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用阿們告訴你們….
今天我們講道的重點會集中在耶穌說的三句話,這三句話,耶穌講到很重要的三件事,所以祂的說話公式是「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這是祂回應猶太人說的話。這是福音書中耶穌對自己的身份最清楚的表白。但耶穌的這些話聽在當年的猶太人耳中,是大逆不道的。所以聖經在18節說,「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我們先一起唸今天的經文:
約翰福音5:15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癒的是耶穌。16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他在安息日做了這事。17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18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上帝為他的父,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
約翰福音5:19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20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21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22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23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25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26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27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28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上禮拜我們分享,耶穌超越水動的時候,醫好了38年的病人,原本是一件很美的事,卻引起軒然大波,甚至猶太人想殺耶穌。
約翰福音5:16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他在安息日做了這事。
這一節告訴我們猶太人「逼迫」耶穌,原因是祂在安息日醫治了一個38年的患者。
從16節的經文,我們看出人心的醜陋、可怕。主耶穌來了,行了偉大的治病神蹟,卻激怒了這些猶太人。你說,耶穌作了對的事嗎?耶穌作了美好的事嗎?當然耶穌作了又對又美的事。猶太人卻惱恨神蹟在安息日發生。你說遵守禮儀重要還是救治一個38年的患者,使他得真正的安息、得釋放更重要呢?主耶穌並沒有不守安息日,律法只禁止一切勞動的工作,並沒有禁止人按需要或憐憫而行神蹟。
約翰福音5:17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
自從人犯罪墮落以後,神並沒有安息過,因為祂不斷記念人的需要,為要拯救人的靈魂。詩篇68篇19節說:「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就是拯救我們的神,是應當稱頌的!」感謝主,耶穌告訴我們父神創造大工完成後,祂仍在作事,祂仍在帶領,祂仍在管治全宇宙,並且繼續不斷地作事,諸如:叫死人起來(v.21)、差遣愛子(v.36)、為子作見證(v.37)等等。因著父神作事直到如今,耶穌也作事。
耶穌所做的事包括: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完成救贖大工、洗淨了人的罪(來1:3),為信徒作中保(來7:22),用道和著水洗淨教會(弗5:26),並且建造教會(弗3:20)等。
以弗所書3:20上帝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裏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21但願他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裏,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
約翰福音5:18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上帝為他的父,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
看到嗎?猶太人給耶穌的三條罪狀:
*耶穌犯了安息日
*耶穌稱上帝為祂的父
*耶穌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
這節告訴我們,此事以後,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主耶穌,其實他們早就想殺耶穌,現在因為他犯了安息日,並且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他們就更想殺祂。他們的思想狹隘被卡住,以為耶穌犯了安息日,但事實並非如此。他們不明白神設立安息日,不是叫人受苦,乃是要叫人得真正的安息。
主耶穌是否真的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若不是,他會向猶太人解釋清楚。他不但沒有如此做,反而在下面的經文中,更清楚的表明他實在與父在一起。從約翰福音5:19-29節,聖經學者巴斯德解釋說:主耶穌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共有七方面。
一、工作上的平等。「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19)。
二、知識上的平等。「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20)。
三、復活上的平等。「父怎樣叫死人起來……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21、28、29)。
四、審判上的平等。「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22、27)。
五、尊榮上的平等。「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23)。
六、重生上的平等。「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是已經出死入生了」(24-25)。
七、存在上的平等。「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26)。
今天我們講道的重點在耶穌所講的三句話上,這三句話是耶穌對猶太人的回應,也說出祂與父神的關係。耶穌的三個啟示就是耶穌說的三句話:「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19、24、25) 。
第一個啟示是「父與子關係的啟示」
約翰福音5:19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
這一句話裡,耶穌把聖父、聖子之間那個和諧的關係啟示出來。簡單的說,就是:子對父是完全的順服和倚靠;父對子是完全的託付和高舉。
19節講的很清楚,「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
這裡有三個關鍵詞要畫起來:「不能作」,「才能作」和「照樣作」,這三個點就把主耶穌跟父之間那個完全的倚靠、尊重和順服表達無疑。從「不能作」到「才能作」,再到「照樣作」,這是一個完全的順服。
