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7上帝知道我們身體的需要 – 林前7:1-7, 6/17/2018

今天是父親節,祝在座的父親們佳節快樂。

男人要為三件事感恩

看重自己的身份

完成角色的責任

操練信仰的敬虔

這是從猶太法典(Talmud)中記錄一則格言引用出來的:

「男人每天要為三件事情感謝主:主讓他成為以色列人、主沒有讓他做女人、主沒讓他成為一個沒見識的人」。

「主讓他成為以色列人」的用意在於必須要看重自己神選民的身份,這身份是珍貴的,因為神在上古時代,只有揀選以色列這個民族歸屬於祂。

「主沒有讓他做女人」,這不是貶低女人,是說明要完成一名女性的角色十分困難,甚至比男人所扮演的角色更加複雜,她對整個社會幸福的貢獻不比男人遜色。神知道我們各人適合扮演什麼樣的角色,神沒讓男人做他做不來的事。

「主沒讓他成為一個沒見識的人」,這句中的「沒見識的人」是指著「不懼怕罪惡的人」。男人要為著自己「成為一個懼怕罪惡的人」感恩,因為這樣的男人是一個敬虔的人。

使徒保羅勸勉男人三件事

提前2:8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

使徒保羅對男人有三個願望

一願男人無忿怒

二願男人無爭論

三願男人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

這是男人的尊嚴、男人的力量、男人的風度、男人的修養及生命的內涵。這更是身為屬靈男人所顯出來的吸引力與影響力。

今天我們要講哥林多教會的第五個問題,就是婚姻相關的事,就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事。從神設立婚姻的用意來看,婚姻是單純的事,就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相愛一輩子的事。但是現今的世界,婚姻可以是一男一女的事,甚至可以是一個男人和一個男人的事,也可以是一個女人和一個女人的事。世道亂了,人心昏暗了。原因是人拒絕神,故意不認識神。

羅1: 20 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23 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24 所以,上帝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上禮拜我們提到什麼是文化,婚姻是一種家庭文化、社會文化,國家文化,教會永續發展的文化,婚姻更是一種天國文化。這就是為什麼尊重婚姻那麼重要的原因。

今天我們先來看哥林多前書第七章整章所提到有關基督徒婚姻面面觀的含意。一同分享使徒保羅在聖靈的感動下對婚姻的教導。

一、婚姻與神國問題:男不近女倒好

第一個基本原則見於第一節。

1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 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男不近女」不是指男女普通的接近,而是指男女肌膚之親的事說的。

我們蒙恩所得著的生命,是神的生命,原沒有男女之分別。但我們今天仍然活在肉身之內,仍有跌倒的可能;因此在教會中弟兄姊妹相交要有界限,以免遭受撒但的試探。

異性相吸雖然是出於神的創造,但它乃是屬於舊造的範疇;在新造的裏面,行事為人並不受舊造的轄制,反而應當新造指揮舊造。信徒對於兩性間的問題,應從新造的觀點來尋索適切的答案。

二、婚姻與禱告問題:專心禱告

保羅在第五節向已婚的信徒說,「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的「虧負」是指不肯履行夫妻生活的義務。

「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這句話指出夫妻分房的三條件:

(1)雙方協調同意――「兩相情願」;

(2)分房的時間是「暫時」的;

(3)分房的目的――「為要專心禱告」。

三、婚姻與試探問題:不給撒但機會

在第五節保羅指出已婚的人,「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不給撒但留下任何攻擊的機會,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任何不正常的夫妻生活方式,會給魔鬼留地步。

撒旦在哪裡,罪就在那裡。反之,罪在哪裡,撒旦就在那裡。

創4: 4 …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5 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6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7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四、婚姻與恩賜問題:在於我們從神得來的恩賜

在第七節保羅說,「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上帝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這裏保羅是講結婚呢,或是像他一樣守童身呢;他說,守童身的人有神的恩賜,結婚的人也有神的恩賜;沒有恩賜,結不了婚。只是各人所領受的恩賜,不一樣。

這裏說出一個原則:在跟隨主的事上,千萬不可勉強模仿別人,而超過了主在裏面的恩典;不然,其後果將比原來的更壞。任何屬靈事物的抉擇,必須是清楚出於主在裏面的催促,自然而為;否則不但不能持久,結局反而更劣。

保羅一面毫不避諱的說出他個人的意見,也說出他自己的見證;另一面卻並無絲毫勉強別人來模仿自己的意思,反倒勸人要照自己在主面前所領受的,也就是「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17節)。這是所有帶領別人的人,所該有的態度――真誠帶領,卻不勉強轄制。

五、婚姻與服事問題:保持不結婚倒好

第八節說,「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這是使徒在早期盡職時的願望和意見。

「沒有嫁娶的」這句話值得注意,因為原文是指「男性」,在此指喪偶的鰥夫,而不是指從未結過婚的人,因為關於尚未結婚的男女,要到25節才開始論到;「寡婦」就是喪偶的寡婦。

六、婚姻與身體需要的問題:若不能自制,倒不如嫁娶

在第九節保羅說,「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一個人如果會有「自己禁止不住」,甚至「慾火攻心」的感覺,那就表示他並沒有從神領受不結婚的恩賜(參7節)。一個沒有守獨身恩賜的人,難免「慾火攻心」,而感到苦惱;如果是這樣保羅說:「倒不如嫁娶為妙」,免得不能自制,反而被試探所勝。

七、婚姻與彼此成全問題:維持婚姻,叫不信的一方得救

在林前7:13-14保羅說,「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在第十六節保羅說到妻子可能救她的丈夫,或者丈夫可能救他的妻子。

這裡有維持婚姻,叫不信的一方得救的原則。這就是說,與不信者結婚的信徒,不該以不能同負一軛為藉口放棄婚姻。他不該尋求改變自己的身分,反而要留在婚姻生活中,為要救不信的一方。

