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罪多,恩典更多 – 羅馬書5:17-21,5/22/2022

🔴教會是什麼?

英國的佈道家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1899-1981)說:「教會」是一個群體,被放在

*一個受魔鬼及罪惡控制的「世界」(5/15主日發生爾灣台灣人教會的事)

*一個敵擋神的世界

*一個不知覺地奔向地獄的世界

這樣看來,「教會」的任務是甚麼呢?就是

*高舉福音

*告訴世界它的罪惡及絕望的處境

*告訴世界那位救主及救恩的唯一途徑

教會既是背負這樣的使命,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

對所有講道的人說:「時刻以這樣的方式講道:如果聽道的人不恨惡他們的罪,他們會倒過來恨你。」

針對這一點,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1834-1892)說:每個人都必須服事某人:對於這一事實,我們別無選擇。那些沒有主人的人,是他們自己的奴隸。

毫無疑問,你不是服事撒但,就是服事基督;不是服事自己,就是服事救主。

求主幫助我們:

🔴讓基督在生命中作王

5:17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這一節的主要論點是:在指出生命的權能,遠超過死亡的權勢;死亡雖然強而有力,且殘忍可怕(8:6),但它只能在亞當(舊人)的範圍內掌權,我們若活在基督(新人)的範圍內,就是在基督裡,生命就要吞滅死亡(林後5:4;林前15:54),在我們身上顯出作王的光景了。

我們這蒙受洪恩且蒙白白被稱為義的人,若是屬主,活在主的生命中,也能與主一同作王。

在亞當裡,就是在舊造裡,他把眾人都帶到死亡的轄制之下;在基督裡,在新造裡,祂把眾人帶到復活的生命裡,讓我們能順服裡面復活生命的約束,享用復活生命的豐富,能夠讓基督在我們的生命中作王。

🔴基督是新造的源頭

5:18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這裡講到兩個對比:

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這一次的過犯是亞當所犯的。

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這一次的義行是從基督來的。

這裡的「照樣」兩字表明原則是一樣的,生命的源頭決定人的結局。一切的結果都是根據作源頭的那個人,我們在哪個源頭裡,就有哪種結局。在亞當裡,就有了亞當的結局;在基督裡,就有基督的亨通與平安。

使徒彼得見證:徒4:12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我們與生俱來的舊造源頭是在亞當那裡,必須因著信接上基督這新造的源頭,才能接受這個源頭裡的「恩典」(v.15)、「生命」(v.18)、「順從」和「義」(v.19)。

🔴善,是一種精神的契約

1935年的冬天,是美國經濟最蕭條的一段日子。這天,在紐約市一個窮人居住區內的法庭上,正在開庭審理著一個案子。

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一個年近六旬的老太太。她衣衫破舊,滿面愁容。愁苦中更多的是羞愧的神情。她因偷盜麵包房裡的麵包被麵包房的老闆告上了法庭。

法官審問道:「被告,你確實偷了麵包房的麵包嗎?

老太太低著頭,囁嚅地回答:「是的,法官大人,我確實偷了。」

法官又問:「你偷麵包的動機是什麼,是因為飢餓嗎?

「是的。」老太太抬起頭,兩眼看著法官,說道:「我是飢餓,但我更需要麵包來餵養我那三個失去父母的孫子,他們已經幾天沒吃東西了。我不能眼睜睜看著他們餓死。他們還是一些小孩子呀!

聽了老太太的話,旁聽席上響起嘰嘰喳喳的低聲議論。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嚴肅地說道:「肅靜。下面宣布判決?」說著,法官把臉轉向老太太,「被告,我必須秉公辦事,執行法律。你有兩種選擇:處以10美元的罰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

老太太一臉痛苦和悔過的表情,她面對法官,為難地說:「法官大人,我犯了法,願意接受處罰。如果我有10美元,我就不會去偷麵包。我願意拘役10天,可我那三個小孫子誰來照顧呢?