耶穌憑著自己不作什麼,看見父所作的,子才作,而且照樣作。這裡我們看到「子」作的是完完全全,一點不虧欠,不缺乏,也不越過,就是完完整整照著父所作的,來作。
然後是20節,
約翰福音5:20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
弟兄姊妹,這是說到父跟子之間那個特別的關係,父怎樣的信任子,看重子,也把祂的啟示、能力、審判的權柄都託付子。
這一節顯明三件事:(1)父和子有分別;(2)父是發起一切事的那一位;(3)子完全曉得父所行的事,並完成父所交託的。
在21-23節,耶穌說明父怎樣授權給祂,父所作的,子也照樣作,就是父作子作,父不作子不作,父作子照樣作。
約翰福音5:21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22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23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在這裡我們看見父神把主耶穌高升了。而耶穌自己呢?就著客觀來說,他們是同等的,但是就著「子」來說,祂「不以自己與神(父)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2:6-7)祂一路卑微,為了高舉父,順服父。父將子高舉,把審判的權柄給祂,把復活的權力給祂,也叫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約4:34
這是講到父跟子之間關係的啟示,這也是回答猶太人的話。雖然我們相信猶太人連主耶穌前面講的話都生氣,更不要說主耶穌又講了這樣的話,這種衝突在別的福音書上也看見,就知道這個衝突是必然存在,也不可能挪去的。
第二個啟示是「救恩的啟示」
約翰福音5: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這一個啟示告訴我們:怎樣得永生?怎樣脫離審判?秘訣就是要「聽主的話,而且又信差主來的那的一位」,就是父神。
聽主的話,說來容易,但我們真的聽了主的話嗎?主的話,我們真的聽進去了嗎?我經常提到希伯來中,聽和順服是同一個字根,意思是聽到了就順服,聽到了就照著去作,並且又信差主來的那的一位,得永生,脫離審判。約17:3
「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這裡的「有」是現在就可以擁有的,不必等到將來。「永生」不僅是指一個可以持續到永遠的生命,並且是指一個具有神聖性質的生命。耶穌提到「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意思是已經被遷出死的範疇,而進入生的範疇。信主的人不再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而是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了(弗2:1,5)。這些我們都很清楚,我們不僅得到永生,脫離將來的審判不被定罪,而且也「出死入生」了。這是非常寶貝的救恩。
西1: 13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14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第三個啟示是「復活的啟示」
約翰福音5:25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26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27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28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在這復活的啟示中提到兩件事情:
第一、復活是在主的身上。
當主耶穌叫拉撒路復活時,主耶穌講了那句非常有名的話:
約翰福音11:25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英文翻譯有的是:「我是復活,我是生命。」父是把復活的大能,不僅在子的裏面,而且把復活的能力、權柄都賜給了主耶穌。所以,人聽見神兒子的聲音,死人都要活過來。
這有兩面的意思:一方面,講到將來主耶穌再來的時候,號筒吹響,所有死人都要復活,聽見神兒子的聲音,神兒子來了,人都要復活,這是指著將來要實現的應許。
另一方面,從屬靈的經歷來說,今天所有的死人,或是靈裡發死的,或是已經跟神隔絕的,一聽見福音,聽見神兒子的聲音,就活過來。不信的人,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當他們聽見神兒子的聲音,因著父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了他們。他們活過來,變成得救的人。
同樣的,對我們來說,許多的時候我們的靈性好像發死,我們疲倦了,我們累了,提不起勁,可是當我們一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主藉著詩歌、禱告、信息,或環境說話的時候,我們整個人一下子就活過來了。就像那個三十八年的癱瘓,一直活在絕望、捆綁、無助,以及褥子給他的羞辱、轄制裏,可是當他那一天聽見神兒子的聲音,就立刻起來行走,拿著褥子走了,他得到完全的釋放。神的兒子叫他自由,他就真自由了。復活的權柄、生命、能力,和復活的見證都在主的身上。
復活的啟示的第二方面:講到人復活以後是要交賬的,是有審判等在那裏。
約5: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主耶穌在這裏所講的審判,特別是指將來整個世代的結束,千年國度結束以後,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人都要復活,「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聖經上講到的審判有幾個階段,最大的兩個:
一個是千年國度前,是對神兒女的,在基督台前;哥林多後書5章「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帖撒羅尼迦前書4章也說,「我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是所有得救的基督徒,所要面對的,在基督台前我們要為著自己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我們要向主交賬。這是神兒女們所面對的審判。
另一個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就是關乎永遠的沉淪,那些名字不在生命冊上的,要被丟到硫磺火湖,跟死亡、陰間,撒但、魔鬼一同接受永火的審判。這是講到復活以後,我們都需要面對的。這個對我們來說,不要只是成為一個道理、知識,或觀念,希望我們能把這樣的真理,當回事,認真對待。知道我們將來見主面,是要為著這一生所行的,在主的面前交賬。
以賽亞也禱告說:「我們在你行審判的路上等候你」(賽26:8),他預備好了。阿摩司也告訴我們:「你當預備迎見你的 神」(摩4:12)
主在復活上有一個這麼清楚的啟示,希望我們在主的面前好好的預備,不僅為著那個日子,好好的預備,我們今天就有份於這復活的生命和大能,因為主耶穌是復活的主,復活在祂,生命也在祂。主已經復活,今天活在我們的心中,基督成了我們的生命,這是何等喜樂的事。所以復活的大能要顯在我們生活,顯在我們每一個日子裏,每一個聚會裏,希望我們一同來經歷並見證這個復活的大能,這樣去見主的時候,我們是歡然的。
結語
在耶穌基督面前,我們不要努力成為一個成功者,而是要努力成為一個對福音事工有價值的人。
約翰一書2:27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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