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藉著羅2:12-16節,分享「神的審判是公平的」,上個禮拜我們分享:上帝不能被愚弄,祂是絕對公正的。就像有一首歌說:「我母親是詩班的成員」,「我是教會的會員」,「我的祖父是教會的牧師」,這樣的自我辯護,永遠沒有辦法改變神審判的標準。那麼,神審判的標準是什麼?
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希伯來書提到,一個不聖潔的人,不會因為他是教會的會友而得救。但一般人可能認為:我是教會的一份子,我是新約群體的一份子,誰管我聖不聖潔呢?反正我是因信稱義嘛!讓我們先來看聖經怎麼說:
希伯來書 12:14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希伯來書的作者斬釘截鐵地說:你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聖潔」是人與神連結的首要條件。
聖潔是聖靈在我們身上作出來的工(羅8:13;15:16),但也須要我們去追求才能得著;聖靈需要我們的配合,才能在我們身上作成聖潔的工(帖前4:7,加5:5)。
帖前4:7 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
加5:5 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這跟申命記29章的觀念是一致的,這是告訴我們每一個人,不要在新約的群體中,把恩典視為理所當然,不要因為曾經受洗歸入基督名下,或成為會友,或每個月守一次餐,就認為自己得救了,如果不遵行主的話,聖經的教導,你就不是一個得救的人。
神的審判是一定會來的,而且是非常公平、公正的,這就是我們今天要分享的主題:「神的審判是公平的」。神在末日的審判牽涉到兩個地方,這兩個地方都是永恆的,一個是天堂,天堂是永恆的;一個是地獄,地獄也是永恆的。一旦去了,再也不能調動,再也不能回頭。
在等一下我們要看的這段經文,羅馬書2:12-16,保羅是從末日的角度,來看我們罪惡的一生,他的重點是:凡犯了罪的,不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一樣,都會滅亡,都會受審判。換句話說,有沒有摩西律法沒有多大關係。就像我們上禮拜說的,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外邦人,也不按律法滅亡。外邦人受審判,不是按照他們所不認識的標準。他們滅亡,是因為他們的罪,不是因為他們對律法一無所知。
同樣,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猶太人,也必按律法受審,對於受審的標準,他們也是有所認識。神的審判是大公無私的。人怎樣犯罪,就會受怎樣的審判。審判的根據是他們的行為,審判的標準是他們的知識。在羅馬書2:12-16,保羅要討論的,是審判,不是拯救。他強調律法並不像猶太人所想的,能夠保證他們免受審判。重要的,是順服律法,不是擁有律法。
神的審判按良心,也按律法
羅馬書 2: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這是一個平行句,「凡…犯了罪的。」這裡「凡」這個字很重要,凡,是指所有的人,英文的意思相同,for all who。簡單的意思是:一個是沒有律法,沒有律法,就不按律法審判,而是按良心來審判;一個是在律法以下,就按律法受審判。換句話說,有沒有律法不是重點,重點是都要受審判。
沒有一個人能說,末日審判不干我的事,因為我沒有信,不知者無罪。這話是你說的,不是神說的,12節已清楚說明。那你說,我沒有受洗,所以我不用被審判。請問:你在美國生活,你能說,我沒入美國公民籍,我也不要綠卡,我的所作所為不關美國的事,可以這樣為所欲為嗎?不能。就像這樣,在天父的世界裡,你能說,你與神無關嗎?我們來看聖經怎麼說:
約翰一書 2:2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神的審判像個等邊三角形,一邊是公義,一邊是公平,一邊是沒有偏袒。「公義」是照著我們的行為(vs.6-8);「公平」是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沒有偏袒」是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沒有偏袒(vs.9-11)。羅馬書中有關律法最精彩的討論,從這章開始到第十四章。
第12節從表面看,罪就是罪;重點是,有沒有犯罪的事實,而不是有沒有律法的條文。神審判人是按人蒙光照多少,對猶太人是按律法,對外邦人是按良知;神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負誰就向誰多要。因為神設立律法的目的是為了審判,也是為了基督、為了顯明愛,這以後我們會講。
羅馬書 3: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聽律法和行律法哪個重要?
羅2: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這裡講到「聽律法」和「行律法」,希伯來文「聽」是Shema(שמע示瑪),שמע包含三段經文:申命記6:4-9,申11:13-21和民數記15:37-41。奇妙的是「聽」(שמע示瑪)的字根與「行、作」是同一個字根,意思是你怎麼聽,就要怎麼作,聽和行是一體的兩面。有聽,沒作,等於沒聽。有聽有作,就是敬畏,就是蒙福。
在神眼中,猶太人和外邦人根本沒有分別,都是神的兒女,只是路加福音15:11-32,小兒子和大兒子的不同。猶太人有律法可聽(v.13),在安息日也聆聽人誦讀律法,並且神也賜給他們律法。外邦人沒有律法(v.14),但他們如果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從保羅的眼睛來看,不管是有律法「照律法而行」,或是沒有律法,「照著是非之心」(良知)來行事為人,兩者是沒有差別的,這是保羅接下來要說明的。
清官難斷家務事,你怎麼說?
