克斯丁說:對我來說,這不僅僅是因為生育孩子才美好,而且因為這是兩性之間的自然伴侶關係。否則,我們不能談論老年人的婚姻,尤其是在失去孩子或者根本沒生過孩子的情況下。但是,在一個令人滿意的婚姻裏,儘管已經結婚很多年,甚至男女之間年輕時的激情已經冷卻了,但丈夫和妻子之間的愛卻有增無減。

我想,上帝知道我們的婚嫁,聖靈感動使徒保羅把這婚嫁的教導寫給哥林多教會,寫給今日的教會。我們今天分享5-8的信息。

五、婚姻與服事問題:保持不結婚倒好

第八節說,「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這是使徒在早期盡職時的願望和意見。

「沒有嫁娶的」這句話值得注意,因為原文是指「男性」,在此指喪偶的鰥夫,而不是指從未結過婚的人,因為關於尚未結婚的男女,要到25節才開始論到;「寡婦」就是喪偶的寡婦。

這裡談到婚姻與服事問題:

保持不結婚倒好,但若選擇結婚,就要忠實於你的婚姻,選擇你所愛,愛你所選擇的。

如果你想知道古代對婚姻價值的重視,看看對褻瀆婚姻的處罰就可以了解婚姻的神聖性。

‧希臘曾經立法,違反婚姻權利的人,要參戰十年。

‧早年台灣到金門當兵的男生,如果要娶金門小姐為妻,有三個條件:要住在金門十年,要給女方三牛車滿滿的嫁妝,生第一個男孩要從母姓。當年娶師母的時候,因為金門縣府這麼說,我就改變方式用我大哥的公司聘師母到台灣上班,不然我就要住在金門十年,要給師母三牛車滿滿的嫁妝,生第一個男孩還要姓陳。

‧另外,不僅羅馬法律,希伯來和蠻族人的國家也都對犯姦淫的人處以極刑。做賊的懲罰是償還四倍;通姦罪要處死。

‧在希伯來人中,被人用石頭砸死就是違反婚姻制度的人的命運,因為沒有婚姻制度,人們將不復存在。

‧還不止於此,嚴厲的法律允許人們刺死正在行淫的人,不必經過審判或擔心觸犯法律,……

這表明,偷別人的妻子被視為比殺人還嚴重的罪行。確實,婚姻被視為最聖潔的制度,破壞婚姻要以命相擔,而且對此報復不需等候法律審判。

‧上星期六5/16日法國有20萬人在巴黎的羅卡迪羅廣場遊行,要求廢除「同性婚姻法」,高喊「一個母親,一個父親」。法國是在2012年11月17日法國總理法國國民議會提出允許同性伴侶擁有正式結婚和共同領養兒童權利的《344法案》,隨後在2013年4月23日國民大會以331張支持票對上225張反對票而批准修訂過的法案。五年後,法國人深受同性婚姻法之害,要求廢除。能不能廢除,還有一條很長的路要走。

六、婚姻與身體需要的問題:若不能自制,倒不如嫁娶

在第九節保羅繼續說,「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這是補充第八節說的話,如果不能保持不結婚,若不能自制,倒不如嫁娶。

一個人如果會有「自己禁止不住」,甚至「慾火攻心」的感覺,那就表示他並沒有從神領受不結婚的恩賜(參7節)。一個沒有守獨身恩賜的人,難免「慾火攻心」,而感到苦惱;如果是這樣保羅說:「倒不如嫁娶為妙」,免得不能自制,反而被試探所勝。

一個女人應該怎樣稱呼自己的男人?

最近看到一個視頻談到「一個女人應該怎樣稱呼自己的男人」,覺得講的在理,分享給大家。

視頻說自古以來,中國的女人都稱自己的男人為先生、丈夫、老爺、夫君、當家的、愛人等等。為什麽叫先生呢?因為是對男人的尊重,把男人作爲自己學習的榜樣;為什麽叫丈夫呢?因為丈夫他頂天立地,是家中的棟梁。那麽叫老爺、夫君、愛人、當家的等等也是尊重和依靠的意思。

但是自從九十年代初期,南方的一些地區,率先地出現了歌舞廳,桑拿、按摩店,繼而那些娼婦、蕩婦出現了,有一個稱呼男人的名字開始出現。由於這個名稱大量地出現在媒體廣告電視劇中,也出現在我們平常的交談裡,現在好多的女人都稱呼自己家的男人叫「老公」。

為什麽老公不能叫?

