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主耶穌的一生常常被人誤會,而最大的誤會是被人當作罪犯一樣,釘死在十字架上,但是最終卻被聖靈稱義。有時候我們被人誤會,那又算得了甚麼,最終祂必替我們申冤。上禮拜我們分享耶穌三個實實在在的啟示(父子關係的啟示,救恩的啟示,復活的啟示)。
今天我們分享約翰福音第五章的最後一段30-47節,我用「實實在在的見證」為題,與我們一起分享自從造天地以來,對主的七大見證,這是阿們的見證,這是呼天搶地的見證。
耶穌在約翰福音5:30節說「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這裡有兩件事值得我們細心體會與關注:第一、耶穌說,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第二、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正因為耶穌說了這話,我們看見祂如何溫柔謙卑在父神面前,祂如何敬虔在父神面前。期望我們藉著這段經文,看見耶穌是一切敬虔的根源與奧秘,我們越相信這一些,就會越叫我們操練敬虔。
這一節給我們一個信息:我們信徒要判斷一件事情,並不是根據所謂的屬靈、愛主或者熱心事奉,而要根據神的旨意。基督徒行事不可獨斷獨為,應根據對神心意的認識。很多時候人一求自己的意思,就必偏離公平,他的判斷也就不正確。
為主見證之一:父神親自為愛子作的見證
約翰福音5:31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32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
這個另有一位,有人以為是指的底下所說的施洗約翰,其實不是。原文的告訴我們說,這裏的「另有一位」是指同性質,同地位的「另一位」,所以,一定是指的父。
John 5:32 There is another [My Father] who testifies about Me, and I know [without any doubt] that His testimony on My behalf is true and valid. – AMP
英文Valid這個字用的很好,這說明一切合神心意的見證應該是:有效的,正當的,有根據的,合法的,有確實根據的。
約翰福音5:37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38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
這兩節告訴我們:父神親自為愛子作的見證。
主耶穌受洗的時候,和在變貌山上,門徒們都聽見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太3:17,17:5)這是聖父在天上為主作見證。
在地上,主所說的,所吩咐的,神蹟就發生,也在為主作見證。
為主見證之二:主自己所作的見證
約翰福音5:31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
雖然主說「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v.31),就是怕人家說你是自己講自己,是往自己臉上貼金,誰要信?但是並不代表主耶穌的見證不真。
約翰福音8:14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
主耶穌還是在為自己作見證,因為祂知道自己從哪裡來,往哪裡去。而且主耶穌所作的,所行的,各方面都在見證祂跟別人不一樣,祂是神的兒子,祂是基督。
約翰寫約翰福音時,他自己也說,還有許多的神蹟沒有寫,「但記這些事是要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約20:31),約21:25說「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耶穌所行的神蹟奇事,祂的言行,耶穌的生平,本身就在作見證。上禮拜我們分享耶穌三次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這就是為自己作見證。
為主見證之三:施洗約翰為主作見證
約翰福音5:35 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施洗約翰的見證在當時是蠻有影響力的,因為很多人都到曠野裏去聽他,去看他,受他的影響接受悔改的洗禮,所以約翰在他們中間是一個非常有份量的先知。施洗約翰處處高舉基督,在約翰福音1:27節他說:「我為祂解鞋帶都不配,我不過是用水給你們施洗,祂卻要用火和聖靈給你們施洗。」
在約翰福音5:35節,主耶穌說:「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主耶穌要作比約翰更大的事,因為主不僅僅是傳救恩,主在這裏活出救恩,行神蹟,最後藉著十字架的死而復活,這些都是更大的事情,是約翰作不來的。約翰傳揚耶穌,約翰為主開路,見證主耶穌才是新郎,才是救主,才是彌賽亞。
為主見證之四:聖經和摩西的見證
約翰福音5:39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45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46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47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整本的聖經都是在為主耶穌作見證,連摩西所傳的也是耶穌基督。主耶穌在這裏講起摩西,因為他們把摩西當作他們的民族英雄,他們崇拜摩西,崇拜的不得了。摩西五經裏有多處預言到彌賽亞的來臨,基督的來臨。
創世記49:10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就是賜平安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
民數記24:17我看他卻不在現時;我望他卻不在近日。有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必打破摩押的四角,毀壞擾亂之子。
申命記18:15耶和華你的上帝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聖經上所講的這些都在為主作見證,並不是只有新約才為主耶穌作見證,整本的舊約都在為主作見證。
當兩個門徒往以馬忤斯去的時候,他們非常的灰心、失望,主耶穌向他們顯現,一路上和他們說話,說什麼呢?
路加福音24:25 耶穌對他們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26 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 27 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其實不管摩西或先知所說的,都是集中、圍繞在耶穌身上。「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主耶穌提醒他們。
為主見證之五:聖靈為主作見證
約翰福音15:26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
聖靈的主要工作,是為基督作見證;而祂作見證的方法乃是:(1)作我們的保惠師──在我們遭遇逼迫時(15:18~25),幫助和護衛我們;(2)作父和子的真理──將神和基督顯給我們,使我們經歷三位一體的奧秘。
單憑人的頭腦思想要去認識神是不可能的,而神賞賜聖靈給我們,聖靈就帶我們認識神。我們傳耶穌的福音,不是靠會講什麼,我們乃相信聖靈喜歡在聽道的人心裡作開啟的工作。聖經說:聖靈來為要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我們聽道的時候,聖靈在心裡面作光照工作,使我們看見自己的罪。
為主見證之六:門徒們為主作見證
約翰福音15:27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
聖靈來,乃是為基督作見證;我們在聖靈裏與基督聯合,也是要為基督作見證。所以與主聯結,不僅是為解決我們的問題──得著無限供應的源頭,更是為達成父神榮耀的旨意──基督的見證。我們若看見這奧秘的聯結,就必願意承受這神聖的託付。
我們這些重生得救的,都是耶穌基督的見證人。使徒行傳1:8節「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我們是神的見證,這是很清楚的。
以賽亞書43:7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做成,所造作的。…
10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
為主見證之七:整個人類的歷史,萬有的創造都在為主作見證
因為萬有是為著祂造的,也是藉著祂造的。而且人類歷史的發展都印證了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將來的發展,整個歷史的結局,還是要照著聖經所預言的,主耶穌所說的,統統都要成就。我們在這裏講到各方面的見證,太寶貴了,都見證祂是跟父同等的,祂就是真 神。這一段的聖經,是很關鍵的一段,這麼清楚的講到這位人子,祂就是神的兒子;這位在地上,拿撒勒人耶穌,居然是跟天上的父神是同等的;這位我們這麼親密的救主,其實是萬王之王,是榮耀的 神,祂是真神,也是真人。
結語:永恆的見證
提摩太前書3:16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上帝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
本節可分成三個對比:(1)「在肉身顯現」對應「被聖靈稱義」,這是表明祂的人性與神性(羅1:3-4);(2)「被天使看見」對應「被傳於外邦」,這是表明祂的超越性與同在性;(3)「被世人信服」對應「被接在榮耀裡」,這是表明祂的從天降下仍舊在天上(約3:13)。
主耶穌是一切敬虔的奧秘,主耶穌的降生、死而復活、升天等都是我們敬虔的根源,這是永恆的見證。我們越相信這一些,就越會叫我們敬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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