有一對夫妻吵架後,誰也不願意和對方先主動說話。覺得先開口就輸了。
這位做丈夫的,第二天要早起出門,車票都買好了。但是又怕自己早晨睡過了頭,想讓妻子叫醒他,可又不願自己主動向她說話。怎麼辦呢?他就想了一個辦法:寫在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孩子他媽,明天早上三點叫我,我要趕車出門。」然後,他把這杖紙條放在桌子上。
可是第二天,他睜開眼睛一看,糟了,已經五點多鐘了。丈夫氣極敗壞,大聲說:「孩子他媽,我不是告訴妳早晨叫我一聲,妳為什麼不叫我?」妻子回答說:「我叫你了,不信你看桌子上多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孩子他爸到點了,請起床吧!’」
弟兄姊妹,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誰主動認錯算不得什麼,一個主動認錯的人就沒有面子嗎?其實,從信仰的角度看:誰先認錯,誰就先得福。這個世界給我們的印象是:誰先認錯,就矮人一截。最好是錯了,沒有人敢說你錯,這才叫本事呢。錯,永遠是別人的。對,永遠是自己的。基督徒卻不是這樣。錯了,我們就要認。不要說:我錯了,向神認錯就好了。向神認錯是必需的,但這不能代替你向人認錯。
律法在人心裡的作用就像這樣?顯明我們的錯,顯明我們的無知,也顯明我們的幼稚。丈夫寫一張紙條,放桌上;妻子也寫了一張紙片放桌上,但對彼此都沒幫助,只讓事情變的更複雜。誰先開口認錯誰先道歉,有那麼重要嗎?他們的是非之心都被矇蔽了,結果那丈夫趕不上車,這能怪妻子嗎?這可以討論很多,但我想,就停在這裡。那麼,聽律法和行律法哪個重要?我想大家心中都有數了。
回到剛剛說的,保羅認為堅持這分別是沒有必要的,ㄧ個最簡單的理由記載在在羅1:19-20。這兩節講到怎麼領會「心靈的律法」,一種是肉眼看不見的。但,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刻在人的心版上了;ㄧ種是肉眼看得見的,外顯在萬物中的神的法則。自從造天地以來,在四季春夏秋冬的變化中,你可以親眼見證神的永能和神性,這是明明可知的。因此,保羅認為,不管你是誰,猶太人也好,外邦人也罷;信神也好,不信神也罷,在道德和知識上都沒辦法逃脫神的公正審判。因為律法的功用已經刻在全人類的心理,這是第15節經文的信息,我們ㄧ起來看:
羅2: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現代中文譯本翻得更容易明白:
羅馬書 2:15他們的行為顯明了律法的要求是寫在他們心裏的。他們的良知也證明這是對的;因為他們的思想有時候譴責自己,有時候為自己辯護。
Romans 2:15 They show that in their hearts they know what is right and wrong, just as the law commands [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law are written on their hearts]. And they show this by their consciences [ bearing witness]. Sometimes their thoughts tell them they did wrong [ accuse them], and sometimes their thoughts tell them they did right [defend them].
直譯:他們表明,在他們心中,他們知道什麼是對與錯,正如律法命令[律法的要求寫在他們的心中]。他們用他們的良心來表現這一點[軸承證人]。有時他們的想法——告訴他們他們做錯了[指責他們],有時他們的想法[告訴他們他們做對了[保護他們]。
如果我們把羅馬書1:19和2:15放在一起看,真理就顯明出來,心靈的律法顯明出來,行為的總綱也被顯明出來了,感謝神。
古老的故事,現今的問題
鮑叔牙和管仲合夥做生意,管仲總在分錢的時候,多分給自己一些。
可是鮑叔牙認為不是管仲貪心,而是因為家窮。
管仲為鮑叔牙計劃事情,愈弄愈糟,鮑叔牙不認為管仲笨。說,「只是時運不佳。」
兩個人一起去打仗,管仲三戰三逃,鮑叔牙不認為管仲膽小,知道他有老母在堂。
甚至當管仲被抓,還是鮑叔牙去向齊桓公保薦,使管仲成為宰相。
每次從《史紀》上讀到這一段,總是笑笑。心想:這世上有幾個人能做到鮑叔牙的境界?換作自己,早就翻臉了!怪不得司馬遷說:「天下人不太讚美管仲的才能,反而多半讚美鮑叔牙的知人。」
只是,我在想,他們若不是好朋友,且彼此欣賞對方的人格特質,鮑叔牙豈能總是從正面去看管仲負面的表現呢?這是不是EQ好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是善待他人的最高境界。
我們的眼睛很怪,它能把好的,看成壞的;也能把壞的,看成好的,全看你用在誰身上,全在你的如何善待周遭的人、事、物。我們的思想也很怪,它能把好的,想成壞的;也能把壞的,想成好的,全在你的如何善待周遭的人、事、物。
你說鮑叔牙信上帝嗎?沒有證據顯示他信上帝。你說鮑叔牙有神的律法嗎?沒有,但是為什麼他能做得這麼好,讓人沒有一點壓力。這就是羅馬書2:14-15節的意義