這時候,從旁聽席上站起來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他向老太太鞠了一躬,說道:「請你接受10美元的判決。」說著,他轉身面向旁聽席上的其他人,掏出10美元,摘下帽子放進去,說:「各位,我是現任紐約市市長拉瓜地亞,現在,請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罰金,這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麵包來餵養孫子的城市。」

法庭上,所有的人都驚訝了,都瞪大了眼睛望著市長拉瓜地亞。法庭上頓時靜得地上掉根針都聽得到。片刻,所有的旁聽者都默默起立,每個人都認真地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長的帽子里,連法官也不例外。

按理說,一個老婦人偷竊麵包被罰款,與外人何干?拉瓜地亞說得明白——為我們的冷漠付費。

他告訴我們,人和人之間並非孤立無關的,人來到這世間,作為社會的動物,是訂有契約的:物質利益的來往,有法律的契約;行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約。

人生在世,誰都有可能遭遇危難和困境,誰都有可能成為弱者,如果我們在別人危急的時候不伸出援手,誰能擔保自己不會吞咽孤立無援的苦果?

人心只有向善,才能被陽光照耀,所以善的契約才在世界普遍存在。懂得珍惜這種契約的人是高貴的。懂得為冷漠付費的人是明智的。當今的社會太冷漠,我們會為自己的自私付出代價。

善,並不僅僅是一種與冷漠、奸詐、殘忍、自私自利相對的一種品質,還是一種精神的契約。

🔴順從才能成為義

5:19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一次的過犯」(v.18)是外面行為的問題,而「一人的悖逆」是裡面生命的問題。

上圖:罪的來源和神的解決方案。

生命是一種回聲,當你把善良給了別人,最終你會從別人哪裡收穫善意。

無論你對誰好,從長遠來看,都是對自己好。

當你發現一花一草一木都在對你微笑,當你發現每件事漸漸都能理順,當你發現身邊的人愈來愈來愈喜歡你,這就是善良的回音。

🔴 罪多,恩典更多

5: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這裡講到「律法本是外添的」,這是指因為人有罪而不知罪,神才頒布了律法。而「叫過犯顯多」,指律法的功用是將罪顯明出來,並且越顯越多,使人從而認識自己的敗壞和無能。

所以「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指人越看見罪的可怕,就越不敢依靠自己,而是回轉過來依靠恩典,以致恩典更多顯明在我們的身上。而恩典總是超過罪的,不但比罪更強、更有能,並且比罪更多、更夠用。

使徒總結以上的講論,指明律法只是「外添的」。恩典的福音才是神原本要賜給人的。律法的功用不過「叫過犯顯多「。過犯的顯多,一方面為要證明人對律法的要求軟弱無能;另一方面為要證明,神救贖恩典的豐富。「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這絕不是說罪愈多愈好,乃是說罪愈被律法「顯多」,就愈顯明人的敗壞,也愈證明基督恩典之豐富,否則那麼敗壞的罪人怎能得救?

🔴兩種選擇,兩個結局

5:21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第一個「一人」亞當有神的「形象」(創1:27),卻沒有揀選神的生命,結果「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弗4:18),「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把他的後裔都帶到絕望裡。

第二個「一人」基督「是神本體的真像」(來1:3),祂自己就是「生命」(約14:6,約壹5:12),也成為我們的「生命」(西3:4),神要用恩典「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把一切在亞當裡絕望的人都帶進生命的榮耀裡。

所以,我們必須設法盡力去明瞭神在各樣事上的旨意,否則我們對神的愛與敬仰,因對聖經缺乏了解,而成了空洞無意義了。

同樣地,對神的話語缺乏了解,使我們的心靈得不到安慰,生命得不到帶領,而品格也得不到造就。——司布真

🔴結語:從肉身生進入靈生

約翰福音3:6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羅馬書9:8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上帝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約翰福音1:12-133:16-18

約翰福音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我們應當省察自己是在亞當裏還是在基督裡。恩典既然已經藉著基督的義,取代了罪的權勢,叫我們因信耶穌基督得著永生的生命,在那義者權下生活為人。

Leave a comment

Blog at WordPress.com.

U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