我們來看一下老公一詞的解釋:過去,皇宮裏的太監們通通叫什麽?叫公公。這種人不是給閹割了嗎?雖然失去了那種能力,但是他們還想著做淫蕩的事情,要不就納妾,要不就經常地到妓院,以非常卑鄙、殘忍的手段去禍害妓女。妓女給來妓院禍害她們的太監起名字叫老公。

所以,女人對自己家的男人千萬不可稱老公。我們從稱呼上來看一下中國男人地位的墮落。過去叫什麽,郎君,那是女人心中的勇士,你看官人、相公、夫君、先生、丈夫、愛人多好……現在,弄個什麽,老公,那麽老公到底是個什麽東西呢?「老公」是過去的妓女們,對來妓院尋歡的太監們的稱呼。又是妓女對嫖客的稱呼。「老公」是一個低俗惡劣的詞。希望姊妹們不要這樣稱呼自己的先生。也不要在別人面前說:我家老公。當然先生也不要稱自己的太太「老婆」。

我小時候在台灣聽到老一輩的夫妻彼此稱「我牽手的」。這「牽手」一牽就是一輩子。

七、婚姻與彼此成全問題:維持婚姻,叫不信的一方得救

在林前7:13-14保羅說,「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在第十六節保羅說到妻子可能救她的丈夫,或者丈夫可能救他的妻子。

這裡有維持婚姻,叫不信的一方得救的原則。這就是說,與不信者結婚的信徒,不該以不能同負一軛為藉口放棄婚姻。他不該尋求改變自己的身分,反而要留在婚姻生活中,為要救不信的一方。

約翰•屈梭多模(西元 349- 407)說:「丈夫們,溫柔與愛是建立堅強婚姻的根基。」

有「金嘴」之稱的屈梭多模‧約翰,是一位雄辯的傳道人,受到他在安提阿教會會眾的熱愛。當他在397年成為君士坦丁堡——羅馬帝國的新首都——的大主教以後,他在職位上大力鼓勵基督徒的敬虔行為,尤其是在婚姻裏。在一篇創世紀16:1 的闡釋裏,他勸勉丈夫要對妻子顯出溫柔與無私的愛,好使整個家庭可以生活在平安和諧裏。這樣建立在相互尊重、以基督為元首根基之上的婚姻,可以榮耀上帝,結果「比鋼鐵還要堅固」,能夠經得起生活的風雨。

他說,讓我們學習以理性和溫柔對待所有人,尤其是對我們的妻子們。我們應當在這一點上特別勤奮,以至於當她們批評我們時,不管對錯,我們都不會太生氣,並且把我們的注意力放在如何去掉那個讓她們難過的原因上,爭取在家裏建立一種深切的和平氣氛。這樣,妻子才能把注意力轉移到丈夫身上,丈夫也才能在妻子那裏得到安慰,家才能成為一個遮風避雨的安詳港灣。

妻子是上帝給丈夫作幫助者的,好讓丈夫在得到妻子的鼓勵以後,可以面對人生的一切挑戰……那些如此聯合在一起的夫妻們,將無悔此生,並且他們的快樂也不會被人生的困難所傷害。當夫妻之間有著和諧、平安與愛時,所有的美好都將不斷湧現,他們將變得堅不可摧,因為被那座非凡、無懈可擊的神聖和諧之牆所保護著。這種關係將使他們比鋼還硬,比鐵還堅,並且賜予他們比任何物質財富都更可貴的財富;他們將在人群中顯得與眾不同,得到上帝豐富的眷顧。

八、婚姻與同負一軛問題:不信的一方可離去,叫信的一方活在平安裡

在林前七章十五節保羅繼續說,「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上帝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特土良 (西元150-229年)把婚姻看成:「為同一個主人服務。」

特土良曾經是一個羅馬士兵和律師,在四十歲那年跟隨基督。隨後,他逐漸致力於向異教徒傳揚基督信仰。在這封給他妻子的信中,他談到了當兩個有著同樣基督信仰的人結合在一起時,會享有的許多福氣。

這是一種怎樣的共同承擔啊?兩個人,同負一軛,有著同一個希望,同一個追求,同一個價值觀帶來的節制生活,為同一個主人而服事。兩個人又是弟兄姐妹,又是服事同一個主人的同事;無論在肉體上,還是在靈命上,都不分彼此,他們是真正的「合二為一」。

當肉體是一個時,靈命也是一個。他們在一起禱告;在一起俯伏敬拜;在一起禁食;彼此教導,彼此鼓勵,彼此扶持……在他們之間唱著詩篇和讚美詩,他們彼此挑戰,看誰對主唱得更好。這樣的事,主基督看在眼裏,喜在心裏 。

使徒保羅說:「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那不信的人」指不信的妻子(12節)或不信的丈夫(13節)。這是說,當不信的一方主動提出離婚的要求時,信徒可以「被動」地接受,在神面前不負婚姻破裂的責任。

「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不必拘束」是說可以不受信徒不准離婚條規的束縛。因為「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和睦不是單單指外面的和平,也指裏面的平安;神拯救我們,使我們因著與神和好,得以享受與人的和睦(弗2:15~17),以及心靈的平安與安息(林前1:3;太11:28),故無論遭遇甚麼事,像離婚這樣的大事,也要讓基督的平安在我們的心裏作主(西3:15)。

結語: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羅13: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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