凡事終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就在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
羅2: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16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這兩節給我們一個寶貴的信息,使徒保羅說,所以,按照我所傳的福音,神在末日要藉著基督耶穌,針對著人心中的隱祕,實行審判。
我們心中的隱祕,對我們自己,對別人,或許算是個隱祕。但是,你最好在見主面之前,能把心中的隱祕清空,因為帶太多隱祕去見主面是不好的,因為神在末日要藉著基督耶穌,針對著人心中的隱祕,實行審判。
當過陪審團的人都明白,在法官跟陪審團面前,嫌疑犯的「隱祕」會一件一件被掀開,心中的黑暗,會一件一件被攤在陽光下檢驗,叫你無所遁形。何況在末日站在天上法庭面前,神要藉著基督耶穌,針對著人心中的隱祕,進行審判。你能藏得住嗎?這就是為什麼聖經要我們作光明的兒女的原因。
保羅在羅馬書2:12-16節要講的,有三件很重的事情。
第一、人人都認識神的律法。這是神審判和基督徒使命不可或缺的根據。律法是神審判的根基。
第二、律法是基督徒使命的根據。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牧師在獄中寫道:「我覺得太快或過於直接地來到新約,不是基督徒應做的行為。」他的意思是,在律法未完全暴露罪孽、定我們的罪的工作以先,我們還沒到達可以聆聽稱義福音的地步。
第三、聖經中的律法和人本性中的律法是有根本性的聯繫的。神的律法適合我們,因為它也是我們本性的律法。我們遵從這律法,才算是真正的人類,違反這律法,不但悖逆了神,更是抵觸了自己的「真我」。
一個牽動眾人之心的夢
Christian Writer: COVID-19 Will Go Away This Month Because My Son Had a Dream BY BETH STONEBURNER
結束今天的講道之前,我要跟大家分享一件與新冠病毒有關的事。這事說起來,有點難以理解,也難以被接受,但我相信,我們都希望這是真的。這是一個七歲孩子的夢境。
這是德州達拉斯「萬國基督」學院部門主管Will Ford牧師寫的見證。他7歲的兒子看到異夢,主啟示他新冠病毒會在4月30日開始結束。
文中說:今天當我在做線上教學的時候,聽到我7歲的兒子在跟他媽媽說:「媽,我相信新冠病毒會在4月30日結束。」德赫菲蘭(作者的妻子)就說:「寶貝,那太棒了!你為甚麼覺得會是在這一天呢?」他說:「是上帝告訴我的。」Will Ford牧師下課後,就和太太問孩子是怎樣聽到上帝告訴他的。
他就說:「哦!上帝昨晚給了我一個夢,在夢裡,我看到一顆很大的綠色植物,上面有一個皇冠,它在擠壓世界。它越擠壓世界,就會長出越多的手或觸手。忽然間,不知從哪裡出來了一隻獅子,但牠的身體是一隻羊,牠把那棵植物摧毀了,把它撕成碎片。然後在我夢裡就出現了一個日期:這將會在4月30日結束。然後夢就結束了。[Christian Writer: COVID-19 Will Go Away This Month Because My Son Had a Dream BY BETH STONEBURNER]
這牧師強調,他那7歲的小孩不懂英文Corona是Crown皇冠的意思,他也不會構想出一個半獅半羊的生物的。是後來他們才跟他解釋那是代表耶穌。讓我們用信心拭目以待吧!
使徒行傳 2:17 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做異夢。
約珥書 2:28 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老年人要做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
結語:萬物的結局近了
彼得前書 4:7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8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9 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10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這經文提醒我們,萬物的結局已近,這對我們基督徒來說,並不是希望的破滅,而是所盼望之事將要得著實現的開始;因此,我們必須謹慎自守、儆醒禱告,以免被外在環境影響我們跟神的關係。
除此之外,更要彼此相愛,不要彼此仇恨,因恨能挑啟爭端;愛能遮掩過錯,並要照神給我們的恩賜彼此服事;因我們都是主的工人,都應站在管家的地位上,而非以主人自居;不論你一生所做的如何偉大,只是在盡自己的本分,並無可誇之處。當你願意如此行,我確信,你在世上所作的一切,不僅被神紀念,也必蒙祂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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