八、婚姻與同負一軛問題:不信的一方可離去,叫信的一方活在平安裡

在林前七章十五節保羅繼續說,「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上帝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那不信的人」指不信的妻子(12節)或不信的丈夫(13節)。這是說,當不信的一方主動提出離婚的要求時,信徒可以「被動」地接受,在神面前不負婚姻破裂的責任。

「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不必拘束」是說可以不受信徒不准離婚條規的束縛。因為「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和睦不是單單指外面的和平,也指裏面的平安;神拯救我們,使我們因著與神和好,得以享受與人的和睦(弗2:15~17),以及心靈的平安與安息(林前1:3;太11:28),故無論遭遇甚麼事,像離婚這樣的大事,也要讓基督的平安在我們的心裏作主(西3:15)。

九、婚姻與蒙召問題:留在我們蒙召時的身分裡

在第二十節保羅宣告:「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這裡我們看見,我們該留在我們蒙召時的身分裡。我們蒙召時若已結婚,就該好好維持婚姻。同樣,我們蒙召時若沒有結婚,倘若可能,保持不結婚更是好。

第二十四節說,「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上帝面前守住這身分。」信徒蒙召後,外面的身分不需要改變,裡面的光景卻需要改變,就是從無神改變到有神同在,不論在甚麼身分裡,都與神是一,並有神與同在。

十、婚姻與清心問題:尋求為著主的事掛慮,沒有其他的掛慮

第三十二節說,「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保羅叫信徒守住獨身,目的是為叫我們能為主的事多有掛心;但今天有許多單身漢,是為怕家累會減少他們的享樂,故寧不結婚。我們在世生活的目的,究竟是為主呢?還是為自己呢?保羅自己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他的身上(林後11:28);他自己有為主的事掛慮的存心與態度,所以才會建議信徒守獨身。他真是言行一致的好工人。

十一、婚姻與專心問題: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第三十五節說,「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保羅自己不結婚,也為著別人的益處,把不結婚的好處擺明出來(26~34節),他雖然清楚知道甚麼是對的,但他還是絕對尊重主在各人身上不同的帶領,沒有侵犯主在每一個人身上的主權。

十二、婚姻與守童身問題:叫自己的童身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在第三十七至三十八節保羅說,「倘若人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裏又決定了留下女兒 不出嫁,如此行也好。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十三、再婚問題:丈夫死後,妻子可以自由嫁人,只是要嫁在主裡的人

關於再婚,保羅在第三十九節說,「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

丈夫死後,妻子可以自由嫁給別人,只是要嫁在主裡的人。這是關於婚姻生活另一個基本原則。保羅說明這一切原則,就答覆了哥林多那些崇尚哲學的信徒所題關於婚姻的問題。各種問題的解答見於這些原則。為這緣故,我們研讀這些原則是有益的。這會解答我們關於婚姻的許多問題。

結語:基督徒婚姻面面觀

一、婚姻與神國問題:男不近女倒好 1

二、婚姻與禱告問題:專心禱告 5

三、婚姻與試探問題:不給撒但機會 5

四、婚姻與恩賜問題:在於我們從神得來的恩賜 7

五、婚姻與服事問題:保持不結婚倒好 8

六、婚姻與身體需要的問題:若不能自制,倒不如嫁娶 9

七、婚姻與彼此成全問題:維持婚姻,叫不信的一方得救 13-14

八、婚姻與同負一軛問題:不信的一方可離去,叫信的一方活在平安裡 15

九、婚姻與蒙召問題:留在我們蒙召時的身分裡 20, 24

十、婚姻與清心問題:尋求為著主的事掛慮,沒有其他的掛慮 32

十一、婚姻與專心問題: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35

十二、婚姻與守童身問題:叫自己的童身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37-38

十三、再婚問題:丈夫死後,妻子可以自由嫁人,只是要嫁在主裡的人 39

讚美敬拜祢/我需要有你在我生命中

1/5

每當我在痛苦傷心絕望的時候,主的話語來安慰我,主說我的恩典能使你經過風浪,我的雙手能領你到彼岸。主我全然相信,你永遠與我同在,在患難中、在絕望中,你伸手扶持我,耶穌,我讚美敬拜你。

2/5

哦主,求你保守我的心我的意念,使我能夠遵行你旨意,我願將你話語深藏在我心,作路上的光,成為我腳前的燈。哦主,求你堅固我信心、我的力量,使我得以勇敢向前行,因我知道有時我仍會軟弱,求你帶領我使我不會再退縮。我需要有你在我生命中,好讓我一生能學你的樣式,使我能成為你所喜悅的兒女,使我的生命能夠彰顯你榮耀。

3/5

主我全然相信,你永遠與我同在,在患難中、在絕望中,你伸手扶持我,耶穌,我讚美敬拜你。我需要有你在我生命中,好讓我一生能學你的樣式,使我能成為你所喜悅的兒女,使我的生命能夠彰顯你榮耀。X2

4/5

每當我在痛苦傷心絕望的時候,主的話語來安慰我,主說我的恩典能使你經過風浪,我的雙手能領你到彼岸。哦主,求你保守我的心我的意念,使我能夠遵行你旨意,我願將你話語深藏在我心,作路上的光,成為我腳前的燈。哦主,求你堅固我信心、我的力量,使我得以勇敢向前行,因我知道有時我仍會軟弱,求你帶領我使我不會再退縮。

5/5

主我全然相信,你永遠與我同在,在患難中、在絕望中,你伸手扶持我,耶穌,我讚美敬拜你。我需要有你在我生命中,好讓我一生能學你的樣式,使我能成為你所喜悅的兒女,使我的生命能夠彰顯你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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